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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普通话“起”的语法化与主观化

时间:2022-04-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示结果义与表示状态义的补语“起”来自不同的语义延伸途径,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并存。4)“起”的标引话题、衔接后续内容的话题标记用法则引申自状态义“起”,是其进一步虚化和主观化的结果。可以说,有话题标记作用的“V起”是由表状态义的“V起”进一步语法化和主观化的结果。

第三节 基于普通话“起”的语法化与主观化

不少学者基于普通话“起”的语义、句法功能对它的语法化模式作过探讨,大致认同这么一个观点:“‘起’在古代典籍里最初是个实词,表示实在的意义,后来逐步语法化,成为一种语法标志”:

作谓语的“起”比作趋向补语的“起”先产生,作趋向补语的“起”是作谓语的“起”语法化的结果。但两者在共时平面上并不是一种完全的替代关系,它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和谐共存,承担各自的使命。作谓语的“起”先秦少见,魏晋南北朝发展,由于受到复音化趋势及“起”作补语的影响,在唐五代及后代开始萎缩。作趋向补语的“起”先后产生于汉魏,趋向义和结果义的

“起”在唐代开始受到“起来”和其他格式的竞争而开始衰退;而作状态义的“起”则在宋代才开始出现,在现代汉语中和“起来”处在竞争共存的状态中。 (刘芳2009:121)

通过对相关语料的历时考察与共时分析,一般认为“起”的语法化连续统为:

作谓语——趋向义趋向补语——结果义趋向补语——状态义趋向补语

其实,当前学界不仅仅是对趋向词“起”的语义引申做出如上解释,对“起来”、“下去”等有体标记用法的趋向词的语义引申都是笼统概括,认为状态意义或者说时体义从表完成的结果义引申而来。

他们这一判断,可能源于现代汉语趋向动词具有相当普遍性的、较为规整平行的语义延伸途径,认为状态义相较于结果义,意义更为虚化。也可能是从客观世界的逻辑发展顺序来分析、阐释的。“趋向发展到最终阶段就会产生某种结果,而结果一旦稳定下来就会呈现出某种状态”(齐沪扬等2009:9)。

然而从语法化定义出发,注重研究过程中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原则,“虚词也有语义内容,体现为涵盖义……实词虚化的过程,是细节义损失的过程……细节义不断萎缩的过程……实在的意义部分失去,但有失必有得,有弱化必有凸显,与其说意义消失,不如说意义迁移。更重要的是,源词的意义往往仍然控制或影响着新词的意义或新词分布的句法语义环境。我们称之为‘语义俯瞰’(Meaning constraint)。源词的意义之所以能俯瞰新词,是因为源词的涵盖义仍然保留到新词的缘故。虚词的涵盖义直接影响着虚词与实词的匹配情况”(储泽祥等2002:6)。

因此,从“起”的句法形式与意义出发,来历时考察“起”的虚化轨迹,如此方能更好地解释“起”的多功能性。我们认同古汉语“起”和现代汉语“起”的各种用法之间的联系。但从涵盖义的链化、俯瞰分布来看,结果义的“起”和状态义的“起”,无论在涵盖义还是在细节义上都有较大差别[3]。状态义与结果义的“起”不仅仅是细节义上的损失,结果义“起”表“完成”的涵盖义无法俯瞰、也并未保留在状态义中。状态义“起”表“开始、持续”的涵盖义更可能是受表达空间具体运动趋向的源词“起”的影响或控制。由此推断,状态义的“起”也是直接引申自趋向义补语而非结果义。表示结果义与表示状态义的补语“起”来自不同的语义延伸途径,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并存。

以下尝试从认知角度对“起”语法化机制及语法化过程作出解释:

1)“起”由作谓语到作表示趋向义的趋向补语,是由于它长期处于动词后的非典型位置,语义重心的前移而使其语法功能改变,由连动结构的第二个动词语法化为趋向补语。这里,学界一般认为是重新分析这一语法化机制的结果。

2)由趋向义趋向补语“起”到结果义补语的延伸,这里“起”的词汇意义进一步虚化。这一句法、语义演变是空间运动路径在事件范域的隐喻投射,同时凸显终点。

3)由趋向义趋向补语到“始续”状态义补语的引申,则是空间范畴隐喻投射到时间范畴并凸显起点。

4)“起”的标引话题、衔接后续内容的话题标记用法则引申自状态义“起”,是其进一步虚化和主观化的结果。

认知语言学的分析传统里认为,语法化往往伴随着主观化,主观化的结果一般为主观义素增加,客观义素减少。主观化的过程也是词义虚化,功能语法化的过程。同样,在时间范畴上表述的状态义“V起”在实际运用中,尤其是交际功能情境下,经上下文的语用推理(pragmatic inference)的引发,不再表述具体的时间事件,转而描述虚拟事件的特性,主观性因素增强(表达说话人的看法、态度等),从而形成表达主观性的准话题标记“V起”。其句法上较为固定,有些已经词汇化,凝固成词,“起”已成为成词的粘着语素。

可以说,有话题标记作用的“V起”是由表状态义的“V起”进一步语法化和主观化的结果。

综上所述,普通话“起”的语法化过程如图一所示:

img3

(图一)

【注释】

[1]相关概念请参看于康的《命题内成分与命题外成分——以汉语助动词为例》,《世界汉语教学》,1996年第1期。

[2]木村英树(1983)考察得出,及物动词性的动结式处于谓语位置时,受事者与施事者相比,具有更突出的完句作用。他将它称作为“受事者优先的原理”;贺阳(2004)在研究“V起来”句法表现形式时也认同这些现象,认为具有位移义或结果义的“V起来”在更大的句法结构中要求与V的受事成分同现,将其称为“受事同现准则”。根据我们搜集到的大量语料,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发现各类义项的“V起”后所带宾语也大多为受事成分。因而这里指明是“受事宾语”。

[3]详见本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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