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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督管理法规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③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广告监督管理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必然要保护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主要规定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等形式。此外,还包括对与广告违法行为有关的广告审查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第四节 广告监督管理法规

一、广告监督管理法规

(一)广告监督管理法规的概念

中国的广告管理法规,是调整广告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以《广告法》为主体,以一系列涉及广告内容的其他法律规范为辅助的法律体系。

中国广告管理法规的表现形式有:专门的广告法律;国家有关法律中涉及广告的法律规范;专门的广告管理法规;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颁布的广告管理规章。

广告监管法规明确广告监管机关的职能:①广告市场准入。②对广告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③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广告法规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最终目的。

(二)中国广告监督管理法规的基本内容和任务

中国广告监督管理法规的基本内容:

1.广告监督管理的目的、宗旨;广告监督管理的范围和管理机关。

2.广告宣传基本制度、规范;广告发布的基本标准;限制和禁止的各种规定。

3.广告经营活动规范,广告经营者资格标准;广告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4.其他与广告活动有关的规定,特别明确了户外广告的管理权限。

5.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广告监督管理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中国广告监督管理法规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广告管理、推动广告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利用广告这一工具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依照广告管理法规的基本任务,广告监督管理法规要体现下述原则。

1.促进广告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广告监督管理法规通过对广告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保证广告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经营、管理机制不断向现代化、国际化迈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2.维护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监督管理法规通过规定广告的发布标准、广告宣传和广告经营的若干制度,保证广告宣传的真实、合法性,并严格规定了广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制裁广告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实现保护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从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广告监督管理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必然要保护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广告法》及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1994年10月27日《广告法》被通过,并于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广告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结果,是广告业发展的结果,是依法维护广告市场的重要标志。随着《广告法》作用的发挥,广告在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中,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一)《广告法》的主要特点

《广告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商业、服务性广告,但是它的力度,它的覆盖面却是其他广告法律、法规所不能比拟的。《广告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1.《广告法》立法指导思想具有超前性。它对广告经营作出明确的解释,并以不同的角度,规定了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分别下了定义,从而为广告业的发展,为与国际广告业接轨明确了方向,为广告业资源合理配置打下了良好基础。

2.《广告法》在总则部分集中三条规范了广告内容及广告活动,即第三、四、五条等,在一部法律中,集中三条分别从不同角度规范同一内容,是《广告法》的一大特色。

3.《广告法》在广告内容中针对现实广告存在的问题,增加了禁止性条款。如广告中不得有“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等。

4.对“新闻广告”作了禁止性规定。要求通过大众传播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以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5.对烟草广告的控制要求更加严格。

6.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等广告的管理,专门规定了这些广告的审查内容和方法。

(二)《广告法》的主要内容

《广告法》全文共6章49条,主要内容有:

1.总则。总则共6条,规定了《广告法》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商业广告的概念,广告内容的基本要求,广告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广告法》的执法机关等。

总则是《广告法》中最重要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意义的基本规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广告内容,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监督管理广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广告活动,不但要遵守各章的具体规定,还必须遵循总则中的立法宗旨和基本规范。

2.广告准则。《广告准则》共13条内容,规定了广告发布的一般标准。凡在广告中含有禁止内容的均不得发布。同时,还针对特殊的商品如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食品、化妆品广告内容作了特殊规定。广告发布的一般标准是: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3.广告活动。《广告活动》这一章共13条,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的行为从三个方面予以规范。①广告主的主体资格。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入广告市场的资质标准。③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方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构成了广告市场秩序的标准构架。同时,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方法的制作作了明确的规定。广告法中还明确提出禁止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广告审查。《广告审查》这一章共3条,规定了广告的审查制度,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

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这一章共12条,规定了广告各种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原则规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

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

对于广告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没有规定具体的承担方式,只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类型,即单方责任和连带责任。

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主要规定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等形式。此外,还包括对与广告违法行为有关的广告审查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广告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一般适用刑法的有关规定。刑法中没有规定的,立法机关将制定专门规定,对刑法进行补充。

6.附则。《附则》这一章仅1条,规定《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广告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广告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其不符的,以《广告法》为准。

三、其他广告监督管理法规、规章

(一)《广告管理条例》

《广告管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较为全面、完整的关于广告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共22条,其主要内容有:确定了广告管理的范围,即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广告管理条例》管理范围。该法规规定了广告宣传的原则,确定了广告发布管理机关和《广告管理条例》解释机关;规定了广告发布标准和广告活动制度;规定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经营广告业务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明确了广告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二)《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是根据《广告管理条例》作的具体规定,使《条例》更具操作性。其主要内容是:具体规定了广告监督管理的范围;规定了各类广告经营者的资质标准;明确了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程序,制定了广告代理费标准及收费办法,规定了各类广告证明的出具机关;规定了对各种广告违法行为的具体行政处罚标准和幅度等。

(三)《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12月8日发布,199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明确了户外广告的概念,规定了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条件、程序规范,对违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等。

(四)《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农药广告审查标准》、《兽药广告审查标准》

1995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行政规章,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和兽药等四种特殊商品的审查标准作了严格翔实的规定。

另外,还有大量管理法规、规章对广告活动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制定了规范。例如,《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等。随着中国广告法规体系的日趋完善,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广告管理法规、规章颁布,更好地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通过,同年12月1日起施行。共分五章33条。《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中国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之一,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基本法的作用。其中,对涉及广告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门作出了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五、法律竞合问题

不同的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类行为作出规定,就是法律竞合。法律竞合现象的作用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①强化法律规范。②造成法律资源的浪费。在现实工作中,完全避免法律竞合现象是不可能的。在广告管理过程中,遇到法律竞合问题亦是正常的,应遵循低等级法服从高等级法,一般法服从专门法的原则。

从法理上讲,在发生法律上的竞合时,凡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某一法的,依规定优先适用;无明确规定的,选择其中之一适用。由于《广告法》是专门规范广告活动的部门行政法,因此所有涉及广告监督管理的事件,均应适用《广告法》。这是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应掌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如目前涉及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根据法律上之竞合现象的处理原则,在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时,应首先适用《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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