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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综合业务素质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特殊的综合业务素质对于一般新闻工作者而言,业务素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新闻业务的掌握程度方面。当然,在综合协调的过程中,党报群众工作者对各方面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党报群众工作者在处理舆论监督稿件时要具备预测后果的能力。即使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是事实,媒体也不能报道。

四、特殊的综合业务素质

对于一般新闻工作者而言,业务素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新闻业务的掌握程度方面。而党报群众工作者则更要具备综合业务素质,除了善于发现和提炼新闻价值这一新闻业务素质外,还需要具备其他方面的业务素质。

(一)化解矛盾的能力

党报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既可以通过新闻报道来解决,也可以通过跟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非报道程序来解决。无论什么时候,解决问题都是党报群众工作的第一要务。而群众反映的问题中往往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党报群众工作者要做的就是冷静剖析这些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自身利益受到伤害的群众往往都情绪激动,如果我们单纯从群众的角度去理解,就会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虽然我们强调党报群众工作要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但并不等于不顾及其他方面的利益。相反,党报群众工作者应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同时,让各方都能换位思考,达成共识。在报道程序与非报道程序的选择上,党报群众工作应首先选择非报道程序,即使选择报道程序,如果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就要尽量避免给批评对象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心系大局的能力

党报群众工作涉及的很多问题往往都不是孤立的、个别性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给党和政府的工作带来麻烦。因此,党报群众工作者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具备心系大局的能力。譬如投资环境问题,即使是外来投资商遇到的个别问题,如果在报道过程中处理不好,就会造成这个地方投资环境恶劣的社会影响,以致不利于这个地方的招商引资。类似这种情况,党报群众工作者就不能一味从新闻价值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还应该从全局的角度来考虑,能报道还是不能报道,怎么报道,都是十分谨慎的。当然,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往往以大局为名限制舆论监督,也是不可取的。党报群众工作者要心系的大局,既有某个问题见报之后可能影响当地党政工作这个大局,又有某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可能带来更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影响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因此,心系大局不是被大局束缚了手脚,党报群众工作者应自觉从两个方面的大局思考问题,力求做到新闻规律与宣传纪律的有机统一。

(三)综合协调的能力

我们说解决问题是党报群众工作的第一要务,而且很多问题通过党报介入也的确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但是党报群众工作部门自身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机构,不能直接解决问题。如果要说这方面的职能,也只能说党报群众工作促进了问题的解决。而担负解决问题职责的,还是各级党政部门。由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各个部门,而党报群众工作者又不是全能型的专家,不能直接解决问题,因此,党报群众工作者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县级以上的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有负责群众工作的相关机构,这些机构所从事的群众工作和党报群众工作在目的和宗旨都是一致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党报群众工作部门应该加强同党政部门群众工作机构的联系,除了在群众工作实践中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之外,还应该借助党政部门群众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能力,在遇到各自领域问题的时候,让其出面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当然,在综合协调的过程中,党报群众工作者对各方面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预测后果的能力

作为党报群众工作重要内容的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起到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效果,否则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党报群众工作者在处理舆论监督稿件时要具备预测后果的能力。譬如,2006年7月19日《信息时报》刊载的《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这一假新闻,直接导致广东、河南两省部分地区的西瓜卖不出去,瓜农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事后人们更多从虚假新闻这一层面来总结这一报道的惨痛教训,说记者和媒体要如何重视职业道德建设。不过,笔者认为仅仅从这个从层面来总结教训还是不充分的。我们可以作一个假设,如果这一新闻不是虚假新闻而是真实可信的,那么是不是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就罪有应得,记者和媒体的行为就可以宽容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即使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是事实,媒体也不能报道。为什么?因为媒体除了报道新闻这一职责外,更多的是社会责任;当新闻报道与社会责任发生冲突的时候,不能以牺牲社会责任来追求新闻轰动,这也符合我国新闻媒体社会效益优先这一原则。与瓜农的巨大经济损失相比,注水西瓜新闻的轰动性又算得了什么呢?当一篇批评报道给社会造成的破坏性影响远远大于新闻价值时,媒体又为什么一定要刊发这样的报道呢?除了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外,说明这样的记者和媒体在预测后果的能力方面存在问题。当然,不公开报道并不等于不解决问题。如果注水西瓜新闻是事实,新闻工作者要做的首先是向有关部门求助来确认事实,然后对这一事实进行深度调查,既可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内参向有关领导反映,以达到杜绝注水西瓜、保护群众健康的目的。对于舆论监督稿件而言,公开报道的破坏性影响大,而内参报道解决问题的力度大,在预测后果可能很严重的情况下,党报群众工作者要以社会责任为重,善用内参报道,慎用公开报道。

(五)兼听则明的能力

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是如此。而对于党报群众工作者来说,兼听则明有着特殊的意义。党报群众工作的相当一部分内容涉及批评报道,批评报道必须让批评对象说话,这是兼听则明的第一层含义。一般来讲,批评报道都是要采访批评对象的,这已成为从事批评报道记者的一条成功经验。可是在具体的报道实践中,批评对象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以致一些批评报道里面看不到批评对象的声音。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妥的。人家有各种理由拒绝采访,你就应该找更多的理由让人家没法拒绝,能够让那些拒不配合的批评对象开口说话,而且说新闻报道需要的话,这才是本事。当然,实在不能采访到批评对象的时,也要在报道中说明,并对稿件做必要的技术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定性问题时,不要把话说得太满。批评报道中涉及的政策法规,通常都是记者不熟悉的,即使熟悉也不能自己跳出来说话,要善于听取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把这些意见贯穿到报道中,这是党报群众工作者兼听则明的第二层含义。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也应该成为党报群众工作者的优良作风。可是,一些从事批评报道的党报群众工作者,乐于通过新闻报道开展批评去批评人家,而不善于听取人家意见开展自我批评。党报群众工作者要善于接受批评对象、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新闻报道、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批评,这是兼听则明的第三层含义。

【注释】

[1]《江泽民视察人民日报社时的讲话》,《人民日报》1996年10月21日第1版。

[2]《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1942年5月23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72页。

[3]胡锦涛:《在“三个代表”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2003年7月1日),《四川日报》2003年7月2日第1~2版。

[4]《三地调查显示58.4%的人认为记者属高危职业》,资料来源:新浪网,http://tech.sina.com.cn/me/2003-11-08/1116253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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