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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的过程中,应遵照哪些制度规定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最后是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包括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和建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制度。其他制度包括教学工作的办公室例会制度,教职工教学例会制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等。

99.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在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的过程中,应遵照哪些制度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对于民族自治地方予以特殊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决定。

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的学校,应当在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开设汉语文课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开设。

一般情况学校教学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教师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教师备课中的不足,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更深刻的领会教材及新课标的基本要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更科学地设计教学环节,更灵活地实施教学方法,更有效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其次是教师听课评课制度。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最后是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包括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和建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制度。其他制度包括教学工作的办公室例会制度,教职工教学例会制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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