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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家塾绪员字为杜[需手动填充]为圆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家塾绪语》为杜堮所撰,是承载杜堮之治学、治生及教育思想的重要文献,也是杜氏家族文化中的代表作品之一,该文现收录于《石画龛论述》中[4],全文用行楷书写。为展示《家塾绪语》全貌,现据原文格式录入相关文字,并加标点,将繁体手写文字以及异体字、俗体字等转变为通行的简体汉字,对于文中插入文字、涂改文字等在校记中加以说明,其他校改规则同前。家塾绪[1]语一百二十七条,自序一条。
家塾绪语_家族·文化·社会:明清黄河三角洲杜氏家族文化研究

按:《家塾绪语》为杜堮所撰,是承载杜堮之治学、治生及教育思想的重要文献,也是杜氏家族文化中的代表作品之一,该文现收录于《石画龛论述》中[4],全文用行楷书写。为展示《家塾绪语》全貌,现据原文格式录入相关文字,并加标点,将繁体手写文字以及异体字、俗体字等转变为通行的简体汉字,对于文中插入文字、涂改文字等在校记中加以说明,其他校改规则同前。本整理本,以原文的自然段作为划分各条的依据,因此较之杜堮所云的“一百二十七条”多出五条。特此说明。

家塾绪[1]

一百二十七条,自序一条。

【自序一条】

绪语,语也,而皆心也,事也,家人之恒言也。家人之恒遇而忘之,故绪绪[2]言之,若曰:人而不念祖宗则已,人而念其祖宗,则祖宗之心,祖宗之事,固昭昭然耳目间也。人而不虑子孙则已,人而虑其子孙,则所为存于心而达于事者,安有舍祖宗而他效者哉?孝子贤孙一跬步而不敢忘亲[3],况其面命耳提之谆谆者乎!家塾者,凡为祖为父则莫不欲其子若孙之入焉者也。入是塾、闻是语,因以推祖宗之心,而行祖宗之事。斯固已为贤,而为孝矣!祖宗积累之泽,不将付之以逾远而弥存也欤。不然者,或罔闻,或闻而忽焉;甚者,蔑焉、弃焉;又甚者,背焉、反焉。一祖之孙,一父之子,而成败兴替至倍蓰什佰千万者,何可胜数也。

【校记】

[1]此处原为“絮”字,后涂改为“绪”。

[2]原文中“绪”字为省写符号,凡重字第二字多用省写符号,以下同,不另说明。

[3]“亲”,系补写插入语

【第一条】[1]

[2]得闾[3]巷中,见人家门揭一联云“春色富天地,书香寿子孙”,其意味真耐人思也。

【校记】

[1]以每个自然段为一条,序号为编者所加,以下同,不另说明。

[2]此处原文为“偶”字,后涂改为“昔”。

[3]此处原文为“某”字,后涂改为“闾”。

【第二条】

昔有某公捊中丞之命[1],谒其乡先进。请益曰“顾尔鼻”,思之不解。他日复请,曰:“无他,无令人绳穿须,随之走耳。”解颐语,实至理也。有短长为人所持,固有之,即性情意见之偏,为揣摩者所饵,亦穿鼻之类也。吾见有误信人言,执而行之,不顾人情之安。旁观言之,方自以为是,拒而不纳,是又穿其鼻[2]而不觉者,益是唤矣。

【校记】

[1]此句之上有楣注“二条移于‘好绍人者’一条之后”等字,字号小。

[2]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第三条】

【校记】

[1]此处原为“闫”字,后涂改为“思”。

【第四条】

尝因处事得一联云:无波只取[1]端平看,有味应留过后思。平则不激波浪,何自而生事?过思之当有余味,则无悔可知也。

【校记】

[1]此处原为“要”字,后涂改为“取”。

【第五条】

阳明致良知之言,特欲目标异于程朱。从之者,至欲雠程朱矣。为臣当忠,为子当孝,程朱之言也,阳明能异之否?大率阳明天分侭高,可以不由规矩而得方圆[1]。遂欲尽废规矩以教学者,不至大迷谬不止。譬如渡河,有奇才蓦越而过,就使对岸不误,其于河流之曲折、缓急,如何操舟,如何把舵,已茫然矣。况以之教人,鲜不[2]堕落,其幸能[3]泅浮不没,所登之岸已非其地;而不幸者,竟沉溺死矣。非阳明一言误之耶。

【校记】

[1]原文为“员”字,今改为“圆”。

[2]此处原文为“势□”二字,后涂改“鲜不”。

[3]“能”,系补写插入语。

【第六条】

《方正学集》内有言,唐五[1]王诛诸武,宜告于天地宗庙,而诛武后,中宗勿预知可也。唐之臣子奉其子而诛其母,此如何行法?蔡虚斋论武穆之事,谓宜抗表进师,而惜其不知权,夫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谓呼吸万变,不可以常理拘也。金牌班师,非此[2]谓矣[3]。果若是,高宗竟削其爵,槛车微还,进退失据,百口何以[4]自明[5]?郭汾阳何如人也?呼之立至,所以精诚能动朝廷,而谗慝无自而入,盖由于此。且武穆时,诸军皆罢。设高宗悉[6]召还其部将,武穆又如何留之,将驰入金军死乎?万世之下,谓之何也?此两条,皆不格物之故也。朱子即物穷理之说,所以不可易,而苟欲立异者,所以卒[8]不可通也。

【校记】

[1]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2]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3]“矣”,系补写插入语。

[4]原文文字涂改,“何以”二字为后加。

[5]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6]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7]原文为“万”字,后改为“卒”。

【第七条】

王守溪有言,公山不狃之叛,叛季氏非叛鲁也。按左氏吴将伐鲁,叔孙辄劝之,不狃曰:非礼也,君子违,不适雠国。末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君子不以所恶废乡,今子以小恶而欲覆宗国,不亦难乎?及吴使不狃将故道险,由武城。其不忘故国,如此则其以费叛也,非以张公室乎?余故表而出之,以明孔子欲往之意云云。此说甚好,《论语》子路以为不必往,似亦不以为叛也。孔子曰:岂徒然。曰:为东周似皆有所指云。然特往既不果,其如何作用施为亦不见矣。因此,知佛肸之欲往,有磨有涅,自是其事较难。而匏瓜之喻,亦有所作为,特后人不能臆揣耳。朱子于此,第[1]顺其语意而解之,而所以然之,故亦不能下[2]一词也。

【校记】

[1]此处原文有两字后涂抹,改为“第”。

[2]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第八条】

世有读书万卷,而不得谓之通。万事万理具在书中,而所以通又在书之外。此[1]其故,父有不能传之子者矣,赵括是也。孔子曰:择乎中庸。中庸而曰择,岂胶柱鼓瑟之谓哉?

【校记】

[1]“此”,系补写插入语。

【第九条】

道,犹言路也。所由以自迩至远,自卑登高者也。圣人行于九轨八达之中不爽毫厘,贤人则从之而趋步者也,君子则问途以往者也。伥伥焉别求一径而由之,欲无荆棘瓦砾也,其可得乎?若小人者,奋其私智,恃其小才,舍宽就狭,弃平取险,吾见其走入魔乡鬼国,而不可复出也,哀哉!

【第十条】

子弟作一好文字,辄心喜。非喜此好文字,喜子弟之佳也。子弟不佳而能作好文字,则忧方大耳。至有背弃礼让,狎侮长老,甚而衣服不衷,谑浪无制。如此子弟,固不如不识一丁之为愈也。

【第一一条】

汪讱菴《医方集解》《本草备要》二书,于病情药性、治法注解最为明晰。卷帙不多,易于观览。学者本业之暇,可以兼及,以明医理。孝子未有不知医,是为事亲一助。惟板翻刻多漫字,拟祥校另刊,或不及,子孙宜志而为之。

【第一二条】

周礼注疏》节本,吾家蓓藏,最为便读。不似世本之略,然[1]当有须补处。亦拟再加增订[2]式另刊,以惠来者。恐未能,嘱子孙亦当为也。

凡刻书,最不易。有其财,有其时,有其人,又必能就自耕理,方可为之。不然,不如其已。书非比他物之可将就用之者也,贻误来学,异日反成大悔[3]

【校记】

[1]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2]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3]此两行文字字号特小。

【第一三条】

目有不睹,非不睹也,以不睹为睹;耳有不闻,非不闻也,以不闻为闻。则[1]是无,故有存乎。睹闻之外者,故是谓所指者小,所留者大,谓之大智慧。故有不识而识益远,有不知而知益神。

【校记】

[1]“则”字旁有修改符号。

【第一四条】

精、气、神,道家谓之三宝。人之所食,皆天地之菁华。化而为精,精又化而为气,气又化而为神。人之所以应事接物,皆类乎此。道家宝此至于蝉蜕形骸,飞升紫宵,游日八表。儒家固不能,亦不愿,然共宜宝三者,曷异哉!

