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微博舆论监督概述

微博舆论监督概述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微博的兴起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发布和接收信息。微博舆论监督的途径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有所不同。社会事件发生后,通过微博传播迅速扩大影响力,形成社会舆论。微博舆论监督的监督主体是广大参与微博使用的用户,越来越壮大的微博用户队伍将构成微博舆论监督最广泛的主体。

微博的兴起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发布和接收信息。但微博也可能导致信息泛滥、谣言滋生等,其负效应也不容忽视。微博传播是一把“双刃剑”:微博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利器”,也是滋生谣言的“温床”;微博带来信息的丰富多元,也使信息泛滥失控;微博的“直播性”方便了个人,也易威胁个人隐私;微博表达的自由性与监管过滤的艰难性并存。如何趋利避害,发挥其最大效用,值得我们反思与研究。

关于舆论监督概念的讨论文章有很多,在国内,不同的专家对舆论监督有着各自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清华大学刘建明教授认为:“舆论监督包括工作监督、政策监督和道德监督,是公众对某人、某事发表批评和揭露性意见。”[1]

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认为:“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舆论这种意见的形态,对权力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共人物自由表达看法的客观效果。”[2]

在我国对舆论监督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公众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发表公开的意见而对社会事务所起到的督促与制约作用。在这意义上,舆论监督也可以说是群众监督,它体现了社会公众的意见与要求。”[3]狭义的舆论监督又称为“新闻舆论监督、传媒舆论监督,一般是指通过新闻媒介(或大众传播媒介)发表、传播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见而对国家和公共事务所起到的督促与制约作用。”[4]

当前,随着微博在社会上广泛兴起,使用微博的用户越来越多,微博传播中所凸显出来的舆论监督功能也逐渐为人们所广泛认可。比如,因为微博用户的关注与转发,河南“被落榜”事件的主人公李萌萌幸运地进入梦想象牙塔,微博发挥了对权力部门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民应有的权利,使其免除被侵犯的命运;因为在微博上求助,江西宜黄强拆案中钟如九姐妹得以将拆迁自焚事件真相公之于众。广大博友的跟随与呼吁使事件的影响逐渐扩大并最终促成事件的问责解决,致使江西宜黄强拆成为中国第一起因拆迁而问责地方干部的事件。在当前媒体传播大环境中,微博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一种最广泛的监督,所有使用微博的用户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关注、监督,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促使社会公共事务向良好方向运行;微博舆论监督更广泛的作用与效果已经为更多的人所肯定,它将开启舆论监督的新渠道。

微博舆论监督的途径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有所不同。社会事件发生后,通过微博传播迅速扩大影响力,形成社会舆论。一方面可以通过传统媒体动态跟进,对事件进行报道,最终由传统媒体与微博形成广泛的舆论压力,促进权威部门对事件的解决。另一方面,微博形成的强大舆论场会直接影响到权威部门的决策,进而促进事件解决。

微博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相较于广义的舆论监督来说,微博舆论监督有着自己的特别之处。无论从舆论监督的主体、舆论监督的对象还是舆论监督的方式,都有很强的独特性与针对性。

我们可以用下面这个模式图[5](图3-1)来演示微博舆论监督的发展过程并进而探讨其核心要素。

图3-1 微博舆论的发展过程

依据上面这个模式图,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微博舆论监督的三要素。

(一)微博舆论监督的监督主体

从国内对舆论监督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舆论监督的主体是每一个信息传播者。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同时也是实行舆论监督最广泛的基础。进行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法定民主权利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通过两种方式实施新闻舆论监督:一是以新闻评论、接受采访和读者来信等方式,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言论直接进行舆论监督;二是委托媒体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随着信息网络化的快速发展,知识和信息生产的传播方式和速度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络提供的信息资料共享使得公民实施舆论监督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对于用户而言,微博的进入门槛非常低,只要有一部能上网的手机就可以成为其中的一员。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登录并随时随地发布自己想说的话,而无需在电脑前眼盯屏幕、手敲键盘。在微博的世界中,人人都可以是“博主”,人人也都可以是“跟随者”。微博舆论监督的监督主体是广大参与微博使用的用户,越来越壮大的微博用户队伍将构成微博舆论监督最广泛的主体。每一个使用微博的用户,都可以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政务、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进行监督。

(二)微博舆论监督的监督对象

舆论监督的力量在于,它通过对负面事件的曝光,引起公众的鄙视并形成强大的言论环境对行为者在心理上构成压力。生活在社会上的人,必然有自己的活动范围,这种来自身边的压力会在无形中对行为者造成精神上的打击,虽然不同于法律或者行政的强制措施,但是很少有人可以对这种监督视而不见。另外,一旦在社会上形成舆论洪流,政府部门和法律部门就会引起重视,从而实现对事件的处理,使不讲道德不守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就在两种力量之间直接实现了转化,由非正式法律制裁转到法律制裁。微博舆论监督的对象不仅仅是党和国家机关、权力部门,同样也包括身边的人与事。微博舆论监督的对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与监督的主体同属于人民,另一类则是对掌管国家权力、公共权力的人进行的监督。通过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与监督,进而达到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目的,为实现下情上达铺开了一条康庄大道。

(三)微博舆论监督的方式

微博舆论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微博用户对现实生活中某一问题的反映,引起广大博友的关注、转发、评论,进而形成广泛的舆论效果。一方面可能迫使被监督对象直接面对事件,或者引起传统媒体的跟进与报道,使网络上的声音传递到现实生活中来进一步形成舆论热点,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使反映的问题得到重视与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微博信息浩如烟海,冗余量大,也可能导致微博上所反映出来的诸如涉及政府的官方举措、公民个人行为或者个别违法、违规的社会现象,在实际生活很有可能被淹没、忽略甚至视而不见。

微博舆论监督的方式降低了传统传播模式中社会事件曝光的门槛,放大了普通民众发出的声音,使社会问题被关注的广度、速度、深度更进一步,为促成其有效解决提供了良好平台。

微博是公民媒体,它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着人际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发生机制,用曝光的力量来打击邪恶和犯罪,推动社会朝着更加文明、透明、公正的方向发展,全面启蒙社会公众。但在微博铺天盖地的浪潮背后,如果没有随之而来的体制改革和完善制度的支撑,微博这把利器能否被用好,微博的力量能发挥多少,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

