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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新闻传播的真实原则

时间:2022-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略论新闻传播的真实原则张洪波我国新闻传播媒介的现实构成,主要是印刷、电子和网络媒介。电视深度报道凭借声画形象,对重大新闻事件和有影响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进行有背景介绍、有分析解释、有归纳预测的报道与点评。电视深度报道把各种传媒所共有的“深度报道”方式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它以快以新取胜,得到了其他传媒同行的信服。

略论新闻传播的真实原则

张洪波

我国新闻传播媒介的现实构成,主要是印刷、电子和网络媒介。媒介各有个性特点,却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新闻传播的事实原则以反映事实“是什么”为目标,它包括真实性原则、客观原则和全面性原则。

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是一个系统,也是一个过程。首先,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真实,这种真实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是自在的、外在的真实,并且成为人们衡量各种报道真实性的唯一标准和根据,它限定了真实的范围。其次,由传播主体对新闻事实反映和报道而产生的再现真实,是一种主观性的真实、自言性的真实,与本真真实是有分别的。

新闻真实的有限性有以下表现:一、新闻真实是新闻传播范围内的真实;二、新闻真实是一定新闻传播价值取向下的真实;三、新闻真实是传播者认知限度内的真实;四、新闻认识的特殊性决定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五、新闻真实在具体真实和整体真实两个层面上都具有有限性。因此,新闻真实是即时性真实,是以一定时间点为结点的真实。人们必须以过程性的眼光去看待新闻的真实性,这种过程性既包括微观层次上的具体报道的过程性,也包括宏观层次上的历史过程性。但新闻真实必定是现在的真实,如果不能保证现在的真实,新闻将会失去它特有的价值,因此,强调新闻真实即时性特征的根本用意在于,以自觉的方式把握这一特征,并努力降低新闻失实的可能。

电视新闻的形象化特点,要求报道不仅事实必须真实,而且要求视听结合的形象传播也是真实可信的,要求真实性与真实感的统一。真实性即客观事实的真实,这是客观存在的,是第一性的。真实感是新闻报道事实在人眼中的反映所形成的,是第二性的,它们常常受记者表现手法的制约。

传播主体坚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首先要求新闻报道准确无误地报道新闻事实,与事实的本来情况完全相符。首先,新闻要素准确无误。新闻要素即新闻事实的时间、地点、主体、情况、原因及结果等等。新闻报道中的这些新闻要素,应当是原原本本的,清楚明确,不发生差错。二是事实的情节与细节准确无误。情节即新闻事实的过程,细节即新闻事实具体细致的环节,如人物言行、时间地点的具体特征等。三是新闻背景真实可靠。四是概括性事实合乎客观实际。新闻报道既要反映事实的具体情形,又要通过概括反映事物的发生、发展与性质、特点。这些概括必须是真实的,对事实的表现、类型、特征作出的归纳、总结、说明等等,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

新闻传播的事实原则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真实性原则,第二层次是客观原则和全面性原则。

新闻传播中所讲的客观,从直接性上,是指相对传播主体而言的客观,即存在于传播主体之外的一切事物对于传播主体都是客观的。所谓客观性,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可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这种客观性的具体内涵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客观理念,即作为传播主体的记者必须始终具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在新闻报道中自觉地将对象与自身加以区分,进而要求记者在报道新闻事实时,一定要超越自己的爱好和兴趣,特别要超越自己的利益需要,将新闻事实的实际面目反映出来;二是客观方法,即在操作层次上,客观原则的核心是把事实与意见分开,依据事物的是非曲直如实报道事实。

客观报道是可能的,也是有限度的。实际上,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始终是相对主观性的客观性。传播主体对新闻事实的认识不是大脑对新闻事实的机械复制或镜子式的反映,也不是新闻事实单独作用于传播主体大脑后留下的印记或印象,而是传播主体与新闻事实在一定认识环境中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感觉、观察、思维、理解的结果,在这种结果中,必然融进了传播主体的解释或理解,必然或强或弱渗透着传播主体的情感和意志的影响。记者是以自己能动的主观性去反映客观事实的客观性的,如果没有这种主观性的参与,客观性本身也是不可理解的。正是因为主观性的介入和干预,才有了报道中的客观性问题,才使本体论意义的绝对客观性转化成为认识论意义的有限客观性。正是因为传播主体已经自觉到客观性的有限性,同时又意识到接近客观性的可能性,才会坚持客观原则的精神要求,去努力实现新闻传播的客观性。

“深度报道”也不是纸质媒介专用的报道方式,现代化电子技术更为电视深度报道提供了条件。电视深度报道凭借声画形象,对重大新闻事件和有影响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进行有背景介绍、有分析解释、有归纳预测的报道与点评。自央视1980年设立《观察与思考》节目以来,至今各家电视台已先后推出了不少深度报道的节目。节目中的不少报道对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聚焦,分析问题的来龙去脉,对比各种措施的成败得失,传播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和平民百姓的所思所想;传播主体现场采访的种种见解和独到的评析交融碰撞,让收受主体自己去思考,去做结论。电视深度报道把各种传媒所共有的“深度报道”方式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它以快以新取胜,得到了其他传媒同行的信服。

结 束 语

真实性原则、客观原则和全面性原则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它们追求的共同目标是:在求实的基础上努力达到求是的境界。新闻真实是事实性真实,强调与客观事实的符合性。新闻真实还是过程性真实,是在报道过程中、在传播与收受过程中、在社会的历史过程中实现的真实和被证实的真实。客观原则和全面性原则是实现真实的新闻理念,也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必然途径。客观原则的灵魂是,自觉拒绝主观情感和意见对新闻真实的干扰;全面原则的精义在于,从整体上认识和反映新闻事实的真实状况。客观的全面才是真正的全面,主观的偏好必然是一孔之见、一面之词;全面的客观才是真正的客观,片面的客观则是极端的主观。

〔作者单位: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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