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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敏感与新闻“发现”之关系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新闻敏感与新闻“发现”之关系新闻敏感是一种职业敏感,它不是新闻“发现”。由此可知,强调新闻发现,不能直接越过新闻敏感这个基础。要培育新闻发现能力,首先要解决新闻敏感问题。纵观以往的教材,很少提到新闻发现,多以介绍新闻敏感为主,认为只要具备了新闻敏感,就可以解决采访问题。总之,新闻敏感是新闻“发现”的基础,而后者又是前者的升华,二者也相互促进。

一、新闻敏感与新闻“发现”之关系

新闻敏感是一种职业敏感,它不是新闻“发现”。因为新闻敏感只是有了对客观事实的一种意识和感觉,是对新闻事实的一种职业感觉,这种事实算不算、能不能成为新闻主要依靠记者的认识和判断。记者往往或出于本能或出于经验感觉到一个事实中蕴含着新闻,这种感觉蕴含着新闻发现力。对于新闻“发现”,借用潘堂林的表述,“只有敏锐地感觉到客观事实诸种价值表现中最能吸引公众注意力的侧面,充分发掘多层面的价值,尽可能实现其价值最大化”[5],才能称之为新闻发现。因此,就二者关系而言,它们是一个浅一个深的关系,也就是说,新闻敏感还只是一种感觉,只是对事实初步的判断和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验证,而新闻发现则是对事实有了深入独到的认识,是对新闻敏感的验证和落实。可见,新闻发现离不开新闻敏感这个前提和基础。

由此可知,强调新闻发现,不能直接越过新闻敏感这个基础。要培育新闻发现能力,首先要解决新闻敏感问题。培养新闻敏感,是一个职业要求,需要一个不断积累和锻炼的过程。纵观以往的教材,很少提到新闻发现,多以介绍新闻敏感为主,认为只要具备了新闻敏感,就可以解决采访问题。其实仅仅具备和培养这一能力还是不够的,它可以助人快速发现一些新闻事实,但不一定就能抓住具有重大价值的事实,而新闻“发现”无疑达到了这一极高的境界,历届范长江新闻和中国新闻奖的作品便可引以为证。具有发现力的记者往往是名家、大家,非一般记者可比。总之,新闻敏感是新闻“发现”的基础,而后者又是前者的升华,二者也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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