【第一五条】

济南趵突泉有吕仙阁,其楹联乃仙自题,云:也要忠也要孝也要风流,只因眉宇间带两字英雄,迟悮了五百年出山正果;不喜钱不喜酒不喜妇人,若非胎胞内有三分蠢气,险些儿十八滩上水扁舟。自道处,皆可想见成仙不易。士有历诸险难,而达亨衢者,其事不同,其意一也。因知此三分蠢气必不可少,事势到万不可忍时,虽父母不能用力,独[1]赖此一点救拔耳。

【校记】

[1]“虽父母不能用力,独”,系插入语,字号小。

【第一六条】

君子之自守严,而待物恕,故大之。望之,常在若近若远之间也。

【第一七条】

观于山,得安定之体;观于水,得流动之机。子在川上,在山梁,曾点浴沂风舞雩。何在非学,何往非悟,只在以虚心遇之耳。不然,彼一物也,我一物也,全没交涉。

【第一八条】

章枫山《易论》,谓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而曰:不为之谋者,乃所以为之谋,以开其迁善改过之门也。夫易兼三才,大者在于阴阳之消长,治乱之倚伏,虽天道而必以为人事著之,故多戒词。若[1]曰:阳长阴消[2]则治,然君子而不戒,则至于[3]乱而不觉也;阴长阳消[4]则乱,然小人而戒,则终返于治而无难也。岂区区为人谋哉?枫山盖只以占卜言易,其于言[5]易也,末矣。

【校记】

[1]原文为“独”字,后涂改为“若”。

[2]原文此处有二字,后涂改,插入“阳长阴消”四字。

[3]“于”,系补写插入语。

[4]原文此处有二字,后涂改,插入“阴长阳消”四字。

[5]“言”,系补写插入语。

【第一九条】

易之道,中而已矣。二则内卦之中,以其在下也,故为臣。五则外卦之中,以其在上也,故为君。实则六爻皆位也,人所处之位,随时不同,而各有其道之所当尽。故曰:君子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者,时中之谓也。如易所言,则皆中矣。屈伸往来知微知彰,知柔知刚,知进退存亡而不去其正。正,即中也。圣人出处隐现,以至作止语默,莫非易也。故曰:孔子圣之时,义与比,比此也;可与权,权此也。圣而不可知之谓神,浑然一全易而已矣。

【第二○条】

昔有于学师,谓吾与回言,终日定是言易。盖书记夫子之言,未有如易之多者。固思过省,足发正在作止语默。看出其为易理尤属显然[1],又以知颜子未及圣人,正以此浑化处尚欠耳。

【校记】

[1]此处有涂抹文字。

【第二一条】

易周流亦应上下无常。其在人,则一日之内,一时之中,而所处不同,其位各异,而道亦随之。故曰:变动不居。不独二五两爻也,以初之位,行上之道,以三之位,行四之道,皆谓之失其中。盖位不中,如易所戒,犹可以就乎中也[1]。特君子本阳,告之以乱必惧;小人本阴,告之以乱而不顾也,故戒词于小人尤切。圣人之情见乎辞,圣人之不得已也。

【校记】

[1]“盖位不中,如易所戒,犹可以就乎中也”,系为插入语,字号小。

【第二二条】

象数义理是一物,离开不得。有太极自有阴阳,有动静自有摩荡。日月寒暑,往来消息皆理也,而数成焉,而象箸焉。天地者,乾坤。六法,象也。火、水、雷、风、山、泽,天地之功用也。有乾坤,而二仪彰;有巽、离、坎、艮、震、兑,而六子显。于是重三尽,而为纯乾;重六尽,而为纯坤。运行无一时止息,而卦成六十四,爻成三百八十四。圣人观其象而为之词,而三才之理散之于卦与爻之中。合之复成一太极,盖理生象数,千变万化总是此理。分而[1]言之,则非易矣。

【校记】

[1]“而”,系补写插入语。

【第二三条】

“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忍”以下四句,正所谓若是忍也。幼时初读白文,即如此解。及观小注,乃多作转折,反令语意不顺。后观管世铭时文,与余见合,乃知时文有益。传注起朱子,质之未必不以为是也。

【第二四条】

孟子》内所述景公、晏子问答语,似是书册所载。父母使舜完庠至汝其与予治,亦是古书七国时尚存者。当时不举书名,后世遂不知之,然文义自可考。

【第二五条】

《论语》“请益,曰:无倦”“请益如至[1]礼”“请益则起”,盖是既答以“先之劳之”。子路又请夫子训诲,欲求切他病痛,以为书绅之诫。故夫子语以“无倦”,正箴其进锐,而退速也。如世解,少夫子之言,此所谓卖菜[2][3]益者岂可通乎?盖[4]只为请粟章有此二字,遂一例观之,而[5]不知其害于理也。

【校记】

[1]原文此涂抹后改为“至”。

[2]此处有一字涂改,“此所谓卖菜”,系插入语。

[3]此处有一“增”字,被涂抹。

[4]此处原有四字,被涂改为“者岂可通乎?盖”等字。

[5]“而”,系补写插入语。

【第二六条】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此自是问为宰之政,与他章但曰问政者不同,且仲弓宽厚简重人也,所答乃非针对下语,何与尝细翫之乃悟。盖夫子答门人,断非三字为句,特记者撮举之词如此耳。以此推求当[1]时语意,盖曰:先有司,不是全委之有司;赦小过,不是大过亦赦;举贤才,非贤才者不可举也。仲弓承是言前两项[2]无可问,唯贤才知之为难。故问夫子以知之之法,子则曰:尔必有所知者第举之,则尔所不知必有人告尔,何患于不知耶?如此则上节三句既恰对仲弓,而下节只重知字,亦不至添作“尽知天下之贤才而尽举之也”。为季氏宰,固无说到天下之理,而《四书》亦岂可添字读乎!

【校记】

[1]此处原有一“是”字,后涂抹。

[2]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改为“项”。

【第二七条】

《诗》实始翦商乃推原王业,所自颂美[1]祖宗,传人之语也。《史记》因谓大王有翦商之志,则诬矣。大王本身为狄所偪(逼)[2]迁于岐阳,国家草创诸务未遑,不灭为幸,岂有希羹非望之理。孟子“创业垂统”之言,为得其实。至泰伯之让,或云让商,或云让周,迄无定论。朱子于注中两存之,盖亦不能指而断之[3]也。以今思之,泰伯之去,自是窥大王有辱季历之意,故托为采药不返,以成父志。亦未必谓文王必有天下而让之也。特自后观之,此一举也,让商亦有,让周亦有。故曰:三以天下让言不止一边也。自当时言之,谓让商固不可,谓让周亦不能。是以其事泯然无迹、无得,而称无可称也。虚无幽渺之中,觉得大伯真是毫发无憾,故曰“至德”。夫子只是想慕无穷,歌美不尽,以告万世,非发幽光之谓也。前人有以至德与文王事殷同称谓夫子,殷人别有深意者,盖指为让商。然泰伯当日遂自谓必代殷有天下,有是理否?况继世正可为文王之服事,安用逃也?至武王伐商,天命也[4]。而夫子尚以殷后意存刺讥,更是后世腹中事,岂圣人之心哉!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2]此处原文为“偪”字,据文义,今改为“逼”。

[3]“之”,系补写插入语。

[4]“天命也”,系补写插入语。

【第二八条】

三宝之说,盖无欲则精实,精实则气足,气足则神固。圣贤存其心,养其性,视听言动必以礼,盖已包括此义。精而道德大,而事业皆须此三者为之。圣贤何尝不以为[1][2],但不言耳。即常人日用云为,亦离此三者不得,故保身为要也。又禀赋不齐,往往得天薄弱,则纷华既足以挃精[3]思虑,亦足以伤气感慨,亦足以损[4]神。此亦[5]仍以寡欲为本,常令心志淡泊,则纷华可损[6],思虑可省,感慨可消。余尝验之。凡一夜安眠则终朝不倦,而晓起之时如日浴咸池,光华发越其明效也。又尝思虑过度,心肾不交,夜不成寐,而昼益昏忘。则日间出郭闲行,终日不息,今体极倦,着枕即睡矣。此[7]知劳形不劳心,为养生之妙诀也,亦疗疾之奥旨也。若其赋形本壮[8],则尝以收放心为先。浮躁飞扬,其于疲精损气耗神,较弱者为尤甚矣。尝有见为壮实之人,一旦疾发而不救者,皆坐此也。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改为“何尝不以为”等字。

