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重点检查五项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搞好专项审计,审计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并对问题及时通报。

H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做好夏粮入库期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电报)通知》。为了切实抓好当前特别是夏粮入库期间的减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中央两办《通知》,是继199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后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对当前减负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因此,各县(市)、地直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正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其次,要按照《通知》精神,紧密联系本县(市)、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减负工作形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尽快制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意见。第三,要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两级干部,做好贯彻《通知》精神和落实减负政策的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乡、村两级干部的政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并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向广大农民群众做好宣传党在农村的政策特别是减负政策的工作,八月底以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村、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履行应尽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觉悟。

二、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的农业税和粮食收购政策

当前,正值夏粮入库的关键时期。各县(市)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农业税和粮食收购政策,做过细的工作。一方面,要向农民群众宣传好党的政策,教育农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要做好农业税和粮食入库工作,要把农业税和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农业税要坚持以实计征。二是对少数折征代金的地方,要按照1998年调低后的粮食定购价格调减农业税征收金额。三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完成定购任务外,必须按保护价格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不得拒收、限收,不得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不得向农民“打白条”。四是在粮食收购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委托代扣代缴农业税以外的任何税费。五是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不得在收购现场坐收提留统筹款和其他费用。上述五条政策,要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贯彻落实,对于变相执行或拒不执行的,要严肃查处。

三、依法行政,坚决查处农业税和粮食收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夏粮入库阶段,是农民负担问题的多发季节。因此,各县(市)和地直有关部门,要对农业税和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检查五项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1)检查粮食收购中有无代扣代缴农业税以外的税金和提留统筹款的问题;(2)检查有无向农民打白条的问题;(3)检查粮食收购中有无拒收、限收、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的问题;(4)检查有无强迫农民以粮代交各类税、费的问题;(5)检查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在收购现场坐收提留统筹款和其他费用。各级监察机关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收购点,倾听群众意见,认真调查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在农业税和粮食收购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重点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要及时查处,如实上报。对于发生的恶性案件,既要及时报告,又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严肃追究责任。对触犯法律的案件,司法机关要尽快立案查处。对瞒案、压案、报而不查、查而不处、打击报复的,甚至提供伪证,违犯党纪政纪的,要从严处理。

四、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各县(市)、地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通知》精神,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措施,重点是研究制订出堵住加重农民负担源头的办法,加强干部政策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减负与发展的关系,减负与增收的关系。对于个别地方均摊收取农特税、烤烟税、屠宰税的;违背中央关于土地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收回承包地,重新高价发包、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以合理名义收取不合理费,在农村继续搞“三乱”的;乡村干部违法违纪,动用公安干警抓人、铐人、打人、关押人的;农民负担明白卡不入户,日常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的;个别乡村“三提五统”超出5%限额的;平调、挪用乡村提留统筹款,搞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不能故息迁就。

五、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我们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们党向农民的庄严承诺,我们一定要从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市)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要确保在本辖区内,“三提五统”不得突破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比例,而且绝对额不得超出1997年的预算数;不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对因增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要进行严肃查处,有些案件要公开曝光。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搞好专项审计,审计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并对问题及时通报。各有关涉农部门,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今后凡是哪个地方和部门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就要追究哪里主要领导的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