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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溯源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列宁认为出版自由就是全体公民可以自由发表一切意见。不同于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为人民服务,对公众负责,正如陆定一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所说:“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报纸,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报纸,才能得到真实的新闻。”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大多数人的自由权利。在人民内部,通过法律等相关政策保证人民享有自由权,并不分社会地

第三节 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溯源

一、马克思新闻自由思想

出版自由的口号最早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来的,无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后也利用“出版自由”这个口号来反对资产阶级专政。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杰出的通过报刊活动来宣扬无产阶级思想的人物,他们于1848年2月发表了《共产党宣言》,宣告了共产主义的诞生。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新闻出版政策的论述也体现了他们的新闻自由思想。他们创办了《新莱茵报》,揭露反动统治阶级的反动统治,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捍卫无产阶级的利益,1849年2月马克思在法庭上对普鲁士反动政府迫害《新莱茵报》进行了愤怒的揭露:“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16]马克思的论述不仅说明了报刊与人民紧密联系,而且说明了报刊在维护自由传统方面的巨大作用。自由欧洲的新闻出版政策大体上依次经历了书报检查、知识税、新闻出版自由这样三种政策。[17]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对这三种出版政策表述了富有无产阶级特色的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将书报检查制度的特征概括为用外部极不相称的标准丑化我的精神创造物的警察刽子手。约翰·弥尔顿争取出版自由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马克思:“把书报检查制度看做我们优秀出版物的基础,这是多么不合逻辑的奇谈怪论!法国革命时最伟大的演说家米拉波的voix toujours tonnante[永远响亮的声音]直到现在还在轰鸣……必须亲自倾听一下这只狮子的吼声。”[18]这位法国革命最伟大的演说家无疑指的就是约翰·弥尔顿。为了解决书报检查制度的问题,马克思认为:“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是各种制度却比人更有力量。”[19]

取消知识税政策是资产阶级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政策之一,马克思称这类制度是一种对报刊的“物质检查”,认为知识税“危及整整几代人的生活和精神面貌”,“由于保留了报纸印花税,今后仍然大大妨碍民主教育的推广”。

为了争取出版自由,马克思和恩格斯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他们对出版自由做出了理性的认识,对其先进性和局限性都有了深刻的认识。恩格斯曾对出版自由下了一个定义:“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展自己的意见,这也就是出版自由。”恩格斯同时提到不经事先许可、自由无阻的畅通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是衡量出版自由的三个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从法律上保证出版自由,而不是限制这种自由,“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20]

二、列宁关于出版自由思想

列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将马克思主义从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办报思想,争取出版自由是列宁一直的奋斗目标。他1896年在流放地起草的党纲中的最低纲领中就提出了实现政治自由的九条具体目标,后来在1899年和1903年起草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纲领中将“绝对的出版自由”列为当最近的奋斗目标之一。[21]

有学者对列宁关于资产阶级出版自由的论述归纳为以下几点:资产阶级出版自由仅以取消书报检查为前提,是不彻底的自由;资产阶级出版自由是以巨额金钱为基础的自由;资产阶级出版自由表现为一种垄断性的行业自由;资产阶级出版自由是经营出版事业来影响人民群众的自由;出版自由作为一种民主权利,在西方表现为形式上的民主。

列宁认为出版自由就是全体公民可以自由发表一切意见。在十月革命之前,他对西方的政治自由持肯定的态度,“在美国,自由是最充分的”。经历了十月革命的洗礼,列宁对西方的自由有了不同的看法,但是与之前并不矛盾,而只是对实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因为十月革命前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是无产阶级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列宁引述了工农政府关于出版自由的观点:“出版自由就是使报刊摆脱资本的压迫,把造纸厂和印刷厂变成国家的财产,让每一个达到一定人数(如1万人)的公民团体都有享有使用相当数量的纸张和相当数量的印刷劳动的同等权利。”[22]十月革命后,列宁认为出版自由思想的重点是保障人民的实际自由,主张变形式自由为实质自由。“无产阶级民主首先不是在形式上宣布权利和自由,二是实际上将这些权利和自由给予受资本主义压迫的各阶级的居民,即无产者和农民。为此,苏维埃政府要从资产阶级手里没收建筑物、印刷所和储藏的纸张的等,把它们完全交给劳动者及组织。”[23]

在谈到党的出版物应当受到党的监督时,列宁这样论证个人的言论自由权利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由写他所愿意写的一切,说他所愿意说的一切,不受任何限制。但是每个自由的团体(包括党在内),同样也有自由赶走利用党的招牌来鼓吹反党观点的人。言论和出版应当有充分的自由。但是结社也应当有充分的自由。为了言论自由,我应当给你完全的权利让你随心所欲地叫喊、扯谎和写作。但是,为了结社的自由,你必须给我权利对那些说这说那的人结成联盟或者分手。党是自愿的联盟,假如它不清洗那些宣传反党观点的党员,它就不可避免地会瓦解。首先在思想上瓦解,然后是物质上瓦解。确定党的观点和反党观点的界限,是党纲,是党的策略决议和党章,最后是国际社会民主党,各国的无产阶级自愿联盟的全部经验……党内的思想自由和批评自由永远不会使我们忘记人们有结合成叫做党的自由团体的自由。”[24]

三、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作为社会主义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和旗帜作用的人物,引导了社会的现代转型,他们的思想对于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起了很大的引导作用。不同于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

第一,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为人民服务,对公众负责,正如陆定一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所说:“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报纸,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报纸,才能得到真实的新闻。”在其基础上,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自由强调人民的自由权利。在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大多数人的自由权利。在人民内部,通过法律等相关政策保证人民享有自由权,并不分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文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新闻自由权利。我国宪法把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纳入法律体现,就体现了对人们的自由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第二,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且符合社会和自然的发展规律。社会主义一直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曲折发展中逐步探索适合各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其新闻自由的发展过程也是随之不断完善的。与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相比,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较为年轻,而且要从理论转化为实践,又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在实践中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不断完善。

从2005年到2007年,通过对《人民日报》和《南方周末》的抽样统计研究表明,批评倾向的文章数量及比例不断增长,批评党政机关的文章数量及比例增高,且涉及级别有升高趋势。[25]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国政府调整了相关政策,允许西方媒体进入灾区一线进行采访;对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闻自由开放的力度更是前所未有,西方媒体通过自由的采访对我国进行了相对公正的报道,对我国国家形象的塑造起了重要作用。这些事件都体现出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自由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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