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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正是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积极因素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强制执行权在具体运行过程中,通过环保案件的及时办理,依法维护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度和机制,并通过对环保执法经验的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的建议。因而,无论对于规范环境执法,打击地方保护主义,还是遏制环境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概言之,司法公正、执行公正,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影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负面因素,从而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

六、执行公正是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积极因素

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两者之中,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又是促进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基础,因为人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自然环境,离不开环境保护和环境利益的平衡。正如有学者指出:如果人与自然始终处于紧张和对立的状态,人类将要用极大的精力、智力和时间去应对自己生存条件的改善,哪还有多余的能力和资力去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这还是往有利的方面去想,如果再往坏处想,由于人类自身无节制的开发、利用,破坏了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极可能甚至必然地会造成生态灾难。人类真的走到了那一步,人类自身的生存都难以为继,更别奢谈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了。[138]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建设、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淘汰、加快科技创新、加强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等工作,是一个涵盖科学发展观、环境民主、环境法治、环境公平、环境正义、环境道德、环境秩序、环境文化和公民环境权益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平衡环境利益所需的现代环境管理和环境法治理念。[139]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利益平衡,是决定宏观经济和社会建设决策过程的首要因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举措,都要首先、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140]对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进行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变过度开发为适度开发,变无序开发为有序开发,变短期开发为持久开发。环境因素不仅深刻影响国家经济抵御未来风险的潜在能力,而且通过各种国际绿色标准、资质、标志,日益延伸到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乃至国际政治诸多领域。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是建立在切实加强环境质量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基础之上的。这些制度既涉及行政执法的问题,也涉及司法的问题。换言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体行动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即必须在环境立法的体系和内容、环境执法的体制和机制、环境司法的体制和机制、环境守法和主动护法、环境保护的权力、行政、政党、司法和社会监督方面的体制安排、制度确立和机制设计等“环境法治的诸环节”[141]上花工夫、下气力。

当前,我国的环境纠纷呈现高涨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环境状况在不断恶化,另一方面是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故而在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由于政府的土地使用规划不当、突发性的污染物排放事故、长期的污染事件、私人之间利用环境资源的冲突以及向自然界索取无度等,虽然在环保部门的大力整治下,重、特大环境事故有所减少,但环境污染仍不断加剧,环境纠纷与日俱增。[142]强制执行权在处理环境纠纷的过程中正可发挥重要作用。强制执行权在具体运行过程中,通过环保案件的及时办理,依法维护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度和机制,并通过对环保执法经验的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的建议。因而,无论对于规范环境执法,打击地方保护主义,还是遏制环境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概言之,司法公正、执行公正,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影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负面因素,从而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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