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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人的动作器官代替人表达概念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为大家说说争议颇大的“尹”。尹是商王朝的官员,这是没有问题的。这样的事当然不可能由多尹亲自劳作,最大的可能是多尹督察奴隶进行。因此,尹字的本义正是督察劳作之官。再引申为一般的官吏,如古代官员称尹,即是。及,甲骨文作,象一个人从后面抓住另一个人,表示“追及”的概念。因此,用动作器官替代人的象形形体本身往往可以有效地避免使人在理解汉字结构时产生歧解。

我为大家说说争议颇大的“尹”。尹,甲骨文作alt,卜辞有“多尹”,甲骨学家对多尹的性质早有研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尹是史官。李孝定先生说:“窃疑尹之初谊当为官尹字。殆象以手执笔之形。”赵诚先生说:“尹,原来是一种史官,所以从又从|,用一只手拿着一支笔来示意。卜辞有伊尹、黄尹当即这一史官,但在当时地位较高。卜辞还有‘多尹’,可能指称一般史官。”〔83〕姚孝遂先生也说:“尹属史官之类,故从又持笔以象之。”〔84〕众所周知,史官是记事之官,但从卜辞中看,尹司圣田、作寝之事,作寝,圣田皆非史官之职。可见,把尹说成是史官,是有问题的。陈梦家先生意识到把尹说成是握笔之形不妥,他认为尹字乃从又持杖之形,尹之本义与史同:本搏兽之官,进而为祭祀之官,再进而为文书之官。〔85〕陈梦家先生的说法也与卜辞不合。商王有史官,但不叫尹。王宇信先生说:“甲骨文里的‘作册’就是史官。《尚书·洛诰》里的‘作册逸’,在《左传》、《国语》等书中都作‘史佚’,逸与佚同,是一个人的名字,他的官为‘作册’或‘史’,职司相同。”〔86〕所以关于尹的性质,至今还是不清楚。

那么,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尹是商王朝的官员,这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接受商王的命令,为商王朝服务,商王也很重视多尹,会卜问他们是否有咎〔87〕,也会宴饗多尹。〔88〕从卜辞中看,多尹的主要工作是替商王掌管劳作之事:圣田和作寝。圣田就是砌田埂(造水田)〔89〕,因此,圣田和作寝都是极其繁重的体力劳动。这样的事当然不可能由多尹亲自劳作,最大的可能是多尹督察奴隶进行。所以多尹应该是督察劳作之官。这样的人在劳作现场,不从事具体的劳作,只持杖站着对奴隶劳作进行指挥、监督。他们站久了,则腰酸背痛,于是就拄杖支撑身体以减轻身体的疲乏程度。所以,这种人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是常拄杖支撑身体。甲骨文尹字作alt,从|(杖)从alt,古文字中“alt”往往与“人”同义,如圣田之圣,作alt,亦作alt〔90〕所以甲骨文尹字正作人拄杖形。〔91〕正象这类督察劳作的官员。因此,尹字的本义正是督察劳作之官。由督察劳作之官引申为一般的掌管百工之官,《尚书·顾命》“百尹御事”之尹即是。卜辞中的“右尹”、“alt尹”、“束尹”、“族尹”、“小尹”应该都是某一具体事务或部门的主管官。再引申为一般的官吏,如古代官员称尹,即是。《左传·文公元年》:“使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杜预注:“环列之尹,宫卫之官。”由督察劳作之官又引申为督察、治理。《说文》:“伊,殷圣人阿衡,尹治天下者。”尹治连文,尹亦治也。《尚书·多方》:“天惟式教我用休,简畀殷命,尹尔多方。”《左传·定公四年》:“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这里的尹都是治理的意思。从尹字字义引申情况看,尹之本义为督察劳作之官,可以清楚地理清尹字的字义引申线索,这也证明我们考证的尹的本义是正确的。因而卜辞中的多尹就是督察劳作之官。因劳作场所很多,督察劳作之官也就很多,故这些官统称“多尹”。

那么,尹为什么不写成人拄杖形,而要用alt代替人呢?如果从人,则字的形体作alt,这样就与老、考混为一字。因为古文字中altalt表达的动作功能是相同的,都表示一个人在进行某种动作。把人替换为alt之后,尹与考、老形体上的区别就十分明显了。

再如,后面的“後”,甲骨文作alt,从“止”(表示一个行走的人),从altalt是什么呢?甲骨文奚作alt,于省吾先生说商人编发之形。〔92〕1996年7月28日下午5时许,中央电视台6台报道新疆哈密出土一女尸,保存完好。其头发很长,编成一支独辫,直垂至臀下。经C14测定,其死亡年代距今3150正负96年,正是商代的人。〔93〕有了这些材料,我们就会明白,alt是辫子。我们知道,古文字上下结构往往表示前后关系。所以,alt字的“止”是个提示符号,提示一个行走的人。一个行走的人,我们能够看到他的辫子,这就是“後”。“後”的概念非常难以表达,造字者巧妙地利用“一个人,我们看到他的辫子”表达了“後”的概念。〔94〕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alt字的“止”为什么不替换成“大”或者alt?我想,答案读者先生已经知道了。如果是这样,“後”与“奚”何以异?及,甲骨文作alt,象一个人从后面抓住另一个人,表示“追及”的概念。但是,这个字与alt(虏)很容易混淆。前(歬),如果把“止”换成人,则很可能会使人理解为人站立在舟上。“武”的“止”换成人,则与“伐”混。“逆”之“止”换成人,则很可能会理解为“媾”。这样的例子很多。而使用相同功能的部件来替换,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产生歧解了。

会意字的组字部件,必须有一个部件是以其功能义参加造字的。从功能上说,具有动作能力的人或者动物,其象形形体本身具有表示动作的功能,其动作器官也具有表示动作的功能;但是,其象形形体本身除了具有表示动作的功能外,还可以是被支配的对象,而动作器官则只有表示动作功能的一种可能。所以,会意字中,象形形体本身有两种理解的可能,动作器官则只有一种理解的可能。因此,用动作器官替代人的象形形体本身往往可以有效地避免使人在理解汉字结构时产生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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