(一)信息发布的便捷引起大量信息的冗余

信息原本是用来消除通信者知识上的不确定性的东西,但由于微博的信息发布太便捷从而引起大量信息的冗余,信息冗余反过来又增加了知识的不确定性。由于微博信息发布门槛极低,文本碎片化,每条微博限定在140个字以内,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客户端、手机、IM等多种手段,随时随地发布信息和接受信息。它的便捷使发布的信息出现大量的信息冗余。信息冗余是指由于数据结构、存储等方面设计的不合理,而造成的信息重复,即发布的信息中包含的不影响信息完整的那一部分。在微博中人们进行信息发布时,所发出的信息并不是经过彻底精选的,里面存在大量无用的、重复的,即使删除也不影响整个信息的完整性的冗余信息。我们在网上经常可以看到的没有价值的观点、数据、传言就是冗余信息,在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里,信息冗余使人们无法及时准确获得所需要的内容,信息利用率低,根据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域名总数为775万个,其中.cn域名总数为353万个,网页总数866亿个。庞大数据量,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检索到需要的信息,信息的超负荷使信息利用率降低,加上信息的虚伪和复杂性,使其利用率更低,如2010年5月26日,某网站微博称:“著名散文家余秋雨先生昨日凌晨5时因心肌梗塞在上海华山医院病故。”就在26日下午,余秋雨在微博发消息称,“上周因小病至华山医院小治疗,无大恙,现在身体很好,多谢大家关心。”可见这个“被死亡”的微博的背后,微博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不确定增加了人们利用信息的困难。心理学家Orrine Klapp指出“在符号充斥的世界里,我们必须听大量的唠叨,才能听到一点点我们所想要的信息。如果没有意义,多样性并不是生活中的佐料。如果没有说出任何东西,那么比单调更为乏味。”[6]大量信息的冗余不仅增加网络管理的难度,而且还导致真实信息的匮乏。可见在实际中就要优化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减少信息的冗余,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的效率。

(二)实时性和个体性增加信息的把关难度

微博传播的效果具有着其他任何传统大众传播方式都无法比拟的及时性。一般来说,传统的大众传播方式需要至少一小时的时间使得信息完成从发出到回馈的过程,而网络传播的快速性优势可以将这种反馈的滞后性降至最低,甚至为零,以此保证着微博消息传播的实时性。以2009年2月9日发生的“央视配楼失火事件”为例,大火发生半小时后,在主流媒体还没有来得及发布消息之前,一位叫“加盐的手磨咖啡”的网民,在事发时用手机拍下了火灾的场面,并于2月9日21时04分在自己的微博上传了该照片,此后的12小时内,照片的访问量超过27万次、跟帖3000多个。而另一位叫“msun msun msun”的网民于2月9日22时左右,将一段火灾现场视频上传到微博网站。与之相比,这之后的6分钟后,新华社才代表主流媒体首次公布了有关火灾的消息。由此可见,在突发事件信息素材的收集和传播上,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媒体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企及的速度。微博面向任何利益主体和个人开放,人人都可以申请,一旦成功开通,都可以通过网络或者移动手机终端在这个平台上发表意见和进行交流。拥有一个微博意味着拥有了一个话语表达的传播平台,在这个传播平台上,利益的主体可以利用各种表现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和视频来分享和传播各种话语内容。微博开创性地最大限度赋予了任何一个利益主体拥有话语资源的权力,但这种个体性,加上信息传播的实时性,让传播的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等的确认变得异常困难。

如2007年10月的“华南虎”事件,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到网上;同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展示这些照片,但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的帖子便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上,对照片的真实性提出质疑。2007年11月15日,网民“攀枝花xydz”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遂引发了虎照真假的网上讨论,认为周正龙照片肯定存在造假,到2008年6月29日,所谓“华南虎照片”终于被认定为假照片,“拍照人”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从这件事情我们不难看出微博的实时性和个体性使信息把关难度加大,提高信息发布人的素质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否则2007年有“华南虎”事件,明年还有“东南虎”事件,后年还要“西南虎”事件,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交互性和随意性加速不良信息传播

微博的传播模式不是直线性、单一性的传播,是一种复杂的网状、类似于奥斯古德—施拉姆的循环模式,信息的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是进行双向交流的,传播者与受众都可以进行信息的回馈、交流,它不同于传统的传播途径,如电视、广播、杂志、报纸等的单向传播为主。在微博中网民可以随意发表言论,不受任何约束,在微博上,任何一个人都能不经过审核直接发布信息,网民在网上或隐匿身份,或现身说法,纵谈国事,嘻怒笑骂,交流思想,关注民生等,这种随意性和微博的交互性特点加速不良信息传播。在微博中任何人都可以方便地向全球发布信息,因此很难避免虚假信息、计算机病毒和色情暴力信息、琐碎无用信息以及垃圾邮件等不良信息。如2006年8月的“未成年武术少女身着比基尼的色情照片”的发布,2007年8月的“网络追逐流氓老外大行动”,2008年的“人肉搜索”“艳门照”事件等。面对互联网信息的不良信息,我们一要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二要加强技术的提升,有效的屏蔽,通过智慧监测分析的关键技术治理危害社会安全舆论进入微博传播。

(四)多样化的发布渠道导致传播过程中的控制缺失

微博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微博能够整合各类工具,表现出强大的兼容性。使用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更新自己的微博:包括手机短信、桌面客户端、在线更新、IM等,甚至还可以直接通过输入法更新微博。这样多样化的发布渠道导致传播过程中的控制缺失,一个信息发布可以多次被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转载、发布,信息呈几何级数地不断被发布,在监控中很难进行控制。如2011年日本大地震后的“碘盐防辐射”传说,在广大地区引发了食盐抢购潮。第一条消息出自菲律宾。当地从14日起流传一则手机短信称“日本地震造成的核辐射已传到菲律宾,菲律宾将会下放射性的‘酸雨’”,引发一些民众恐慌。这个信息从菲律宾在不到一天的时间,传到中国,引起国内“抢盐现象”,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市场检查,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从这条信息的传播过程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消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方式进行传播,可见,多样化的发布管道导致传播过程中的控制有多难,加强微博传播的管理势在必行