[2]此处原有一“之”字,后涂抹。

[3]“纷华既足以挃精”,系补写插入语。

[4]原为“伤”字,后改为“损”。

[5]“此亦”,系补写。

[6]“纷华可损”,系补写插入语。

[7]原文有一字,后涂改为“此”。

[8]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第二九条】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切”字,后涂抹。

【第三○条】

《戏鸿堂帖》吾家有两种。一木刻,文敏公所自为也;一石刻,其后人[1]以原拓[2]摹而入石者也。神采多失其旧,墨刻较真迹已是其影,再以墨刻入石,则影之影矣。因呈圣人之言,贤者述之[3]而或失其旨,浸传浸远,尚有本意在乎?荀卿言仁义、言诗书、言礼乐,在诸子为醇。李斯其高第弟子,乃以亡秦。彼知与世不合,乃转而阿世至大反其师而不顾也。嗟乎!若斯者,特恋禄位,惧祸而为之耳,岂知牵黄犬出上蔡东门不可得耶!是又并其影而亡之者矣。

【校记】

[1]“人”,系补写插入语。

[2]原文为“搨”字,今改为“拓”。

[3]“述之”,系插入语。

【第三一条】

仕宦功名,但当听其自至。事前省了多少营求,多少盼望,当时省了多少牵萦,多少拘制。事后省了多少顾惜,多少系恋。我自有学圣贤学君子读书论世,当友古人。即学为诗文,亦自适性天,无限乐事。终不成为仕宦功名一齐耽搁,舍其所自有,而用心于[1]不可,必亦为不善择矣。况自有者之安逸,不似不可必者之危且劳耶。

【校记】

[1]“于”,系补写插入语。

【第三二条】

时人有云吟诗为性灵,而薄考据之学。夫考据者对词章而言,则考据较有实际。但今之考据者不必确耳,或反据小说、杂记而疑经传正史,则益非矣。要是见理不彻也。若其博闻而切理,固[1]有破从来之惑,释万世之疑,亦快事也。当其纵横穿穴,四通八达,官止而神欲行,盖亦自适其适,而非必吟咏之[2]为性灵也。

【校记】

[1]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2]“之”,系补写插入语。

【第三三条】

道之体无所不该,其用无往不济。圣人有是,故举天地民物全而任之。若老氏之内守,佛氏之解脱,则自知不能而遁焉者也。自赞曰元妙,曰秘密。要皆逃于空虚寂灭之域,令人不可执著,固知其中藏之有限矣。然中人以下,每有不可如[1]何之事,师其意而行之[2],亦是一法。虽智虑不足周身,才能不足给物,而人无责焉。故曰游方之外。此所以儒者之道千古不易,而彼二教者亦终不泯也。

【校记】

[1]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2]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第三四条】

周公大圣人,而《雅》《颂》之诗多。其所作被筦注流金石,感天地动鬼神。盖[1]诗之道甚大,而非后世词人墨客之所可假托也。孔子大圣人,而三百篇皆受裁于正乐采风之下,天道备,人事浃,而未尝作诗。故云,述而不作。盖惟圣人能作,亦唯圣人能述。汉魏之诗当有古意,后则讲气格,讲声韵,愈降而去古益远矣。圣人皆理学也,其为诗则言理者,亦有之言情者,亦有之情莫非理也。要以情为主,故曰,温柔敦厚诗教也。屈原之《骚》,变其体而义则同。其出于爱君忧国,有郁结不可解之思焉。《杜工部集》忧时念乱,其于君臣、父子、兄弟[2]、夫妇、朋友,郁勃于中[3],思深意厚。《小雅》以来,一人而已。世乃有谓屈原怨怼,《通鉴》所以不取,又有谓少陵不忘君国,为热中者。如其所言,不知当成何世界耳?

【校记】

[1]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盖”。

[2]“兄弟”,系补写插入语。

[3]此处原有一“而”字,被涂抹。

【第三五条】

《雅》《颂》之内多理道之言,然自是诗,后世理学乃以作诗而全非诗也。渔洋谓:“自当作语录,何必为诗。”病其全似禅家说偈耳。诗有别解,委婉曲折音在絃(玄)[1]外,即其铺陈终始悲壮淋漓,亦与文家不同,不独说理谈道也。若以讲太极,讲存心养性,便与歌诀无异,岂复有诗旨载!知诗者莫若孔子,而未尝有某几章[2]、几句之作。岂不能哉?以为言各有当耳。以此疆入彼畔,孔子所不为,而后世必欲侵越,何与?

【校记】

[1]此处原文为“絃”字,据文义,今改为“玄”。

[2]此处有重字省略符号,按文意应为衍文,今删除。

【第三六条】

春秋时各国有史,惟鲁以周公之后,其史法一本周制。故韩宣子聘鲁,见《易象》《春秋》,谓周[1]礼尽在鲁也。隐公以前,悉本旧法无甚差谬。以后,则时事渐非,人心亦异。史官各以私意增损,颠倒淆乱,是非失实,好恶不公。于是,全失其旧。故孔子修之,以明周道。其褒贬予夺,皆周家大经大法所当褒贬予夺也。故《春秋》一书,乃孔子宪章文武之实事。后人乃曰假二百四十年南面之权,又曰圣人以天自处,全非本意矣。始于隐公,终于获麟,此是圣人手定之迹,弟子传之,流于异世,非有他义也。孟子窃取其意亦指周道而言其事,其文盖亦指未修之《春秋》而言。《史记》称文成数万其括数千,当时[2]自必与游夏辈言之,故不能赞一词也。自后,左氏为传记其事迹至为详备,然已有是非之谬。公羊、谷梁各著传说,更多异词。夫三家亲传于圣门者尚且如此,后人又焉从而知之。

【校记】

[1]此处原文为“鲁”字,后涂改为“周”。[2]此处原文有一字,后涂改为“时”。

【第三七条】

《春王正月》言此书所记,乃周之正月,恐后人误认为夏,则所记全非。其时而指(旨)[1]趣不明,大法亦堕,盖鲁史本如此。元年,元者,始也,曰初年云尔,尊周礼元之说,皆无所当直臆说耳。又夏时冠周月王字尤不可解,周之正月,夏时为冬,则当云冬,王正月不当云春也。至不书王,及无秋冬之类,或旧史失之,或弟子所传已有落简,皆不可知,不当即指此为圣意也。

【校记】

[1]此处原文为“指”字,据文义,今改为“旨”。

【第三八条】

管仲之事,朱子不思而下[1]“忘君事仇”四字,考之[2]《圣门问答》,原无此语。子路、子贡疑其非仁,盖恐其不死于理有碍,故质之夫子以求其至当耳。夫子于子路直不答此意,于子贡则断之为小谅,比于匹夫匹妇之自经,其意明矣。仲奉子纠奔鲁,子纠非其君也[3],依托以邂齐祸云耳。迨桓公自莒入,奉子纠之命而往杀桓,固不义矣。管仲者桓公之仇,桓公非管仲之仇也[4]。其杀子纠,亦讨其来杀之罪耳。召忽死之,或其谋本出召忽。管仲请囚,亦或知桓公可与有为[5],必不计前嫌而忘大计也。桓公脱累囚而命之为相,其器量因有大过人者,又非[6]子纠之因争国而甘心于其兄者之可比也。管仲而死,是自以为预其杀兄之谋,而欲始终以成其信,非小谅,而何夫子岂有以大节为小谅者。后世若魏徴[7]之于隐太子亦无死之之义,隐太子比于齐王欲害秦王,而魏徴太子之傅也,既不能谏止,又难作而从死,则是亦与其谋。何以对高祖?若徴者当以传太子无状,待[8]罪焉可也,死之不可也。徴固高祖之臣,唯高祖命之可也[10]。太宗既逢骨肉[9]之变而有此事,亦非高祖之臣之所得而左右也。子纠尚非隐太子之比,管仲亦不与魏徴同,而谓其当死之乎?非小信乎[11]!

