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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报道与反面报道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正面报道与反面报道新闻理论界一个颇具争议性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正面报道?一些人认为,报道的内容是正面的就是正面报道;报道内容是反面的就是反面报道。成都市两位公安干警受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的委托,向唐河县参加营救成都三名受骗少女的群众表示慰问与谢意,并向35名干部和群众颁发了奖金和奖品。

二、正面报道与反面报道

新闻理论界一个颇具争议性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正面报道?什么是反面报道?

一些人认为,报道的内容是正面的(比如好人好事)就是正面报道;报道内容是反面的(如社会的丑恶现象、坏人坏事)就是反面报道。

另一些人认为,建设成就和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的确应是我们宣传、报道、讴歌的对象,但对工作和政策上的缺点、失误和错误,社会生活中各种不良倾向进行公开批评、如实报道,不应被视为反面报道,而应被看成是正面报道。因为,坏人坏事、腐朽思想、不良倾向虽然是社会发展中的消极因素,但对这些消极因素的批评报道的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同时又警示了他人,净化了社会风气,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水平和思想文化素质,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所以,对社会阴暗面的报道同样应是积极的、正面的报道。

我们完全同意后一种意见。以“11·6”案件为例,倘若我们以夏蕾英雄事迹为主线报道的同时,对金融部门管理上的漏洞、罪犯持刀抢劫的动机以及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等予以深度报道,既可以向广大受众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较为全面的概貌,满足受众各方面“知”的需求和权利,又能使金融部门认识和重视工作上的漏洞,加强科学有序的管理,改进自己的工作,还能使广大受众从罪犯走向堕落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受到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假如我们的记者、编辑在报道突发性事件或其他反映社会阴暗面的新闻时,都坚持正面宣传,寻找其中的积极因素,追求积极的轰动效应,硬要“把坏事变好事”,宣传报道出来的都是这些事件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闪光的思想、崇高的品德,号召全国人民学习,这样下去,不仅会引起广大受众的漠视和反感,而且还可能掩盖一些严重的问题,埋下更大的社会隐患。难怪有的读者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他们对此类报道的态度:正面宣传,反面理解。

试想,受众一旦在心理上有了这样的定势,宣传效果又可能好到哪里去呢?

1981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见义勇为》的新闻(14),报道河南省唐河县人民营救了三名被坏人拐骗的四川少女。新闻的第一段是这样写的:

今年11月14日,在河南省唐河县的会议室里,举行了一次授奖大会。成都市两位公安干警受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的委托,向唐河县参加营救成都三名受骗少女的群众表示慰问与谢意,并向35名干部和群众颁发了奖金和奖品。

12月22日,美联社播发了该社驻北京记者对这篇新闻的改写稿,标题是《旅途中的少女被拐骗》,第一段是:

美联社电:三名在“五一节”外出游玩的中国少女被人拐骗,被卖到离家乡830公里的地方与陌生人结婚。据《人民日报》报道,其中一位少女试图逃跑,遭到那家人的毒打,后来,富有同情心的邻居凑足750元,为她赎回自由。第二名少女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从人贩子手中逃脱,第三名则是由警察找到。

有一本教科书对这两篇报道作了一番比较后认为:

“两条新闻报道的是同一事实,但是表现出来的思想感情却很不相同。前一条新闻着意反映我国人民见义勇为、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后一条则是西方报刊上常见的耸人听闻的犯罪新闻。”(15)

我们承认:“新闻事业的阶级性有它独特的表现形式。它主要是通过对新闻事实的取或舍、抢或压、详或略,甚至报道新闻的真与假表现出来的。”(16)

如果从新闻事业的阶级性出发,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就是要通过少女被拐骗这一事件的报道歌颂我国人民见义勇为、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我们对报道角度的选择和内容的取舍就是要围绕这一主题进行;说这样的报道有阶级性,那正好,我们就是要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无产阶级的报纸,是人民的报纸,我们的报道就是要有阶级性,而且还是非常鲜明的阶级性;说这样的报道是宣传,那正好,我们就是要理直气壮宣传我国人民见义勇为的精神!

这样的推理也许是严密的,甚至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在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今天,我们的记者、编辑,凡事都理直气壮地坚持阶级性,凡事都要努力寻找具有宣传价值的积极因素;那么,这样的报道、这样的宣传在曾经深受过以“本质真实论”、“事实要为政治服务”为指导思想的新闻报道之苦、对新闻宣传内容真实性本来就心存疑虑的人民群众中又能产生多大的宣传效果呢?

这是值得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反思的。

在新闻理论中,宣传是有目的地传播某种事理以影响他人意识和行为的一种社会活动,而新闻是经过报道的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信息。按照宣传与新闻的上述界定,我们不难看出,《人民日报》对少女被拐骗的报道是新闻宣传,而美联社驻京记者的改写稿则是新闻报道。

西方新闻工作者和理论家认为,新闻宣传是对某一客观事实的主观报道,旨在影响受众的思想、意识行为;而新闻报道则是站在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的角度对事件客观的描述,旨在向受众传播新近变动事实的信息,因此,新闻宣传常常被视为有人为放大信息、灌输某种观念、不真实、不客观之嫌。西方一些学者甚至将宣传定义为“Propaganda is a fine art of lying”(宣传是说谎的艺术)。由此可见,在西方,宣传成了不真实、不客观的代名词。

其实,我们都知道,新闻事实的报道也是一种隐性的宣传,只不过宣传的技巧十分隐蔽、手法十分高明、巧妙罢了。我们常常说“要用事实说话”,其实就是要用对事实的客观报道来代替对事实所体现的思想、观点的宣传,但我们往往站出来说话时就忘了事实!而西方新闻工作者确实比我们做得好得多。

吃一堑,长一智。我国的新闻工作者也渐渐学会了将观点寓于事实之中,用客观报道的手法来传播自己的非言语信息,用事实来说话。请看新华社北京1981年12月19日电讯:

“据阿通社报道,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穆罕默德·谢胡12月18日凌晨自杀身亡。

据悉,16日他在地拉那接见了罗马尼亚贸易代表团。”

这则电讯播报的都是事实,按西方新闻学的观点是客观报道而非宣传,但新华社选择他接见罗马尼亚代表团这一事实,自然就向人们暗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像谢胡这样级别的人会突然自杀身亡?为什么16日还在正常进行国事活动,一天后就自杀身亡了?是自杀?还是他杀?罗马尼亚贸易代表团的到来难道会对谢胡的存在产生威胁吗?如果不会的话,那么谢胡之死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至此,使用这一背景材料的目的已经达到,同时,也巧妙地以非言语传播方式表达了我们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思索和保留。

这样的客观报道不正是一种高明而成功的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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