在传统社会里,组织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是净化社会的主要力量,舆论监督仅仅作为一种辅助手段。随着信息化浪潮荡涤改变着世界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也对社会文化产生冲击,在现代文化转型中,人们开始重新考虑舆论监督的作用。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传播方式,微博不仅给公众交流、沟通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基于这个平台之上所展现出来的公民监督,也为公众反映社会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促使多种形式的媒体形成合力进而强化了传统的舆论监督;实现了社会情绪的有效宣泄、为促进社会协调整合作出努力,同时在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中将留下不凡的一笔。具体来说,微博舆论监督对社会将产生如下积极作用。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建立起一套开放透明,能够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众参与机制。政府部门的信息和政务公开,是公众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很多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深层次原因多数源于利益纠纷,且公众关注度高。但是事件发生后,政府的信息未做到主动公开,公众的知情权未得到满足,导致流言快速蔓延,影响政府形象。2008年正式适用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凡是涉及公众利益和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2007年的“安徽太湖蓝藻事件”“厦门PX事件”、2008年的“瓮安事件”以及2010年的“宜黄拆迁事件”“山西疫苗事件”都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舆论监督在打造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中起到的作用。

在传统大众传播时代,媒体报道成为公民反映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的主要渠道。传统媒体通过开通热线电话、设立读者信箱等方式获取公民对国家方针政策的意见和看法、对社会生活问题的反映、对公共事件的监督。互联网技术的传播与应用不仅仅意味着人们在技术上的突破,这种技术更是按照一种全新的逻辑重塑我们的政治模式和生活方式,为公民提供了自由表达的空间。但是,无论是传统媒体也好、互联网也好,在对公民意见的反映上都存在缺陷。传统媒体报纸版面的有限性,广播、电视管理的政治性、严格性,互联网海量信息的分散性都制约着公民真实意见的反映和表达。微博独特的传播平台与传播特点,克服了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的缺陷,为公民反映社会问题打开了一条新渠道。

2011年4月13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周文彬为了举报所在单位领导,选择了“自首式举报”,并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一时间,微博、自首、腐败等一系列吸引眼球的热词使这起事件成为2011年春季的网络热点事件。据了解,周文彬在选择自首前曾向多家媒体提供过揭发所在单位领导涉嫌贪腐的举报材料,但并未得到任何回应。所以,他选择利用微博直播自首过程,以引起社会的关注。随后,该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反响,亳州市纪委、安徽省纪委均介入该事件的调查。再比如,2010年河南开封一名高考复读生李萌萌高考成绩565分,超出理科一本线13分,但却不明缘由地意外落榜。在招生基本结束之后方得知因为当地招生办工作人员的疏忽,李萌萌的志愿表一直被锁在抽屉里不曾投档,而她也就这样与大学擦肩而过。在事情发生之后,当地的招生办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弥补过失,李萌萌遭遇“被落榜”。李萌萌的家人无奈之下将事情经过传播到网络寻求一线希望。这则信息被网友发帖至微博后,以几乎每小时近万的转发量在博友中转发,并以将近8万的转发量和约2万的评论高居2010年8月20日新浪微博转发排行榜之榜首。广大网友的关注与支持,在社会上引起反响,而事件也由此得以产生转机。8月21日,李萌萌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录取,而导致李萌萌“被落榜”的责任人遭到处分。“李萌萌事件”成为2010年微博成功实现舆论监督的典型案例。在这起事件当中,在传统媒体集体失声的情况下,微博成为将整个事件信息公之于众的新渠道,广大“脖友”们的转发及评论成为形成舆论风暴的力量。网络上每小时近万次的转发速度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关注该事情的电话纷纷向当地职能部门砸去,形成了巨大外界压力,促成事件的公平解决。如若这件事依照传统的解决方式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也会展开长时间的拉锯战,结果也将扑朔迷离。2011年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胡集中心所原所长周文彬“微博自首案”更是让公众看到,在利用传统反映问题渠道而不得的情况下,借助微博则更容易放大事件的曝光度。由此可见,微博基于自身优势的监督为反映社会问题、进而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找到了一条新途径。

俗话说,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不是说一切权力都必然走向腐败,如果人们都有权怀疑权力可能走向腐败并据此反对腐败的话,那么权力就可能不腐败。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事务错综复杂,各种矛盾集中表现,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既对解决这些矛盾负有责任,同时也可能成为这些矛盾的当事方。为了给社会转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社会目标的稳步实现,舆论监督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种机制。它既可以随时提醒社会管理部门及时纠正偏差,改正错误,又可以及时对那些违法人员进行揭露,从而中止他们的不法行为,防止对社会造成更大的破坏。

融合时代的新闻生产,应该如何实现报道速度与报道深度的平衡?如何在快速生产的过程中实现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功能?基于微博的舆论监督将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形成合力进而弥补传统舆论监督的不足,强化监督力量。微博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新型的舆论监督形式,其自身并不具有对事情的处理权,微博舆论监督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态度与行动。在现实生活中,足以影响政府决策、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公共舆论的形成还必须借助传统媒体的报道与跟进。一方面,微博以快速滚动的信息满足公众对信息获取速度的需求,引出话题。但是,由于微博舆论监督所能影响的范围限于微博使用用户,而其他非微博用户无法参与其中,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事件的影响力。而传统媒体却可以弥补这一空白,引起非微博用户对事件的关注。传统媒体跟进刊发的事件跟踪报道可以满足公众对信息深度的需求,将更多的受众拉入到对公共议题的讨论当中,从而使形成的舆论氛围更具代表性;另一方面,在当前政治环境中,传统主流媒体对于政治精英的影响力依旧至关重要,微博舆论监督能否发挥作用还需依赖传统媒体的传播。因此,以微博为连接点,以微博上的群享信息为连接线,将传统主流媒体与微博平台连接到一起形成合力,使传统媒体的监督不再单薄,也使微博监督影响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强。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宜黄县凤冈镇在“强拆”的压力下发生自焚事件,钟家房主3人被烧成重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然而,当地官方却声称受害者系误伤,并非“强拆”所致。随着事情进一步发展,该说法受到质疑,官方不得已承认是强拆导致自焚。9月16日,钟家姐妹钟如翠、钟如九应凤凰卫视之约到北京接受采访,在机场却遭遇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带队阻截。钟家姐妹躲进厕所在微博上发出求助,向媒体反映事实情况。通过记者邓飞在微博上实时直播,一时间引起众多网友的围观与谴责。18日,邱建国等数十人前往医院抢尸,由钟如九在微博上进行了现场直播。随后,很多主流媒体刊发评论,针对宜黄拆迁开展跟进报道。9月19日,新华社发表文章《权力滥用是拆迁悲剧的根源》;9月20、21日《人民日报》分别刊登《避免拆迁“火药桶”还需法制轨道》《围堵上访无助化解官民矛盾》;9月21日,《现代快报》发表《要让行政首长为政府不守法担全责》的评论。最终导致当地政府官员受到责难,“江西宜黄强拆”事件成为中国第一起因拆迁而问责地方干部的事件。