【校记】

[1]此处原有六字,后涂改为“朱子不思而下”等字。

[2]此处原有“不知”二字,后涂改为“考之”。

[3]“子纠非其君也”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4]“管仲者桓公之仇,桓公非管仲之仇也”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5]此处上方有楣语“《左传》子纠亲也,请君讨也,管仲仇也。请受而甘心焉,其意甚明”等字,字号小。

[6]此处原有三字,后涂改为“非”。

[7]原文此处写作“贞”字,误,后改为“徴”,以下同,不另说明。

[8]原文此处有一字,后涂改为“待”。

[9]“肉”,系补写插入语。

[10]此处上方有楣语“定以桓为兄,亦无据。但桓与纠皆庶出,而纠亦未尝立为世子,则桓纠惟齐臣民所立耳。桓出在先,纠则乱既作矣,乃不能与臣民共讨贼定乱,而亟亟出齐,此其不足为君亦明矣。至奔鲁,而鲁不能庇,乃出于路杀桓之计;至及齐来讨,而召忽曾不能出一语,以免纠于死。则其为,齐人所与又明矣。无论异日,而纠与桓贤否,之相去已远矣”,字号小,有句读。

[11]此处上方有楣注“齐人所不与又明矣,无论异日,而纠与桓贤否之相去已远矣”,字号小,有句读。

【第三九条】

管仲尝三仕三逐,是时固未必居官治于高傒,第言其才,或此时荐以代高傒之位,或在齐之原官,均未可知[1]。至仲既与鮑叔相知,胡以所奉不同,或纠出奔时仲已不能居齐,而桓尚可不行。其奔鲁亦避祸,目前而未尝有意,他日之立迨难作,桓出而后起夺国之谋,令仲杀桓而已不及也。杜注召忽、管仲皆子纠之傅,又以子纠为桓庶兄,皆无所据,前人不主,至《春秋》书齐人取子纠杀之,因以为鲁病,但不著之。桓而浑称齐人,或已立桓,而齐人同欲杀纠,故以师胁鲁而杀之。然桓已甚矣。桓之没,而竖刁、易牙为处五公子争立,盖尤而效之者也。仲虽言之于前而无益,是又与魏徴同,徴相太宗谏行言听,而太宗身后之处,数世未已。则其未能如古大臣之正君亦可知矣。管仲之器,小子所为歌哉[2]?

【校记】

[1]此处上方有楣注“桓奔莒在前,纠奔鲁在后,此条非是宜另议”,字号小。

[2]本条起首、结尾及“治于高傒”之“治”字前、“未可知”之“知”字后等处有勾画符号。

【第四○条】

程子尝自言少时甚弱,语不能终辞。清心寡欲,积渐久之。至四十以后,日益壮盛,晚而不衰。以此知天下无不可壮之人。世有禀赋强盛,少年恣意纵情,甫及三十而已亡者,不胜可数。其稍知撙节者,逾四十而疾日增矣。古人四十曰强,程子是也。今人四十已衰,美先尽矣。不特此也,仕宦功名,文词誉望,其少壮炫耀者,往往中年而殒。孩提聪颖,稍长无异,或竞终不成器,皆是故也。前人言日方过午,疾忙收敛,以蓄明日之光华;岁方迂夏,疾忙收敛,以养来年之发育。天地且然,而况人乎[1]

【校记】

[1]本条有句读标志,“天地且然,而况人乎”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四一条】

小说所传霍小玉事李益,浮薄无行固也。玉既有才,即或求配亦当循纳采问名之义,胡遽委身于人,焉知[1]其后之厌[2]薄,而弃绝即在绸缪燕暱中乎?唐时风教不立,自晋以来闺门无礼,放诞不经,而士人廉耻道丧,靡不可为。元微之《会真记》亦然,犹谓之善补过。后人至演为传奇秽人耳目,而曾不为怪。呜呼!男女人之大欲,而发乎于情,止乎礼义,则先王之教存焉。所以充其羞恶之良,以蹈乎中正之则者。圣人之心良苦,而化行亦匪易矣!汉氏儒生犹有匡刘等发明其义,至晋而一切放废无余。唐太宗英俊,满朝曾不留意,而祸变亦数世不已,其在下流,又奚责[3]焉。世徒怪李益之负心,而不及[4]玉自荐之羞,抑又何也!士不在才能、文学[5],而以守身立节为先[6]哉,盖慎于进身之始也,庶无贻悔也乎!

【校记】

[1]“焉知”,系补写插入语。

[2]“厌”,系补写插入语。

[3]原文为“怪”字,后涂改为“责”。

[4]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及”。

[5]此处原有“声望”二字,后涂改为“文学”。

[6]此处原有“庶免于此”四字,后涂抹。

【第四二条】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只此三句,而异端之言性、言道、言教,无一不与此相背。其失自见矣,不须更与之辩也。道即达道,亲义信序别其理也。“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德即达德,知仁勇是也。以达德行达道,则道无不善。要必先有此德备于身,而后能行五达道。其要,总出于诚。诚者,实也。今舍实而谈空说虚,既无是德,何有是道,尚待辩哉?或曰:圣不可知化不可为是非,言神妙乎?曰:圣人之德既浑然而难名,其道亦渺然而难测。盖生知安行大贤所不能及,况其下乎?然德实即知仁勇之德,非别有所谓德;道实即亲义信序别之,道非别有所谓道。自异端另立一名目,说至虚无窈杳,欲其实指之,而彼亦不能也。但云明心见性,不知所明何心,所见何性。又云:知者自悟,亦不知所悟为何也。至寻常事物,天分高者,自见得形上之道;天分低者,却只见得形下之器。此是资禀所限,非道有二也。若学知利行,因知勉行,用力之久,至于知之,成功则道。因此,道曷尝有形上形下之别。彼只为惝怳离奇之说,以惊愚人可矣,遇明眼人则粉碎矣。近阅理学诸书,觉得闢异端处不免词费。盖由先将圣道说,说到得元妙,则似是而非处,不得不连篇累牍,有[1]如争讼也。其实只须将《大学》《中庸》实实体会做工夫,自见圣道本末,曰静,曰敬,总只求完得一诚耳。岂须支离汛滥,转晦本旨哉!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有”。

【第四三条】

二氏著书立说,其大旨不过谓天地万物本自无而之有。我则欲其自有,而复返于无耳。舍此之外,固无他义。夫既有天地,自有万物;有万物,则有理、有欲。圣人修道之教,正欲节其欲,而全其理,以还天地生物之本心。天地何心?圣人之心即其心。如二氏者,是欲学天地之形体,而天施地生皆为多事。故其学视万物若无有,自以为能到未有天地之先也。然则能无天地乎,能无万物乎?二氏者固不能也。然则示万物以空,语万物以虚,即能止其相害相戕,一切变乱而含淳德于自然乎?二氏者又不能也。夫既不能矣,而犹强名之曰道,欲以易天下,其谁信之,而谁从之?今之从二氏者亦有矣,特中材以下,欲借其途以容其身;其高者,亦因[1]以保其光而晦其明,如是止耳。天地万物非所及也,尽人物之性,赞天地化育亦非所知也。

【校记】

[1]原文此处有一字,后涂改为“因”。

【第四四条】

孟子至梁惠王,甫出一言,即及弑夺之祸,宋牼欲说秦楚罢兵,谗露大指,即及覆亡之灾。少时读之,似觉孟子言之微过。迨读史至南北朝之际,君臣、父子、兄弟祸变相寻,横流滔天不复可遏,而孟子之言大[1]验矣。岂非先觉之圣哉?孔子赞《易》作《春秋》,究履霜之戒,谨冠履之防,严斧钺之诛,盖东迁以后其端已兆见,微知著孔孟同此心也。孔子所以皇皇于历聘,孟子所以惓惓于齐宣,皆此志也。既不见用,不得已而著之于书,形之于辩。犹曰后世有能用吾言者,当可补救于将来。天地或不至于遽息,生民或不至于遂尽。不幸二氏复出而扰之,魏晋以后,尊信弥隆,祸变尤烈。当此之时,虽孔孟之书不能救矣。何者?利之所中已深,事势相激,涛惊浪骇,处其丗者随而上下,非微言大义之所能挽也。李唐以至五代,彼善于此时,或有之而大概则同。至宋,朱子发明程氏之学,以绍邹鲁之绪,而后孔孟之旨炳然于天地之间。读其书者,始不敢为悖理犯义之事。盖朱子者,孔孟之功臣,即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嫡脉也。后人犹必欲立异,适足以自形其抵牾,甚者至为二氏之助,独何心与!

