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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组成的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符号的内涵(一)符号的定义符号,在汉语里又称为记号、指号、符码、代码等,通常解释为代表事物的标记。在符号学研究中,符号主要是指象征符号,即symbol。能指是符号的物质形式,由声音和形象两部分构成。口头语言是由声音符号组成,书面语言是语言的文字符号。非语言符号是指信息传播不以有声语言和书面语言为载体,直接打动人的感觉器官的各类符号。

一、符号的内涵

(一)符号的定义

符号,在汉语里又称为记号、指号、符码、代码等,通常解释为代表事物的标记。在英语中,代表符号的词有三个:sign——普遍意义上的符号,如语言文字等;signal——自然界和动物界所发出的信号,如闪电等;symbol——以具体指代抽象的符号,如“皇冠象征权力”等。在符号学研究中,符号主要是指象征符号,即symbol。

从符号学研究范畴看,符号的外延被扩大。我们的各种文化形态,如宗教、艺术和科学等,就是符号功能的集中表现。它以所有符号系统为研究对象,包括文字、图像、动作、音乐、物品,日常生活中的礼仪、仪式、表演,从更大的范围来理解,一个事件被赋予另外的意义后,这个事件也成为一个符号。例如,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中国的“汶川大地震”事件,其惨况给当时的中国人留下了十分强烈的印象,当提及“5·12”三个数字时,人们头脑中会直接反射出“悲惨、灾难”这些印象,而不仅仅是一组无意义的数字,由此“5·12”事件也成为灾难性的符号。

关于符号的定义,符号学奠基人、著名的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每一个语言符号包括了由能指与所指两个部分。能指是符号的物质形式,由声音和形象两部分构成。它是人们感官可以感知的物理性形式,比如文字、声音、图像、姿态、表情、服饰等等,是一种具体的物质实体,具有可感性。这样的物质实体在社会的约定俗成中被分配与某种概念发生关系,使用者对之产生某种概念的联想,这种概念就是所指。所指是抽象的概念,是社会约定俗成的东西,使用时,往往受到使用者文化、积累等因素的制约。索绪尔曾经用纸打个比方,纸的一面是表达面,即能指;纸的另一面是内容面,即所指。能指是形象和实体,所指是概念和意义,即画面的内涵及深度。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就像水由氢氧两元素组成一样,分开来考虑,没有任何意义。另一方面,索绪尔又指出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武断性,没有必然关联,但对于使用它的语言社会来说,又是强制的。例如英文中的“tree”,只是因为约定俗成的习惯被指涉为“一种以木质枝杆为主体的叶本植物”的概念,“tree”与植物之间,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索绪尔的基础上,美国哲学家、符号学先驱皮尔士对符号作了进一步的界定。他认为不仅语言符号是能指、所指的合成体,任何一个符号都包括了能指、所指两个部分。他对符号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一个符号是把另外一件事物(它的对象)和一个第三者(它的意义)联系起来的东西。”[1]在皮尔士看来,构成符号指涉的要素有三:一是代表事物的符号(能指),二是被符号指涉的对象(所指),三是对符号的解释(意指)。意指是将能指与所指结成一体的行为。简单地说,皮尔士是在索绪尔的符号“能指、所指”二分法的中间,又加入了第三个元素:意指。

何为意指?这里我们可以引用皮尔士的“玫瑰”例子加以说明。当“玫瑰”作为恋人之间表达爱慕之情的符号时,其能指是作为植物的玫瑰,其所指是爱情的意念。在这里作为能指的玫瑰和作为符号的玫瑰完全不同,前者是没有任何情感色彩的植物实体,而后者却是充满甜蜜的爱情象征,使两者之间建立起这种联系的就是人们的意指,即人们对这一符号所赋予的意义、价值、解释。

(二)符号的分类

肖像、标志、象征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符号划分为许多种。皮尔士根据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的不同关系,将符号划分为:肖像(Icon)、标志(Index)、象征(Symbol)。