“强拆”引发自焚,当地政府本应该对事件高度重视,而不应该发生之后不可思议的“阻截”“抢尸”,继续对死者家属进行伤害。当地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所言“不慎误伤”完全是一种隐瞒真相、欺骗舆论、欺骗公众的做法。但是,在微博参与该事件的报道之后,民间舆论与新媒体、传统媒体形成合力进行监督,隐瞒真相也就欲盖弥彰了。宜黄“强拆”自焚事件证明,微博对公共事件报道的参与,与传统媒体的监督形成一股强有力的洪流。这两种力量互相依赖、相互推动使得舆论监督之剑愈加彰显光芒。

网络诞生的一个好处就是为社会上很多不满情绪开启了一道宣泄的闸门。在生活中,大多数意见、情绪、不满等在传统社会中很难得到发泄,人们苦于找不到发出声音的渠道。这种不满情绪的积累、存储对于社会安定是一个很大的隐患。信息技术的大面积普及使处于社会底层的大多数看到了舆论对于政府、社会的影响力,更加渴望在公共事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舆论监督在客观上可以使民众情绪得到有效宣泄,从而保障每一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都有为自己利益争取的权利。

传统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即作为传播中介在政府、社会和受众间建立一个纽带,达到整合信息、沟通意见以及协调的功能。微博舆论监督使公众借助微博随时随地对身边所见所闻进行表达及诉说,通过话语表达实现内心情绪的宣泄。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与社会诉求空前多元化和复杂化,在政治上的参与需求增长趋势明显。事实上,“中国网民对网络中自由表达需要的强烈,源于现实空间的某些限制,也与中国高速发展中各种矛盾积累产生的压力有关。而网络空间的相对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人们心理上的安全感。”[7]

2010年2月,广东省公安厅及20多个地级市的公安局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其中,广州市公安局的微博的运用尤其获得民众赞誉。2010年6月3日,广州民警在执行任务时遭遇枪击,一位民警负伤。特警介入后,在多次发射催泪弹仍未能控制局势的情况下,开枪将枪手击毙。当天下午16时16分针对网友“DIDI221”询问的回复,广州市公安局通过微博介绍了民警受伤情况及市公安局现场应对。此后,又先后于16时17分、20时29分、21时31分发布5条更新信息,内容有现场情况描述及事件最终进展等内容。广州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实时发布案件进展,是国内警方首次网络直播类似的恶性刑事案件。如果广州公安没有将案情进展实时通过微博在线公开,很可能会引起不明真相公众的诸多猜测,甚至可能背上“滥杀无辜”的恶名,正是微博的实时公布将现场第一时间告诉给大家,使事情因果一目了然。著名评论员杨锦麟评价说:“利用微博,抢夺话语权高地,值得鼓励。”奋战在第一线的公安民警通过微博与公众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实名认证微博的开通,可以及时公布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和问题,对于释疑解惑,得到百姓理解,帮助民警文明执法都有着很大的作用。

亨廷顿有过一个著名的政治公式:“社会参与的程度越高,参与的意愿越高,而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越低,则政治越不稳定。”[8]政治民主化首先是对公众权利和利益的尊重和维护。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高涨,民主参与的大众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各地公民可以在同一个微博平台上交流思想、互换意见,同时把自己不同的意见快捷地传递出去。

随着“微博风”愈来愈烈,2010年两会期间,“微博问政”形势更是空前火热。不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还是媒体记者、普通群众都对“微博问政”这种新型的参政议政模式给予很大的关注与期待,我国民主政治显现出新气象,民主表达形式得到创新,更多的“草根网民”走上了参政议政的舞台。微博舆论监督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有效沟通。政治沟通被西方学者视为“政治的神经”。有效的政治沟通对政治体系的健康运行非常重要。当前我国政治事件较多,信息公开有限,导致政府与公众之间缺少有效沟通。而借助微博平台,微博上呈现的政治信息能够为政府和领导人快速接受,实现信息接头。同时,在这种参与中,公民“学习如何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变得关心政治,增强对政治的信赖感,并感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正在发挥着正确的政治作用,从而得到一种满足感”[9];“微博问政”成为“网络问政”的新形态,体现出民众参政议政模式的改变。

微博虽然并不是专为民主政治而设计的,只是民主议程过程中的一个辅助工具。广大网民虽然无法参与重大会议上的表决,仅能通过微博评论、转发等功能,对代表委员的提案进行场外“表决”,间接地监督和影响代表委员的决策,但是毋庸置疑,它的这种辅助作用却大大推动了中国的民主进程,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民众的话语权得到延伸

微博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向政府进言献策,扩大了网民的话语权,促进民众的表达自由,这是民主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民众只有通过相应的表达渠道才能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而网络问政则给民众的民主表达提供了最为便捷的通道。纵观社会传播领域中所有的信息传播途径,都受到层层把关的限制,公民的表达利益因此受到很大的限制,不能直接反映到决策者那里。微博问政,首先,它减少了利益输出的中间环节。在传统媒介中,信息经过层层过滤后才能到达受众,读者更多地表现为只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可谓名副其实的“受众”,即便是有互动,其范围与影响也是非常有限。而在微博中,这种被动成分大大降低,公众自主利益的有效表达在这里可以得到很好的实现,无论男女老幼,也无论你是什么身份层次的人,微博都一视同仁。微博传播所具有的迅速性、公开性与隐秘性,为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一个表达渠道,他们可以不受身份的约束,不受社会的束缚,在传统媒体上无法自由表达与言论的限制在这里得到消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问政精神得到空前弘扬。其次,微博作为沟通政府和公众的桥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网民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数以亿计的网上公民提供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有效地克服了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一些“盲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网民所提的意见大都来源于生活,代表着他们这一群相同利益群体的态度、情感,虽然有很多粗暴话、牢骚话,但是其中不乏有识之士,拥有真知灼见,政府应该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将那些有价值的来自最基层的声音筛选出来,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各级领导干部要本着尊重公民的思想表达的态度出发,积极引导网民情绪的宣泄,重视网络舆论的发展方向,有效地疏通和引导。