【校记】

[1]此处原为“始”字,后涂改为“大”。

【第四五条】

因果轮回,其说至为粗浅,又抵牾而不可通。然亦非佛氏本旨,其徒演说支离汙漫而为此耳。或曰传记所载,岂尽诞诬?曰因果诚有之,或精诚所感,或怨毒所结,天地气化亦为所凝滞,而骤不可开故有。虽隔世,易形体影随而不能解。要是偶然,而非天地之常也。或曰圣人不言乎?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惠迪吉,从逆凶,以至五福六极[1],皆类乎因果之义。然只言当世或及子孙,而无来世再生之说。杳渺难凭,转生怠忽。既无裨于世教,且[2]本非天地大常,故略不及之圣人之言明白直截(接)[3]。但曰善不善,曰惠,曰逆,人弟自问何如,而吉凶祸福可决矣。历观史册所载,前代事迹彰明较著,其应如响,岂不可以警人心!虽世道而必托之虚无,假之鬼怪,转启不信之愚,而滋大道之蔽,则何为乎?世儒好谈奇异,又加傅会文饰,自谓勤戒颇著,不知如其言而诘之,固己不能自全也。轮回尤无据有之,亦如因果之偶然,而不可以轮回。名如其说,则天地不生人物亦可,何苦而为此劳劳耶!

【校记】

[1]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抹。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3]此处原文为“截”字,据文义,今改为“接”。

【第四六条】

封建井田,后世必不可行。封建盖自上古之世,中国亦如外夷,各分氏族,各成部落。圣人因之有功德于民者,又续封之使,主其祀以奉天子,揖让征诛,更嬗迭代不能改也。至周更大封同姓,于是海内无遗地。天子所治,仅方千里,法制相维,诸侯皆守土之臣。而其后,遂强凌弱、众暴寡,晋、楚、齐、鲁各蚕食并兼,以至七国角力雄长,莫相统一[1]。秦用诈力遂灭诸雄,而变为郡县。夫道德之变为诈力,必然之势;封建之易而郡县,亦必然之势也。天时人事如水流趋下,圣人所无如何也。当周之初岂不能远见及此,虽见及亦无如何也。井田亦然。自唐虞时,生齿尚少,豖神农以来,遗法民间尽力稼穑已有规模。禹平水土,因而修之自易为力。商周益加讲求,遂臻至善。迨列国兵争,封建既坏,而井田亦废矣。愚尝论之,封建井田一时之法,而非万事通行之道也。今人知封建之必不可行,盖由汉唐以来,祸患彰著了然于胸。至井田,则后世儒者犹以为可行,汲汲取周礼而图画计算,以为沟洫畎浍之制无地不宜。不知三代之井田原非尽土地,人民而区之而制之也。古今不同而地形无改,今就各省地势观之,惟陕西因泾渭可行,河南因荥洛可行,山东因汶济可行,直隶因漳卫可行,其水既近而土亦平故耳。然此才数府县之地耳,其他地势高下,近山而沙砾,濒海而斥卤,不独不能行,即为井田之制亦不可得。孟子言井田独于滕者,盖即今滕县之地。土既平衍,又汇湖渚镽,为井田力省而功倍,故也。故为滕策,莫善于此[2]。于梁、于齐,何以不言地形,不便故也。孟子岂迂踈谋国者哉?况至后世受田还田已无其法,并亦不敷其数[3]。苏文忠所谓必塞溪壑,平洞谷,夷丘陵,破坟墓,坏庐舍,徙城郭,易疆陇,且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耑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沟洫。其言极[4]明切[5],然亦未知三代井田[6]原非天下皆行。非不欲行,不能行,不可行也!世乃纸上谈之,如其所言,一出门而已蹶矣。

【校记】

[1]原文为“壹”字,今改为“一”。

[2]原文此处有二字,后涂抹。

[3]原文此处有一字,后涂抹。

[4]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极”。

[5]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切”。

[6]“井田”,系补写插入语。

【第四七条】

人有少时颇明了,壮大忽异,老而转悖妄不泾者。见之,辄为咄唶累日。谓识解当与年俱进,岂有日退者耶!思之不得其故,久乃悟曰:此不慎独之效也。暗室之中不加提省心体,日以蒙昧,转不如少时尚近平旦,渐秽渐远,人不知己亦不觉也。见者讶其忽然失德,不知其暗长潜滋由来者远矣,可不慎与?

【第四八条】

愚者愈好自用愈自困,愈愚贱者愈好自专,愈自专愈贱。旁观者嗤之,而彼昏不知也。吾尝见此等,而无如何。有人谓当规劝之者,谢不敏而已。此卢扁之所望,而反走者,余何能为?

【第四九条】

“戒生定,定生慧”佛经精语也。实按之,则与圣道大异。戒者守其法律,是硬拉住此心不动,久之也便自然,所云定也。因是遂得常闲常静,而知识解脱生焉,所云慧也。圣人则曰“知止而后有定”,是以理明为定,自是而安、而虑、而得,而心之全体大用皆在是矣。何以近道要知先后?若未尝格致而先讲诚正[1],理尚未明便[2]立主意,岂得[3]不错?便是走入歧路,愈走愈远矣。盖佛氏只为一身,圣人则为天地,为万物。为一身则完一身即了,为天地万物则非实尽天地万物之性,而道即不备,性即不全[4]。发端处不同,其归极处自异也。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2]原文为“先”字,后涂改为“便”。

[3]原文为“有”字,后涂改为“得”。

[4]“性即不全”,系补写插入语。

【第五○条】

“物无道,正容以悟之,使人之意也消”,亦庄生精语也。然孟子则有三自反,又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确确实实有用心致力所在,并非以虚词自解。此又圣贤之异乎庄老者也,以上二条以先后虚实辩之瞭如矣!

【第五一条】

识见卑,气量小,最是学者大病。今人应科举,一不得则嗒然沮丧,或愤激不平,皆生此也。此病不除,终无出息。其得之必志得意满,后来成就亦可知也。学者须脱去世俗方见本来,其进[1]盖不可量。何也?心思智力一有所囿,反来复去总不出此圈子,一旦跳出其外,乃见天地之圆方,区区荣辱得丧何足樱怀。不独选材者于此,观器者亦于此也。不独卜成就者于此,觇福泽者亦于此也。

【校记】

[1]原文此处有一“也”字,后涂抹。

【第五二条】

问处事如何得平允?曰:公则不偏,明则不蔽,不偏不蔽斯平允矣。曰能断何如?曰:能断离不得公明。曰士不贵胆决乎?曰:胆决者监戒之道也。监戒无胆决,则利害眩于其外,死生乱于其中。事机既失,覆亡之祸立至,故以胆决为先。曰战不贵谋乎?曰:胆决在,我进退自如。若眼前眩惑,何谋之有?曰谋贵万全,将须持重,何以胆决为先?曰:万全持重者,不出万一之计,以希徼倖也。无胆决则谋已非矣,何持重万全之有。曰胆决即勇之谓乎?曰:勇之内心也,无胆决则中无主,有猛士而无所用者矣。曰胆决有生于勇者乎?曰:有勇生胆决者,有胆决生勇者。勇生胆决一将之任,胆决生勇总帅之材。忠义之性根于天而孚于众,故三军之勇皆其勇也。曰何以能谋?曰:战阵之事勇生明,平时之事公生明。

【第五三条】

今人事事要追古人,乃无一事能到古人,无论心思才力万不相及。即其超轶绝群者,雄长侪辈有余,与古人较相去尚远。古人专,而今人兼故也[1]。夫以古人之心思才力,专精而成一事,今人左顾右盼乃欲兼而有之,其不能固也。至欲掩出古人之上,盖妄矣。自学问以至一能、一艺,莫不皆然。用志不纷,乃凝于神,古今之不相及,亦丗风之愈下也,为之三歌。

【校记】

[1]“也”,系补写插入语。

【第五四条】

非分之事甚幸其为之不成,谓犹可为愿外者戒也,或反因此得力者有之。

【第五五条】

人情好逸而恶劳,喜甘而厌苦。甘与逸不可得,不得已于劳苦中求之。乃有徒劳而终不可得逸,辛苦而竞不获甘,世且争为之不已。前之人亦既亲尝之,而大悔之矣。接膺影息之声,后人不闻也。绵绵此恨岂有绝期,呜呼!彼所谓甘与逸者,固即劳苦之所自来,辛不获者勿论,幸而得之,而劳苦又从此起,如环无端,何日得举头天外也!

