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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然和谐相处

时间:2022-0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统计,建国以来,我国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5000亿元。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人类要学会与自然长期共存,与灾害长期共存,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要适应自然。减轻自然灾害应该成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行动,由三个方面力量有效、及时的组合来达到减灾目的,即政府职能发挥的主导作用、科学技术的关键功能、社会大众参与的基础力量。
与自然和谐相处_气象与环境

五、与自然和谐相处

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为“四最”: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大,建国以来农业受洪涝灾害年均受灾面积达1.3亿亩,直接经济损失约占总损失的40%;干旱灾害对社会发展影响最为深远,建国以来因干旱年均受灾面积为3亿亩,损失粮食占全国因灾粮食减产总量的50%;地震造成死亡人数最多和社会恐灾心理最严重,建国以来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的50%以上;台风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长最快,据统计,由50年代不足1亿元剧增到90年代的100亿元以上,1997年高达300亿元。

我们再看下面的几个数字:

我国的荒漠化土地正以每年2100平方公里的速度呈毁灭性扩展。全国沙漠、沙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53.3万平方公里,已经超过了全国耕地面积的总和。

我国因水土流失每年失去的土壤至少50亿吨,相当于在全国所有的耕地上刮去1厘米厚的表土层。

又由于水土流失,致使我国内河航运里程由1949年的15.77万公里减少到1990年的约7万公里。

由于沿海区域地表水干涸和地下水超采,辽、冀、鲁沿海遭受海水侵蚀,在山东莱州湾地区,海水以每年200米速度向内地入侵……

据统计,建国以来,我国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5000亿元。由旱、涝、风、冻等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年均值,50年代约为360亿元,90年代已超过1000亿元。

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人类自尊为“万物之主宰”,一切从满足自身的利益出发,开展了大规模改造自然活动,在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自然的过分干扰却造成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我国已建成8万多座水库,使20世纪90年代的灌溉面积比50年代增加了3倍,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其中有1/4的大中型水库、2/5的小型水库已经属于病险工程。“75·8”特大暴雨导致的板桥、石漫滩水库失事,不能不说是反对筑坝者的“造一座坝,等于造一颗原子弹”的怪论的一个佐证,虽然这话颇为偏激。再如,当我们倾心于古丝绸之路的繁荣时,千万不要忘记正是由于当时商旅的过量进入,掠夺性使用丝绸之路沿线的水、草、土地,以致像楼兰这样的绿洲不胜重负,最终为沙漠所吞没。

这似乎是个怪圈:经济在高速发展,灾害也在高速增加。对此,人类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尽管具有高级智慧及较强大的改造环境的能力,但人类仍然属于生物圈中的一部分,自身的存在离不开生态系统中其他部分的支持。人类要学会与自然长期共存,与灾害长期共存,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要适应自然。“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得养则长,失养则消”。我们祖先主张“天人合一”,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一味要征服自然,只能适得其反,把人类自己带向“幸福的坟墓”。所以,人类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从自己做起,善待大自然,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必然选择。为了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经济建设与减灾一起抓。

我们应把减轻自然灾害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这项工程包括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援建、立法、保险、教育、规划等方面,要把这个减灾系统工程设计成一个以减灾管理为核心的工作模式。减轻自然灾害应该成为一项综合性的社会行动,由三个方面力量有效、及时的组合来达到减灾目的,即政府职能发挥的主导作用、科学技术的关键功能、社会大众参与的基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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