(二)人民的维权意识和理性能力得到增强

现代社会任何权利都必须处于监督和制约下,只有这样,社会的公平、公正才有保障。我国的社会民主政治发展还不够完善,在政府和公民这两者的关系中,前者仍处于强势,后者处于弱势,政府的权威性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而随着微博问政的兴起,公民追求民主、平等、自由的愿望更加强烈,在这个“对话的广场”中,公民聚集起来对涉及公共的利益进行自由讨论,在参与与对话当中公民的政治热情得到提升,民主意识和权利观念大大增强,利用微博行使监督权的能力得到了大大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空前加强,加速了我国社会的民主建设进程。

微博问政使公民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实现了极大转变,它深入挖掘出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和潜力。正如哈耶克所说:“如果一个社会不仅准许普遍参与而且鼓励持续、有力、有效并了解情况的参与,而事实上实现了这种参与,把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这种社会的民主就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民主。”[10]

另外,政治参与的过程也有助于培养公民的理性能力。“参加讨论可以集中人们的有限能力,当人们在表达各自的立场、想法和倾向时,会有助于提高参与者判断或决策的可靠性。”[11]2010年2月,广东开设我国首批公安微博群。此后,河北公安微博群、济南公安微博群等相继开始出现。8月1日,北京公安正式开通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后,20天内访问量突破210万人次,“粉丝”近5万人。各地公安机关的微博在2010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众国家机关开设微博方便公众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监督,这是一个良好的姿态。一方面使国家机关工作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使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能够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社会事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另一方面,健全的决策咨询信息支持系统,将有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完善监督手段。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动员方面一般采取由上而下的方式,譬如先由中央下达通知或者命令,再经由各级政府进行通知和传达到各级组织或者群体之中,这种方式一般较为权威,但是包含较重的强制意味,社会动员的效果往往不够好。

由于微博信息传播的“自我把关”模式,把关者缺失,信息传播便捷、迅速、无阻碍性,使得微博一出现,就为社会动员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渠道,它利用庞大的传播网络,运用网络的较为主动和“深情”的信息传输功能,愿意加入的人可以使用微博的转发功能,不愿加入的博主,可以选择视而不见。这种加入或传播信息,都是传播中自觉自愿的,而非被强制的。例如,著名香港艺人梁咏琪在其生日时发表微博号召网友转发一则捐赠倡议,只要被转发一次,她即捐赠一元至香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注此微博的网友在倡议发出三天内转发7.5万次,最后梁咏琪捐赠了8万元至香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这种捐赠方式经常被普通的微博网友运用于公益事业中。广州有网友在微博上倡议向四川石渠郎加岭扫盲学校捐赠教学用具,她的一位同事接力转发并承诺,“倡议每转发一次他便捐出一元钱,转发数万次就即捐赠万元”。捐赠最后引起一个大型企业的关注,最后不仅解决了教学用具的问题,还捐赠了图书和冬装等,带来了巨大的公益效应。这些很好地显示了微博所具有的强大社会动员的效果。

微博动员效果的显现,也源于传播的聚合式结构加上微博传播的扁平式人际关系网络,将网络节点和错综复杂的网络连接在一起,另外,因为微博传播本身依赖于熟人间的人际网络,彼此间的信任和了解加速了博主们的传输和宣传效果,使得信息得到迅速复制和转发。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网友的素质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微博用户通过动员和转发关注相关信息的传播,一般来讲,是人们自愿自发传递的,这种自愿自发使得人们的举动更加自觉和主动,借助微博转发信息的快捷和便利,使得这种具有人情味的即时网络信息得到高效率的复制和传播。

网络空间存在很强的虚拟性,网民的身份大多是匿名的,而且复杂多元,这就给了网民一个无所讳忌的表达空间,真正做到了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政策执行主体处于网民相对平等的监督之下,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了实现。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被提出后,“和谐”为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任何事物都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微博问政的应用无疑给政府和公众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政府的工作在人民的监督下更加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根据社会存在的问题实质,顺应民意,将一切危机消灭于萌芽之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有效维护。微博问政如果得到较好的运用,那么政府便能及时了解社会动态,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各种矛盾,这有利于民主决策的科学化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反言之,假使微博问政没有得到正确的运用,那带来的结果可能很严重,不只是引起群众不满、损害政府的形象问题,社会动荡将在所难免。因此,科学有效地运用微博问政,有利于加强政府决策的公信力,有利于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一个公共服务型的政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既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和政府走群众路线的新形式。通过微博广开言路,问政于民而知施政之得失,进行科学决策;问计于民以凝聚民智,决策更切合实际;问需于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使决策更具指向性。

党的十七大还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微博问政以其独特的传播优势成为网民享受“四权”、实现“四权”的最佳途径,它对公民权利的维护是其他方式难以替代的,它改变了工业社会金字塔式的结构,减少中间管理的层级,政府组织的结构扁平化,改变了传统的政府模式,使得官民沟通更加容易。

微博问政创新了议政方式,政府与民众交流更加平等,对待民众的意见更加开明谦虚。官员可以利用微博问政的方式征集民意,阐述政府的政策,汇报政府工作,答复网民的疑惑,甚至可以进行网络述职、评估考核,充分实现与民互动。这些都大大推动了我国政府的执政风格和模式的更新。

政府的职能就是为人民服务,每个执政者都应该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任何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批评都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求的反映,应该把解决人民生存和社会全面发展作为自己崇高职责。在人民问政迎来了微博时代之后,官民沟通变得更加容易,借助于微博,民众甚至可以直接同国家领导人自由交谈。公众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这种参政方式使得微博成为政府执政资源的重要来源。通过微博征集民意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重要表现。