【第五六条】

京师每有小儿伶俐非常,及其长也昏蒙钝拙,亦较恒人倍焉。多不解其故,以问于余。余曰:此无他。人之幼也,其心虚,虚则耳目皆灵,及其长也,利欲塞于其胸,日积益甚,耳无以为聪,目无以为明,于是耳目皆废,不昏且钝将焉能乎!岂独京师小儿哉?子弟读书,原以疏瀹其性灵,故心与耳目并用,若专诱以科第,又授之以腐烂之时文,亦将然矣!旧家渐替,多由于此,何可不思?

【第五七条】

可富不可贫,可贵不可贱,是人生大苦事。热中者一日不可无官,究之得失有命,竞不得者有之,俄得而旋失者有之,得而不偿其失者亦有之。如此则所作所为,皆你不得已之事,无端苦恼了此一生,不大冤乎?凡为学者,皆须先破此关。

【第五八条】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恒言也。能以当局作旁观,乃是大智慧耳。此以当局、旁观决是两人,故清者自清,迷者自迷。而不知我自当局,我自旁观,无劳外索也。然此须先有本领在,若常人旁观且不清,何论当局!

【第五九条】

世有好绐人者,无不知笑之而恶之也。乃又有好自绐者,旁人曰,事未可知也。方更恕之以色,而拒之以声。斯人也[1],其又出绐人者下乎?

【校记】

[1]“斯人也”,系补写插入语。

【第六○条】

近阅书有“知至道者,天不杀;服元气者,地不灭”二语,似道家语也,殊可入思议。大抵佛老二家多有理致,但较之圣人之言则偏端耳。故曰: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

【第六一条】

问能忍人之所不忍,能受人之所不能受,是大有用人否?曰:是。然此非空言也。正于此时炼其志操,炼其才猷,炼其肤革筋力,乃为有用。所谓咬得菜根断,百事可做者正如此耳。总以将降大任与德慧术知章入论乃得。

【第六二条】

子弟读书,所以养其清明之气,葆其虚灵之体[1]。自七岁就傅,为之正句读熟白文,即将大意为之解说。十一二岁,即将《左氏传》文理、文法、语气,且读且解,而间以明代时文参讲,俾知古文之与时文原非二物。开笔学为时文,其稍有合于《左传》语意、笔意,亟奖之、励之。十五岁后,《国语》《国策》《史记》《汉文》皆可渐次讲读,总以令其满眼新机,满怀生趣,洋溢流行,不可遏抑[2]。自入学至二十岁,勿使一日旷功。以后优游餍饫,自能遵道而行,虽有外物将不能夺。盖天趣既深,俗尘自远[3],视一切无味,都可厌也,如此则可望其成矣。最忌[4]急功求效,骤与以时下时文,令自幼习。其腔板面目虽有,性灵皆为淹没,后虽悔之,不能拔也。

【校记】

[1]此处上方有楣语“印图书者,摘铢为《石画龛论文》者也”,字体小,且有钤盖印章一枚。

[2]“总以令其满眼新机,满怀生趣,洋溢流行,不可遏抑”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3]“天趣既深,俗尘自远”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4]原文为“不可”二字,后涂改为“最忌”。

【第六三条】

[1]家子孙,何以不如祖父?其祖父皆由艰难成立,又天资高明,往往不籍师傅自然超轶。子孙既席安逸,又属中材,设家无真传,则诗书之业废,而文雅之脉绝矣。所以子弟不可不令人人读书者[2],命运必不能齐。其腾达出仕者不暇复及此事[3],而淹滞沉沦者正可以闲身专任其功[4],令读书真传绵绵不绝,则其兴未艾也。若自不得志愤而弃其故业,又或子弟颇尚可造而怠于指授者,是蔑其祖父而大负教养之恩也,不得于身亦不得于子孙矣。能无为[5]蚩蚩之氓乎?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不可”,据文义当删。

[3]此处上方有楣注:“此谓沉沦正自有用。非云出仕即置之不讲也,若内官正多暇日,何可坐废!而外若学官,亦岂有簿书奔走之烦耶!”字号小。

[4]“而淹滞沉沦者正可以闲身专任其功”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5]原文此处有一字,后涂改为“为”。

【第六四条】

[1]至《左氏》,无体不具,无法不备,无奇不有,无妙不臻。只看一部书,无一篇重者,此是何等才学,何等精神,何等力量。学者但熟之,复之沉潜玩味,自然心花怒发,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者。以此为时文,何有尘氛土气入其笔端。明代时文多由心得,故能纵横变化,秀绝垣区。读之皆可助发智慧,而不能以寻常蹊径求之。子弟少时胸无宿物,故能领略其意指,仿佛其夙味久,而与之俱化。若一走差路,即有明眼人为之[2]指点,将不能舍其所有而求其所无。故云,不能拔也。能读《左传》,则若《公谷》,若《国策》,若《史记》[3],若《离骚》,若《南华》,一切无不能读、能辨,明文则国朝大家、名家无不能辨,此所谓真传也。以此合制科之,规矩法度,一转换之间耳,而其妙有超乎体式之外者矣。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之”,系补写插入语。

[3]“若《国策》,若《史记》”,系补写插入语。

【第六五条】

[1]章妙处无过于悬崖撒手[2],此妙篇法[3]、股法、段法、句法、字法皆有之[4]。以言乎气不如此则靡,以言乎格不如此则板,以言乎机不如此则滞,以言乎神不如此则疲。不特此也,调声响必哑,设彩色必暗,蕴[5]臭味必腐,故妙无过于此者。自前所列《左氏》以下各书,无不皆然。在有心者自求之[6],此又真传中之妙诀也,以古文为时文者[7]之正眼[8]也。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悬崖撒手”右侧有强调符号。

[3]“法”字右侧有强调符号,以下各“法”字同,不另说明。

[4]“皆有之”右侧有强调符号。

[5]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蕴”。

[6]“在有心者自求之”右侧有强调符号。

[7]“者”,系补写插入语。

[8]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正眼”。

【第六六条】

[1]谓以古文为时文者,非仿佛其音声摹写其句字,枝枝叶叶而为之也。谓得其传神御气之法,而变化因心,屈伸在我,离合、反正、虚实、宾主不可端倪。古文如是,时文亦如是也。不独大家、名家,即逢时之制义未尝不然。阳开阴合,潜气内转,云驱涛湧,异采旁自流[2],令读者一见目惊,拍节三歌,如此时文焉有不亟登上选者乎。所以能然,都在悬崖撒手[3],只须[4]心领而意会之耳。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阳开阴合,潜气内转,云驱涛湧,异采旁自流”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3]“所以能然,都在悬崖撒手”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4]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第六七条】

[1]弟天分高者,一经指点便能领悟,引伸触类,不烦多言。中材以下则须逐处指出,令坚记又随时提省之。各因其才,勿概量也。语曰:巧者不过习者之门,勉为肯习能习,何巧之不可阶。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第六八条】

子弟敏钝不一,不可以其敏而不教,世以敏而败者多矣;亦不可以其钝而不教,世以钝而成者亦多矣。谓之易,各有易处,钝者之心志必确故也;谓之难,各有难处,敏者之心志多浮故也。诲人不倦,教且多术,毋轻恃,毋轻弃,毋迫促,毋弛懈,日变月化,莫知其然,已去凡流,恒等几寻丈矣。人家得一善教,其益无穷。有善教,则有善学。而今日之善学,又为他日之善教[1]。薪尽而火传,与天地无尽可也。

【校记】

[1]“有善教,则有善学。而今日之善学,又为他日之善教”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六九条】

[1]弟读书以治经为主,阅史为佐。经之理明,故史之是非可断也。经约而赅,史杂而博。教者可以史事令论其是非,而引经断之其非是者。与之讲明更定,或因类旁及,或不类连引,为之析其同异,辨其疑似,皆所以拓知识而见本原也。此为有用实学,他日不至有面墙之悔。史浩繁,非岁月能尽,中材以下不能骤得要领,宜先以温公《通鉴》,朱子纲目授之。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第七○条】

