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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的终结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市、区有关部门帮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作为本案审判长,路雪昌见证了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一路艰辛。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广大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重整历时半年,雅新公司没有新增债务,收回应收账款7000多万元,并全部付清职工社保金、职工工资、结清全部税款,付清全部供应商往来款,走上正常运行轨道。

二、重整的终结

在整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一,债务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第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或者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第三,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的;第四,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案例14-1】

破产企业“复活”第一案[8]

2008年12月19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副院长路雪昌敲下法槌,依法裁定批准雅新电子(苏州)公司和雅新线路板(苏州)公司(以下简称雅新公司)重整计划,宣告其重生。

20余亿元的债务、3000余名职工的饭碗、100%的清偿率、涉及港台地区和英属群岛的复杂规则,濒临破产的雅新公司“复活”,称得上“司法重整第一案”,被中欧商学院选为经典教案。

事实上,自从2008年4月底雅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企业生产经营已全面恢复,“复活”后的雅新更是订单不断。公司现任负责人卢耀普告诉记者:“一路走来,我们终于在法律的保护下,在法院的帮助下,迎来雅新的新生。清偿20余亿债务不容易,但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做好。”

破产边缘

2008年4月25日《苏州日报》,一则关于雅新公司破产案件的法院公告引人注目:公开招聘破产管理人。

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的雅新公司曾有过辉煌:仅2007年销售额达3.7亿元,属业内佼佼者。但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即使如此,该公司精良的设备、先进的技术仍属一流,市场份额占有率高。

在市、区有关部门帮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此时,司法重整——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新制度,给债权人带来希望。2008年4月初,多家银行向吴中区法院申请对该公司司法重整。

4月29日,法院裁定准予对该公司重整,并确定了通过公开招聘而来的重整管理人——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

两道难题

作为本案审判长,路雪昌见证了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一路艰辛。在他看来,第一道难题是如何顺利接管公司,又不造成大震荡。相关法律规定有的过于原则,有的相互冲突,有的则是空白,让工作一度陷于停顿。

好在江苏省高级法院和苏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从一开始就充分关注和大力支持。不仅作业务指导,还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在法院大力指导帮助下,“安永”制定了接管预案,成立5个接管小组,24小时不间断,最短时间完成接管,顺利迈出第一步。

然而,“安永”进驻公司后步履维艰:重整之前的巨额负债,资金奇缺,设备供应商锁机,原材料供应商停供,停水停电,大量劳动争议引发潜在的工人停工……

在法院协调下,相关职能部门“放水养鱼”,对企业伸出援助之手,让企业的外部环境趋于平稳,资金流转情况开始好转。“安永”还与所有供应商沟通,暂时解锁核心设备并恢复原材料供应。2008年5月,该公司全面复工。

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广大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路雪昌评价:这为公司恢复市场信誉、真正走上正轨打下基础。

重整历时半年,雅新公司没有新增债务,收回应收账款7000多万元,并全部付清职工社保金、职工工资、结清全部税款,付清全部供应商往来款,走上正常运行轨道。

起死回生

重整能否成功,有没有投资者愿意“买单”至关重要。

经评估,雅新公司净资产为负2亿多元。在法院监督下,“安永”先后在《华尔街日报(亚洲版)》、《中国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引进投资者广告。卢耀普所在的泰格必有德电子有限公司,最终以可行的重整思路和清晰的还款计划,赢得主要债权人的接纳。

重整计划草案中,员工债权、税款在2009年4月前全额清偿;对200多家8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在2009年6月前清偿;普通债权和银行债权本息从2009年开始6年内分期偿还。按照这份计划,所有债权人均将获得100%的受偿率,比在破产清算状态下提高80%。

2008年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高票表决通过。

雅新重整成功,法院作了很多努力,办案效率很高。法官们不畏艰难,不怕麻烦,救活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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