英国著名文学家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写道:“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也许这是对网络时代最好的诠释。在大多数人对微博舆论监督满怀信心之时,却同时产生了信息泛滥混淆监督视线,信息误读、群体极端带来监督错位,信息虚假、侵权削弱监督之威……这些问题同样令我们对这一新生事物充满担忧。

微博自身的许多特点能带来很多积极的舆论监督效果,但是如果利用不当也会导致很多不利影响。具体说来,可能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

(一)信息泛滥混淆监督视线

美国学者福格特(William Vogt)于1949年最早提出关于承载力的思想和表达式:“C=B∶E(B指生物潜力,E代表环境阻力,C为负载能力)。”[12]承载力是“环境所能承受人类活动作用的阈值”。“任何一个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影响就是其承载力”。[13]注意力则是存在于传播这一人类活动的生态系统中的主要资源,是一个传播生态系统得以运作并发展的“支撑力”。“受众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超出受众注意力承载限度,将会导致整个传播生态系统的崩溃。”[14]

在微博的广阔平台上,信息呈现出碎片化传播形态。微博用户不受时间、地点、写作形式等限制进行内容生产和信息自主传播,各种信息、观点无规律集合造成的海量信息广泛覆盖从而形成爆炸式传播。单个受众的注意力承受能力受到极大挑战,从而影响到受众对于信息的接受、消化吸收、甚至理性分析判断的能力。

日本学者中野收在1980年出版的《现代人的信息行为》一书中,用“容器人”这一形象说法描绘了现代人的行为特点。而当下社会上流行的“宅男宅女”已经不仅局限于最初那些猫在家里不出门的年轻男女,甚至扩大到很多在单位上班不离网络、拇指不离手机键盘的人群。在微博上,经常看到某个微博博主不间断地“刷屏”,这个极具戏剧性的词语背后透出一种信息,那就是微博使用存在弊端。“据调查,在Twitter上有40.55%的内容属于‘我在吃三明治’类无意义的嘀咕。个人琐事的信息占据Twitter传播内容的80%以上,有效信息很容易被湮没在庞大的信息流中。”[15]

试想,类似“今天我要去超市”“明天我要去旅行”“晚上去吃肯德基”这样的琐碎无用信息铺天盖地的时候,人们陷入了对信息的选择和判断之中,更多的注意力被分散。一条很具影响力的消息很可能就被淹没在垃圾信息的洪流之中。公众的视线均被这些无聊信息遮挡的时候,监督也就成了白日里的瞎子——乱晃荡。

(二)信息误读、群体极端性带来监督错位

2010年6月6日,广州市政协网站出现的《广州电视台播音情况调查问卷》,引发了一场影响海内外的“普粤纷争”。在这份调查问卷中,第8项和第9项分别为“广州电视台广州新闻频道是以普通话播音好还是以粤语播音好?”“您赞成以下哪种调整:A:广州电视台广州频道在主要时段改为普通话播音,其他时段以粤语播音;B:广州电视台广州频道改为普通话播音,另外增设粤语频道;C:维持不变。”在调查问卷公布的第二天,一位名叫“广州仔囡”的网友发表微博表示质疑,微博的内容是“广州电视台要取消粤语”,随后引起网络疯传。期间,虽然广州市政协出面针对此事进行辟谣,但依旧没能阻止信息的大范围传播。2010年7月25日下午,在海珠区江南西地铁A出口陆续聚集了数百人,参加名为“齐撑粤语大行动”的集会。事隔4天后,广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推普废粤’纯属子虚乌有”。

经过香港等境外媒体的报道,“普粤纷争”衍变为一场舆论事件。回头再看这次事件的整个传播与发展过程,我们都可以看到,对于微博信息的误读成为引燃这场事件的导火索。广州市政协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与义务,所提建议也很明确。但是,“广州仔囡”却误解了该调查的意义,发出“广州电视台要取消粤语”的微博,成为整个事件发生的导火索。微博的传播特点决定了在微博平台上传播的信息短小精悍,需要语言的高度凝练,因而形成了信息传播的片段性和后续性。公众对政协的建议、对涉及个人利益的社会事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无可厚非,属分内之事、正常之举。但是,由于微博信息字数的限制,加上人们对于信息的思考和判断的时间越来越短,受众无法获得事件的完整面貌,从而导致对转帖的信息存在认知及判断上的失误和制约。另外,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名人传播导致的群体极端效应也非常明显。通过传播建立起来的粉丝圈、好友圈,在价值观、兴趣爱好以及某些方面都有着相同点。信息在这一群体中的传播具有非常大的感染性,很容易为大家共同接受,从而导致集体幻觉下集体无意识迷失,最终出现群体非理性和群体冲动行为。

在“推普废粤”这件事中,名人的加入助推了“推普废粤”的误读,呈现出群体性非理性的趋势。比如,著名记者唐师曾6月7日15 点07分在微博转帖后说:“反对取消粤语,我要学说粤语。”广州知名电视主持人陈扬微博称:“粤语沦陷。广州TV将出现天坑!消失的方言后面必定是被弱势化的文化。”另外,《新周刊》执行主编封新城6 月7日13点57分在微博转帖后说:“没有方言的城市是可耻的。”这条微博成了转发率最高的评论之一。微博对信息的误读以及形成极端集群效应对于公众实施对他人以及政府机关的监督来说是不公平的甚至是错位的。

(三)信息虚假、侵权削弱监督威力

按照霍夫兰的“可信性效果”研究显示,一般来说,信源的可信度越高,其说服效果越强;可信度越低,说服效果越弱。也就是说,“高可信度来源的信息比低可信度来源的信息说服效果强。因此,增强说服效果的前提之一就是树立良好形象、争取受众的信任。”[16]反之,也可以得出如此结论:一旦具有高信度的机构、媒体、意见领袖发布了虚假信息,同样的说服力在谣言传播力度上也具有相当的破坏力。“在传播内容自反性的意义上来说,自我纠偏虽然随着信息量的增加,错误的信息可以得到纠正,但短时间内消极信息的大量爆发,事实的真相存在被置于‘盲区’的危险。”[17]

微博虽然可以实名认证,但是更多的人还是选择匿名参与。以匿名的方式发布微博,一方面有利于大家勇敢地揭露社会问题,但是也给微博的虚假传播和侵犯他人权益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微博中的虚假信息传播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恶搞名人型