[1]所论者,为文之法,若其根抵自在经史。虽时文古文浅深大小不同,场屋之文与传稿之文质文华朴亦异,而寻源于经史一也。四子之书靡所不该,本之于经,而后义理交畅;本之于史,而后事迹包罗。所以函孕宏富,波澜老成,非如轻浅游谈,不耐寻绎者也。其实经亦文也,史亦文也。时文代圣贤立言,或类训诰,或类风雅,或语极天人,或事关典制,不得不取材于经史。则《史记》《汉书》文体具备,而《春秋》《左传》包括无余。极精取华,饷遗万世。能先以文读经史,而后能取经史以为文[2]。太史公云: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非躁尝浮猎者所可骤语耳。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能先以文读经史,而后能取经史以为文”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七一条】

[1]之所禀各殊,有能记者,有能悟者,兼之而又好学,必为大学问人。不能兼则宜各用所长,亦可成就。然能悟者胜,性灵故也,性灵故才超而思隽。虽未见之书,可以睹指而知归;未到之境,可以察迩而见远;虽短于强记而无害也。能记者耳目之功胜心思之用,微教者宜专从虚虚露灵处启其悟,日引月长,旁推曲谕,亦自可变化也。悟与记俱有大小多寡在,善教者因材而施,无弃人也。子弟不出此二种,教法亦不外此两端。书有善读不善读,教有善教不善教。不善读者以迹,善读者以神,不善教者事迂而心劳,善教者途捷而功逸。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第七二条】

相人以心,毋相人以面;观人以事,毋观人以言;卜人以终身,毋卜人以一日。于人也如此,于己断可知也,于己也如此,于子弟又可知也。家之有教,教之有法,不必明列规条,轻重本末大小先后灼然无疑也。子弟教,则家之人无不教。匪独一门,又可及于九族;匪独当时,又可及于后世。吉,莫吉于此;祥,莫祥于此也。

【第七三条】

胸中一团天理,眼前万种生机。此是何等快乐,若非读书何从得之!凡读书所求者,此一种境界也。至此则富可也,贫可也,贵可也,贱可也,何有穷通得丧扰其天怀者哉?

【第七四条】

[1]理者,天地生物之心也。合之成一个,分而之物则千端万种,无不具足。犹之一物一太极,万物共一太极也。学者欲令此心如太极,以之应万物,处万事,都各还一太极,惟无欲者能之。故为学以存心为要,存心以寡欲为先。孟子初不言太极,而其义[2]已赅矣。故知太极图说,自宋儒发之,而非其轫获也。天地生物,圣人付物,一而已矣。贤者去圣人远矣,学者去贤人又远矣,今学者去古学者又远矣。然而学不可已者,譬之于镜日日而磨之,未有不明者,不以物蔽之,未有不能照者。不得以其一隅之明,而谓一日之磨可废;不得以其一端之照,而谓一隅之明可无。虽其为制举之学,而读者固圣贤之书,即一隅之明一端之照,而人物之受其益者不少矣。况[3]拓而充之,存乎其人,初不相妨也,此制义取士之大旨也。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义”。

[3]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抹。

【第七五条】

人少年多受磨折,后来便得多少便宜。盖视世间不如意事皆属寻常,而不以动于中也。不动于中则不妨其应为之事,古人大本领,多从此出。若身所未经介于怀而格于事,往往数十年消镕不尽。

【第七六条】

人不读书,键爽者恐流于市侩,谨厚者亦近于村傭,即或世家子弟,余荫犹存,亦且非侩非傭,终身如坐云雾,其可望于后也几何?子弟败于不教者多,不教子弟由于不读书者多。非不有教[1],不知所以教也。士之亟亟于读书,而不遑他务者,岂只为科第计哉?

【校记】

[1]此处原有一“者”字,后涂抹。

【第七七条】

凡人病莫甚于自是,美莫大于虚心。自是者,心日益高,学日益退,品日益卑矣。虚心者,心日益下,学日益进,德日益崇矣。夫人见他人子弟之贤才,未有不知慕之也。至其子弟,则自其幼也抚摩之而惟恐伤其意,其渐长也,纵任之而唯恐失其欢[1]。他人见其然也,虽虑之而不能言。自是之根已深,则护前之病出矣,饰非拒谏,不学而能[2]欲其为贤且才也,得乎?此固父兄之过也。虚心者众美之所集也,自有以纳之凡可以增其美而释其回者,如百川之赴海,虚而不已,虽至圣贤可也。天生而能然者,百无一二。为父兄者其可弗思,汲汲从善如恐弗及,耳濡目染有潜化于不觉者矣。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2]“饰非拒谏,不学而能”,系补写插入语。

【第七八条】

何谓善教?知所以教也。何以知教?知所以学也。身之所接,目之所见,耳之所闻,无一不与吾学相会,是无在非学也。无在非学,则亦无在非教矣。若村学究所为是学,特为烦苦,斯人之具教又何从而入,惟教学半相生、相益,鼓舞之而不倦者也。

【第七九条】

[1]明理与作文是二,是一?曰:四子之书所言皆理,理不明则虑浮晦昧,如何为文。不独四子,即五经诸史何一非理。析理至于毫芒,然后能左右逢原,或正言之不能尽则反言之,不能尽则四旁言之,引伸触类,曲畅旁通,无非此理也,不可为二。但作文又有文法,则不惟明理,更须迁于情而晓于事,乃能领其意味会其精神,而后于题为无憾也。文法有离有合,有擒有纵,有[2]函盖[3]有兜裹,有顿跌有关锁,有倒插反揭,有互翻递串[4],有虚实相生,有详略相避[5],总之曰气,曰格,曰机,曰神。用笔之法,则前言“悬崖撒手”者尽之,化工在万[6]变不穷。是又不可谓一也。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3]“盖”,系补写插入语。

[4]“递串”,系补写插入语。

[5]“合”“纵”“裹”“跌”“锁”“揭”“串”“生”“避”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6]此处原有一“我”字,后涂改为“万”。

【第八○条】

[1]义之初,本以解经,故命题结体以正大浑穆为宗。行之既久,则题境日以开,文体日以变,而文思亦日以新。此固天运之自然,人特随之以转耳,盖不得不然,而非人之所为也。凡题,有言理,有叙事,有答问,有诠述,有提头,有拖尾,有过脉,有更端,有旁及,有引证,有连排,有衔递,有平对,有侧穿,有反缴[2],因语势为别。又有截上截下,上全下偏,上偏下全,吸下[3]缩上以及义在字中,味出语外[4],各因题位而分。题既不同矣,文安得同,于是法生焉。均是法也,用之者又不同。各因其才与力之所极,于是气、格、机、神[5]判焉。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有反缴”,系补写插入语。

[3]原文为“上”字,后涂改为“下”。

[4]“事”“问”“述”“头”“尾”“脉”“端”“及”“证”“排”“递”“对”“穿”“缴”“下”“偏”“全”“上”“中”“外”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5]原文此处有四字,后涂改为“气、格、机、神”。

【第八一条】

[1]以气为主,韩子曰: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或一鼓再衰及一洩无余者,皆气不盛之故也。盛者足之谓也,有奇气、逸气,雄直之气,醇茂之气,沉郁磅礴之气[2],往复流转之气,总之以清华为贵[3]。善读古人之文者,自得之,其疾徐轻重,妙造自然,盖亦视其所养矣。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沉郁磅礴之气”,系补写插入语。

[3]“总之以清华为贵”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八二条】

[1]古之格,格之最上者也。非场屋所宜,然不可不知。不知则是不善读古人,其他亦不可得也。次则有宏丽之格,遒逸之格,警炼之格,哨邃之格,幽隽之格,闲[2]远潇洒之格。虽人各有所近,不可不兼能也。格虽不同,而总之以[3]雅键为宗[4]。斟酌于古今之宜,镕裁于性情之适,故擅有众美而无往不合也。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此处原有“清”字,后涂改为“闲”。

[3]此处原有一“典”字,后涂抹。

[4]“而总之以雅键为宗”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八三条】

文者得之于心,应之于手,若泉之待决而通流,若花之待雨而怒发。不流则已,流则曲折回洑,波摇浪戏而不可遏也;不发则已,发则偃仰晖映,香流艳飞,而不能已也,此机之为也。旁罗侧孕,婉转关生,行乎不得不行,止乎不得不止,此机之妙也。有在心而先转,或[1]点笔而更生[2],不可执一,所谓指与物化者耶。一言扩之曰:“活。”