肖像通过写实或模仿来表征其对象,它们在形状或色彩上与指称对象的某些特征相同,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肖像符号很多,最典型的例子是照片、画像、雕塑、电影形象、施工草图、方程式和各类图形。这类符号最适宜跨语言的交流。比如,一位不会中文的外国人到中国餐厅吃饭,他想吃牛肉,但说了半天服务员还是不明白,如果他在纸上画一头牛,这时服务员会比较清楚他的要求。

标志与肖像符号不同,它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模拟的,而是与指称对象构成某种因果的或者时空的连接关系。在火车站候车室,候车者看见img2标记,就知道这里禁止吸烟,这里的img3标记就是一个指示符号。与此相类似的道路施工现场的“前方施工,请绕行”的牌子,以及各种路标,还有箭头、指针、站牌、风向标、商标、招牌等均属于标志。

象征表示另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里,象征符号与指称对象之间没有相似性或因果相承的关系,它们的联系完全建立在社会约定的基础之上。皮尔士是这样定义抽象符号的:“‘抽象符号’(即象征符号)是符号的一种,它通过某种法规指称其对象,这种法规通常是一般观念的联想,致使该抽象符号被解释为指称那个对象。”[2]例如,语言就是典型的象征符号。自然语言绝大多数与指称对象之间不存在什么内在的联系,不同国家、民族,甚至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都可以互相约定、形成不同的语言系统。除语言外,情感、概念等抽象的东西也需要依赖象征符号来表达。如中国传统文化中,喜事一般采用红色,而丧事采用白色,红白两色就成为了不同意义的象征符号。人们出门碰见红色结婚队伍会觉得愉悦,而遇见白色丧葬队伍则会觉得晦气,这是象征符号在人们心里产生的对应情绪。在人类的符号活动中,对象征符号的运用和讨论最为普遍,以至许多人把“符号”(sign)一词狭义地理解为“象征符号”。

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

美国符号论美学代表人物苏珊·朗格认为,符号可以分为语言与非语言符号两种。语言是表达人们思维的工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在传播学中,语言符号包括口头语和以文字形态出现的书面语。口头语言是由声音符号组成,书面语言是语言的文字符号。语言符号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际的工具,而且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传播媒介之一。

非语言符号是指信息传播不以有声语言和书面语言为载体,直接打动人的感觉器官的各类符号。诸如各种颜色、人际间的距离,人的衣着、神态、表情、手势、眼神、形体动作以及装束、语调、气味、陈设、环境、音响等都属于非语言符号,都可以通过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感知渠道来表情达意。非语言符号包括身体语言(由眼神、表情、手势、服饰等构成)、类语言(有声音而无固定意义,如笑声、哭声等)和艺术语言(绘画、建筑、音乐、舞蹈)等三种形式,在这三种形式中身体语言占据最重要的地位。

非语言符号不仅可以用真情来加强、扩大语言手段的作用,还可以弱化、抵销语言手段的效果。比如,同样都是一句话“谢谢你”,道谢者如果在说这句话时双手紧握对方的手、眼眶含泪,这样的场面和道谢者将手插在口袋、表情无奈地说这句话,它们所传达的感谢的程度大不相同,甚至有相反的意味。

美国学者L.伯德惠斯特尔估计,“在两个人传播的场合中,有65%的社会意义(social meaning)是通过非语言符号传递的。”[3]专门研究非语言符号的艾伯顿·梅热比也提出了一个公式,以此说明各种符号在传递信息内容时所产生的效能:

沟通双方互相理解=语调(38%)+表情(55%)+语言(7%)

这一公式中的“语调”和“表情”均为非语言符号,两者相加比例达到了93%,可见人际传播中非语言符号所能传递的信息量远远大于语言。

听觉、视觉

根据人对事物的感觉方式分类,可以将符号分为听觉符号和视觉符号两大类。听觉符号是指人通过听觉器官所接触的符号,以时间为主要结构,体现纵向的时间纬度,如对话、戏剧、音乐等。声音的自身物理特点决定了它在传播活动中的独特作用,听觉符号可以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交流工具。

视觉符号是人通过视觉器官所接触的符号,它所体现的是物体的空间位置,如图片、文字、建筑、雕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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