2010年12月6日晚,新浪微博上开始流传金庸的“死讯”。凤凰卫视主持人闾丘露薇马上在微博辟谣称是假消息:“金庸昨天刚出席树仁大学荣誉博士颁授仪式。”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搞名人型微博谣言。率先在微博上发布这一谣言的传播者是谁已无从考证,其主要目的在于利用金庸的名人效应吸引受众眼球,达到哗众取宠的庸俗目的。当日20点左右,该新闻被中新社下属《中国新闻周刊》编辑部新媒体编辑邓丽虹看到,并登陆《中国新闻周刊》新浪官方微博以“即时新闻”的形式发布,并在其人人网的公共主页同步更新。因邓丽虹并未注明该消息为转发,导致很多网友认为是中新网官方首发的权威信息,信以为真。事后这则新闻被证实为虚假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提出辞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批准。编辑邓丽虹被解聘,新媒体内容总监汤涌被罚款、降职,成为中国新闻史上因新媒体传播信息不慎而被处罚的第一批人。造谣者在恶搞中体验网络狂欢的同时,严重侵犯了金庸的名誉权,也为“公众堕落”付出了代价。

2.商业策划型

2010年11月2日深夜到11月3日凌晨,新浪微博爆发了一次匪夷所思的“张国荣复活”事件。在短短两天内,新浪微博上关于此事的评论多达近3万条。后来证实这是一出商业策划。上海一家公关公司为了向客户展现自己的实力,以“郭敬明+舞美师爆料”的形式炒作了这条假消息。据传客户对炒作结果十分满意,后来还签订了一笔千万元级的订单。公关公司利用微博传播谣言,进行炒作,其目的是吸引受众注意力,牟取商业利益。

3.捣乱取乐型

“广州白云机场,金鹿航空737客机,起落架放不下来,现在要迫降了。”这是国内一门户网站于2010年6月8日中午在微博发出的消息。该微博一经发表,便吸引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很多人开始挖掘更多信息,网民又“披露”出更多“细节”,包括航班低空通场尝试重力放轮、失败后重新拉高放油,其间机场关闭,大量消防车赶到,其他航班备降深圳等。8日中午,先后有多家媒体的记者前往白云国际机场求证,结果机场不曾关闭,一切运营正常,也没有任何航班要迫降[18]。造谣者在微博上发布假消息,属于故意捣乱“逗你玩”,没有商业目的,只是通过“忽悠”广大受众,达到满足其取乐的低级趣味而已。

4.制造恐慌型

2010年11月中旬,一条“广州海珠区女子莫名失踪”的消息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并纷纷转帖。之后,不少网友风传广州发生多宗类似案件,甚至还有微博称出现多宗抛尸案。一时间,网络舆论哗然。12月7日下午3点53分,广州公安微博发布澄清公告:“多名女子失踪被卖器官纯属谣言。”此类谣言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发布的,目的在于故意扰乱社会治安,制造恐慌,属于违法行为。

5.传统媒体缺位型

2010年4月29日上午,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发生血案致32人受伤,其中29名为儿童,引起社会各界的轩然大波,联系起之前发生的福建南平惨案,人们渴求了解事件的真相。第二天,大量谣言通过微博散布,伤害程度、死亡的人数也不停在变,这与官方没有一个孩子死亡的通稿差异巨大。显然微博上发布的这些消息很多是谣言,没有确切的消息源也没有得到证实。在泰兴惨案中,所有的媒体几乎都引用泰兴市政府网站上4月29日的同一则简单的官方通报《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持刀行凶事件受伤人员得到迅速救治》,传媒告知信息的功能受到极大削弱。

“媒体本不是谣言的主要制作者,但正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缺位而造成谣言蔓延。人们为了寻求信息而转向微博,从一定程度上说,微博此时就扮演了传统媒体的重要角色。网络上的易传和便利又加速了信息的流动,大众无法辨别真正有效和准确的信息,一时间,网络成了谣言的温床。”[19]

(一)技术监管乏力

之所以很多人看好微博的未来将会是一片光明,很大程度上源于对现代通信技术的信任,而微博与多种媒体平台的接洽更加印证了这点。有学者曾说过,手机的前途不可限量,而当下流行的3G将仅仅是起点。3G手机是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依靠第三代通信技术而诞生。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目前正在进行商业应用的2.5G移动通信技术是从2G迈向3G的衔接性技术。由于3G是个相当浩大的工程,所牵扯的层面多且复杂,因此,现阶段对于应用于手机上的数据通讯管理存在很大难度。

“Twitter在推出后迅速做成了开放架构,在该架构下,任何其他网站都可以访问Twitter的用户、数据资源,这项措施带来了大量的配套网站的诞生。这些网站使用Twitter的数据,开发出Twitter所不具有的功能,帮助它吸引了更多的用户,形成了外部共生关系。相比之下国内的微博平台普遍缺乏开放性,多数商家把微博变成网站旗下的一个附属产品,如新浪微博,依靠其发布、关注、评论、转发、私信等功能,更多地充当的是一种交流工具,而尚未真正形成信息传播平台。”[20]微博在开放技术上的局限导致了很多主体尚未参与到这种新媒体的传播监督中来,弱化了监督的力量。

另外,微博舆论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虚假信息发布、谣言惑语的负效应,是很多网络平台所面临的共同问题。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谈震色变,被地震的破坏力所威慑。2008年7月有网友在微博上称“7月南京有强地震”,原因是因为他在南京上空看到了“地震云”。这条微博经数千次的转发后,再经人们口口相传,一时间南京人心惶惶。最终,事实告诉大家,该消息为谎言,并无真实性、科学性可言。由于目前没有针对微博用户发布的信息核实程序,难免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媒体漏洞散布不真实的信息,影响社会稳定。在微博实现大众信息互动交流的同时,却没有相对应的技术保障。比如,对于违法、敏感词汇的过滤与监管、对某些微博用户的特别监控等。其他网站对于某些违法违规信息的监管技术值得微博平台的开发、管理者学习、深思。

