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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合理吗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随后王先生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酒店收取开瓶费的做法由来已久。此后,“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逐渐成为全国餐饮业的“行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收取开瓶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种做法不合理。湘水之珠大酒楼向王先生加收开瓶服务费的做法,侵害了王先生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100元开瓶服务费。

6.开瓶费合理吗?

案例:

2009年9月13日,王先生与朋友到北京湘水之珠大酒楼用餐时,自带了一瓶白酒。用餐结束以后,湘水之珠大酒楼向他收取餐费296元,其中包含100元服务费。王先生对此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返还多收的100元钱,但该酒楼拒绝返还,并出示了一本自己的菜谱。该菜谱中规定,“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每瓶100元标准收取服务费”。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随后王先生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分析:

酒店收取开瓶费的做法由来已久。2003年5月1日,中国旅游饭店协会制定发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其中提出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等场所享有。此后,“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逐渐成为全国餐饮业的“行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收取开瓶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种做法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在本案中,湘水之珠大酒楼菜谱中载明“自带酒水需另收取服务费”的内容是单方意思表示,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湘水之珠大酒楼向王先生加收开瓶服务费的做法,侵害了王先生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100元开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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