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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来欧洲人的汉语语法研究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个时期出现了新的研究对象,也就是对汉语语法的研究。这次转变对于欧洲人认识汉语的深度至关重要。之后出现了用各种欧洲语言编撰的汉语语法书,最早的是拉丁语,然后是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德语,使用最多的是英语和法语。尽管语法框架继续停留在欧洲式的层面,也会发现越来越注意到汉语的特征。

这个时期出现了新的研究对象,也就是对汉语语法的研究。这次转变对于欧洲人认识汉语的深度至关重要。在之前那个时期,对当地方言翻译的过程中,事实上缺乏对汉语的系统描述。

之后出现了用各种欧洲语言编撰的汉语语法书,最早的是拉丁语,然后是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德语,使用最多的是英语和法语。这些书主要是模仿拉丁语语法体系编写的,把传教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拉丁语语法书作为理论和方法的依据。

尽管语法框架继续停留在欧洲式的层面,也会发现越来越注意到汉语的特征。如果说在瓦洛(Francisco Varo,1627—1687年)的语法书中,拉丁语的语法模式还是能占优势的话,那么卫匡国(Martino Martini,1614—1661年)的语法书便开始关注词汇的位置在汉语句子中的重要地位。之后马希曼和儒莲(Stanislas Julien,1797?—1873年)的作品给予它更多的关注以及更详细的阐释,以及指明量词是分开的种类(particulae numericae)。

在马若瑟丰富又复杂的语法书中,我们注意到作者采用了汉语传统中的解析分类(“死字”和“活字”),并且使用了大量的虚词(儒莲在他的语法书中也收录了一批清朝的虚词)。而在雷慕沙的著作中可以观察到他放弃了对中文的解析分类,而巴赞发展了一种组合汉语词汇的理论。西方关于中文的语法重新由书面语(以阿贝·雷慕沙著作为中心)和口语(以巴赞作品为中心)起步,有些情况下会有将两种语言形式结合在一起的情况,比如马若瑟的作品。

一开始,汉语语法只归功于那些在中国的传教士,天主教的或是基督教的,但是进入到第二阶段后,一些在欧洲大学教书的学者也开始编辑汉语资料。如果说,在欧洲编著的汉语语言资料多为语法参考书的话,那么在中国出版的书籍大部分是以实用性为主,从不同的群体角度解决了教学和理解的问题,比如莫里森或者江沙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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