(二)制度管理缺席

目前,我国涉及互联网的网络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但微博的出现使个人隐私与公共领域距离大大缩短,有时候很难区别个人隐私与大众传播的界限究竟如何划分。当事人在微博上发表个人日记,与大众分享信息或感悟,其实质也是大众传播的一种。很多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往往都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那么,怎样界定微博传播中是否构成了对当事人的侵权、微博舆论监督过程中的公众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如若违法则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违反了合理规定的行为又该如何处罚……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微博传播上的这些行为都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支持作为后盾。由于微博出现的时间较短、而形成气候又仿佛在一夜之间,因此针对微博管理的专门立法和司法程序上都存在欠缺,只能依靠现有法律进行管理。微博的舆论监督作用方初露端倪,还未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利用,一切都只是处在尝试阶段。因此,政府适度管理与支持的缺乏导致微博传播无法可依、微博舆论监督掩目前行。

(三)主体意识不高

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互联网流量监测机构ComScore于2009 年8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年6月份,微型博客Twitter的全球独立访问用户量已达4450万。”[21]新浪微博与Twitter用户数量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微博普及现状。我国的微博在普通网民中间的影响力也远不及QQ、MSN这样的IM工具以及人人网、开心网这样的社区网站。根据缔元信(万瑞数据)统计分析,“微博主要用户群中,63%以上的用户具有本科学历,用户以18~30岁年轻用户为主,其中,18~25岁(符合大学适龄阶段)的微博用户达36.4%。”[22]

总体来讲,微博在我国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对于微博的使用,与西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有关数据显示,西方的微博用户年龄段主要集中在30岁至45岁之间,心智相对较为成熟,独立思考能力较强。而中国的使用者年轻化特征更为明显,‘80后’‘90后’用户占到整体用户的52.6%,远远高出在这一年龄段的全国网民比例。其中,学生与职场人士这两大群体作为用户的主力,分别占到50.3%和31.1%的比例。”[23]与国外使用微博者关注时事、政治、经济不同的是,我国的微博用户在个人生活感悟上要表现更为明显,其中娱乐明星所占比例又要稍高于普通大众。即便有部分微博用户对社会问题进行关注,在整个使用状况中依旧略显单薄。

很多媒体的决策者大多对整个传媒环境缺乏总体认识,媒体从业者的基本专业素养不够,在没有完全了解和掌握新技术的特征及功能之前,误以为“得微博者得天下”,急成草就,助长了消极影响的扩大,影响了媒体公信力。同时,微博用户的草根性也决定了微博舆论监督将是一种平民监督,监督的权力和层次水平都相对较低。如果没有被充分重视和利用,或许只能成为海量信息中的一朵浪花,转眼即逝。综上原因,原本形势大好的微博舆论监督的功能将被大大削弱。

(四)公众媒介素养的缺失

微博的诞生曾使得众多学者对促进公共领域的发展持肯定积极的态度,他们认为,微博能打破传统媒体的垄断,促进多元、平等、互动的自主性传播行为的发展,构建新的舆论环境。但是,普遍乐观情绪下的事实并非如此,微博构建的“公共领域”也许被贴上了民主自由的标签,但对批判精神的过分渲染,使得人们丧失了基本的媒介素养。微博毕竟只是一个工具,庞大的使用群体文化素养参差不齐,法制和道德观念强弱有别,对事物的认知水平也有所差异,在如何理性地使用微博方面的素养整体缺失,存在着许多滥用“公共领域”的现象,这都导致了不负责任的、未经核实的信息泛滥。在谣言传播的过程中,伴随着情绪、情感与行为的传播,它们主要是以暗示、效仿的方式进行,在群体中,这种情感的传播常常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迅速蔓延,往往掩盖住了真相,甚至发展到后来,作为导火索的事件本身的信息已经不重要了,只剩下情绪、感情或信念的传播。少数对社会不满者也常利用微博宣泄个人的压力和不满,负面情绪容易引起“围观”和传播。更有国内外敌对势力,趁机将内部矛盾扩大化,使信息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试图左右群众情绪,将矛盾升级,妄图引发社会动乱,破坏社会主义建设。

学者卡普费雷有个经典观点:“当公众对一切都无法相信的时候,那么他们就会相信一切”,这当然包括谣言。人们之所以觉得一切都无法相信,是由于“碎片化”的信息和公众行为阻碍了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的进程。海量的信息使得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搜集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面临不稳定、多重化、分散化的困难,“碎片化”的信息可能包含有用的信息,也可能包含危害和谐发展的不良信息,当前管理这些信息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弱化了政府部门对微博的管理。

[1]刘建明:《舆论传播》,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2]陈力丹:《陈力丹自选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5页。

[3]曾春光:《维护舆论监督权益亟待构建法制框架》,《中国产经新闻》2010 年10月29日。

[4]许新芝、罗朋、李清霞:《舆论监督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24页。

[5]赵新乐:《微博舆论监督初探》,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6]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0互联网舆情报告:《制度化办理网民留言成“时尚”》,人民网,2010年12月21日。

[7]彭兰:《网络传播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1页。

[8]陈桂发:《网络环境下我国公众司法参与的制度化建构》,《唯实》2010年第6期。

[9][日]浦岛郁夫:《政治参与》,经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10][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2页。

[11]袁峰:《现代传播技术与深度民主的发展》,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12][美]威廉·福格特:《生存之路》,张子美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3-45页。

[13]C.S.Smithand,G.T.McDonald:Assessing the sustain ability at the planning stage?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1998(5):21。

[14]袁靖华:《微博的理想与现实——兼论社交媒体建构公共空间的三大困扰因素》,《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

[15]殷俊、梦育耀:《微博的传播特性与发展趋势》,《今传媒》2010年第4期。

[16]董璐:《传播学核心理论与概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17]任孟山、朱振明:《试论伊朗“Twitter革命”中社会媒体的政治传播功能》,《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9期。

[18]钟锴:《微博狂转航班起落架故障迫降经求证为谣言》,《南方日报》2010年6月10日。

[19]李林坚:《微博带来谣言时代?》,《青年记者》2010年第8期(下)。

[20]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关于微博发展与应对问题的研究》,《理论学习》2010年第6期。

[21]腾讯网:《6月份Twitter全球用户数量环比增长19%》,http://tech.qq.com/a/20090825/000060.htm。

[22]缔元信:《微博媒体特性及用户使用状况研究》,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359dc428915f804d2b16c165.html。

[23]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关于微博发展与应对问题的研究》,《理论学习》2010年第6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