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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权限和程序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修改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因立法机关及法律规范的类别不同,其制定的程序亦有所不同。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权限和程序

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权限

在我国,立法机关及其相应的职权为:全国人大有权制定、修改宪法和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修改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有权依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在本区范围内适用的法律。

2.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程序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因立法机关及法律规范的类别不同,其制定的程序亦有所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一般要经过四个程序。

第一,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是由有立法提案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向法律制定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提案或建议。在我国,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部委、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享有立法提案权。

第二,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议案列入立法机关议程后,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议。我国全国人大代表讨论法律草案的基本形式是小组会议。有的法律草案,立法机关还要事先有组织、有领导地在公民中进行讨论。

第三,法律草案的通过。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大的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其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我国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其他议案,以其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法律的公布。法律通过以后,立法机关须按一定程序和方式正式公布,方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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