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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腐败者也不必慈悲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学术腐败者也不必慈悲张天蔚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破天荒地动了真格手段,通报批评了19名在科研项目中弄虚作假的科研人员,并对情节严重者施以点名通报、撤销资助项目、取消一段时间内的申请资格等重罚。迟至今日,终于有权威机构祭出“重拳”,总算给学术腐败者一个比较实在的打击和惩罚。学术腐败已经危及公众利益,公众有权要求学术界清理门户、打击腐败不留情面。

对学术腐败者也不必慈悲

张天蔚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破天荒地动了真格手段,通报批评了19名在科研项目中弄虚作假的科研人员,并对情节严重者施以点名通报、撤销资助项目、取消一段时间内的申请资格等重罚。

学术腐败,由来已久,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各种学术腐败现象更有日趋普遍和恶劣之势。被自然科学基金委点名通报的3位造假者,其情节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但比起媒体陆续披露的学术腐败现象,却又算不上最放肆和最恶劣的。学术腐败所造成的损失虽然未必如官员腐败那样直接和醒目,但其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气的败坏作用,却不可小视。迟至今日,终于有权威机构祭出“重拳”,总算给学术腐败者一个比较实在的打击和惩罚。而在此之前虽然也有科学院的“院士自律准则”,或各高校等学术机构的相应规定,但其作用却十分有限,以致在人们的普遍印象中,被冠以“学术警察”之名的方舟子,成了与学术腐败孤军奋战的孤胆英雄

有英雄是好事,至少可以使学术腐败者有所忌惮。但方舟子如此醒目,却只能证明比起腐败现象之普遍,打击腐败的力量还太过渺小,支持打击学术腐败的制度,还远远没有建立起来。目前被披露的学术腐败的手段并不复杂和高明,其被发现的可能性甚至比官员腐败的曝光风险还高。但相对而言,学术腐败暴露之后的处罚手段和力度不足,导致学术腐败成了潜在收益巨大而风险系数极低的行为。即使此次自然科学基金委痛下“重拳”,也只对3人进行了点名通报而已,对其他16人的“内部通报和处理”,就颇有“爱护”之意。而人们公认的常识是,对违规、违法者的曲意回护,就是对守法者的不公,就是对腐败现象的放纵,最终的恶果,则是学术风气和学术环境的败坏。如果那些放肆剽窃或伪造学术成果的人,总是能够安全地隐身于“学术界”的“内部”,则“外部”公众对这个“学术界”必然无法建立信心。自然科学基金委官员所称的“绝大多数科研人员兢兢业业、守诚敬业的形象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也就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

如果学术腐败现象所影响的,只是学术界内部的游戏规则或利益分配,则学术界“外部”的公众也可以抱戏谑的态度看他们怎么表演。但在一个社会生活日趋被科学、技术,及各种繁复的制度、规则所影响乃至支配的时代,专家、学者以其本当中立的立场和科学的态度,对公众的判断和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近年来各种媒体上的学者观点、专家意见日见其多,可见公众对专家意见的巨大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术风气的败坏导致专家意见被利益所左右,则公众利益必受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近年来经济学家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受到质疑;几天前,又有媒体披露,在广东兴宁特大矿难发生之前,曾有若干专家对该矿的安全性进行考察论证,并给出肯定的结论。不久之后的矿难,不得不让人对这一结论的产生过程顿生疑虑。

学术腐败已经危及公众利益,公众有权要求学术界清理门户、打击腐败不留情面。而目前看到的情况是,学术界对内部腐败现象的曲意避讳,比人们想象的更甚。

(2005年9月6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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