【校记】

[1]此处原文为“有”字,后涂改为“或”。

[2]“有在心而先转,或点笔而更生”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八四条】

写真者,五官具而无神则不活,五官似而神不肖,见者终不谓真也。太原公子风采四照,一座尽倾,其神胜也[1]。作文之语言文字亦然,神者,追乎语言文字之外者也。取[2]题之神,非[3][4]自有神者不能[5]。工部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也。情兴境会,兴与物俱,登山而情满于山,观海而意溢于海,伸纸落笔[6],有存乎其先者矣[7]。或宕往而不收,或弥漫而无际,观者歌为绝伦轶群,而不能指其所以然也。谈文者,曰神致,曰神韵,曰神采。有之为上乘,无之为下品也。

【校记】

[1]“太原公子风采四照,一座尽倾,其神胜也”等字为补写插入语。

[2]此处原有五字,后涂改为“取”。

[3]此处原有三字,后涂改为“非”。

[4]此处原有一“亦”字,后涂抹。

[5]“者不能”,系补写插入语。

[6]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7]“情兴境会,兴与物俱”“伸纸落笔,有存乎其先者矣”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八五条】

问言文而不及辞何与?曰:辞在其中矣。言理言法,言气格机神,非辞而何?古人曰:辞不备,不可以为文。《易》《书》《诗》《礼》《春秋》经传皆辞也。辞各不同,国策史汉,以至八家,辞又不同。吾既诵之而解之矣,彼之辞即我之辞,曷他求焉。若庄、若[1]骚、若六朝骈体,又参而用之,亦可云备矣,何难于为文?曰:时文之辞顾又不同,奈何?曰:吾固言之矣。有明诸家[2]、国朝[3]各名家大家,皆时文之辞也。曰:场屋之文顾又不同,奈何?曰:以吾所言理与法与气格机神求之,其辞必娇然异于时俗之所为具眼者,必且激赏之不暇。离乎时文以求时文,则时文必佳;超乎场屋以求场屋,则场屋益贵[4]。如所虑,势必取已隽之文而[5]摹其句字[6],仿其音响,其辞或近矣,而理法、气格、机神全失,将能售乎?剽窃为文,数见不鲜。资质稍下者遂成[7]陈饭土羹,挥去惟恐不速,何辞之有?故为文者,不以辞求而辞自工,以辞求之而辞反拙。曰:然则,墨可不观乎?曰:不观亦非也,要自其所以然之故,故命之曰中言如矢之破的也。昔人又曰:入榖省括于度之谓也。知正鹄所在而后发而应弦,然[8]其取于心,而注于[9]手,力与巧兼[10]者,前此矣[11]

【校记】

[1]“若”,系补写插入语。

[2]“家”右侧有强调符号。

[3]“国朝”,系补写插入语。

[4]“离乎时文以求时文,则时文必佳;超乎场屋以求场屋,则场屋益贵”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5]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6]此处上方有楣注:“称人者曰不凡,为文亦无他求,其不凡而已,但向时文、场屋讨之,如何能得?”字号小。

[7]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遂成”。

[8]此处原有一“要”字,后涂改为“然”。

[9]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注于”。

[10]“力与巧兼”,系补写插入语。

[11]此处上方有楣注“场屋旧有揣摩之法,不外题常则意新,意常则语新二语,实妙诀也。然所以能新,仍在善读。不读书而求新,未见其可,”字号小。

【第八六条】

[1]读书之法若何?曰昔人有言,目过不如口过,口过不如手过。盖口迟于目,手迟于口[2],欲从容以尽其详。速则滑,滑则不留;迟则凝,凝则不去。此善言读书者矣。吾又有一法,曰:目在,口在,耳在[3]。盖过者分言之,故境界各殊;在者合言之,故精神齐到[4]。目在何也?一句一字,以及偏旁、反切、点画、注解,无不至于目者。口在何也?转折、断连、抑扬、进退[5]、疾徐、轻重,随其语气而口传之。耳在何也?口传而耳听之,以验其合离,辨其同异[6]者也。且以诗书言之,如《典》《谟》《训》《诰》,各有立言之体,各有命词之意。依此法读之,如见其人,而闻其声也。《风》《雅》《颂》之作,则体变而意又远矣,且[7]音声与性情相入,长言咏歌[8],使人流连而不自已,于此法尤宜[9]。再以《左氏传》言之,凡若干人、若干事种种词语,样样神情,得此读法[10],吾皆得而见之简牍之间,闻之笔墨之外。吾前言[11]古人之辞,皆我之辞者,于此亦[12]可见也。况[13]音能感神,虚且[14][15]悟,沉潜之内,幽远皆通[16]。温故知新,多有初开卷时思议所不到者[17],读书至此,可谓真乐。吾所以有此法,谓[18]告人之所未及[19]。非告人不及也,未招此示人耳[20]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3]此处上方有楣注“曲本中有三到之语,谓心到,目到,口到也。我不言心者,在即心在也。独耳在,是我独得耳。然其中高妙理,含得声入心通之意,”字号小,有句读。

[4]“过者分言之,故境界各殊;在者合言之,故精神齐到”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5]“进退”,系补写插入语。

[6]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同异”。

[7]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且”。

[8]此处原有四字,被涂改为“长言咏歌”。

[9]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于此法尤宜”。

[10]“得此读法”,系补写插入语。

[11]“言”,系补写插入语。

[12]“亦”,系补写插入语。

[13]“况”,系补写插入语。

[14]“音能感神,虚且”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15]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且能”。

[16]此处原有四字,后涂改为“幽远皆通”。

[17]“者”,系补写插入语。

[18]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谓”。

[19]本条通篇标有句读。

[20]“非告人不及也,未招此示人耳”等字,字号小。

【第八七条】

[1]文法多矣,以悬崖撒手尽之何也?曰:此特言其妙处在是,非以尽文法也。然无论何[2]法,其笔皆当如是。不如是,则气靡、格板、机滞、神疲[3],实虽合法何益?曰:此法如何辨?曰:凡悬空径[4]接,凌虚即转[5]是也。寻常言语亦不得拖沓烦絮,况为文以传千古之神情,析圣贤之奥义者耶[6]。夫风水相遭,波纹叠起,山云乱出,峰势攒生,岂有[7]能布算其起止,窥寻其痕迹者哉!故文之妙无过此者,曰:斯可谓金针示人。前人未经拈出何耶?曰:能者得之而不自知,不能者失之而终不悟耳[8]![9]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此处有一字被涂抹。

[3]此处原有六字,后涂改为“气靡、格板、机滞、神疲”。

[4]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径”。

[5]“凌虚即转”,系补写插入语。

[6]此处上方有楣注“悬空接则不用盖则等字,凌虚转则不用然乃。而字治而不枚,圆而不滞,全在于此。笔之生动,气之磅礴,神之充足亦皆在于此,故谓之妙诀”,字号小。

[7]“有”,系补写插入语。

[8]“能者得之而不自知,不能者失之而终不悟耳”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9]本条通篇有句读。

【第八八条】

[1]文之法,曰浑[2]冒,曰空举,曰正诠,曰旁儭,曰翻新,曰斡补[3],曰烘托,曰爬疏,曰陈白,曰进步[4],曰转关[5],曰讨[6]源,曰点睛,曰扼要[7],曰结穴,曰诡设,曰推原[8],曰咏歌,曰[9]形容,曰避实击虚,曰借宾定主,曰无中生有,曰即小见大,曰半而全清,曰案而不断[10]。凡笔之法,曰撇,曰宕,曰旁,曰勒[11],曰折,曰顿,曰喷,曰跌,曰捺,曰揉,曰抝,曰掷,曰拶,曰揭,曰引[12],曰勾,曰划,曰缩,曰纵,曰留,大抵反正即离,开合起伏,不可执一,原无死法,在用之何如耳。譬之经纬杼轴,人人[13]所同,而花样新异,独出锦[14]心也。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浑”。

[3]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补”。

[4]此处原有五字,后涂改为“爬疏,曰陈白,曰进步”。

[5]此处原有“及缴”二字,后涂改为“转关”。

[6]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讨”。

[7]“曰扼要”,系补写插入语。

[8]“曰诡设,曰推原”,系补写插入语。

[9]此处原有“摹拟”二字,后涂抹。

[10]“曰无中生有,曰即小见大,曰半而全清,曰案而不断”,系补写插入语。

[11]“曰旁,曰勒”,系补写插入语。

[12]“曰揭,曰引”,系补写插入语。

[13]此处原为“我”字,后涂改为“人”。

[14]此处原有三字,后涂改为“独出锦”。

【第八九条】

[1]若文之得势者[2],从容中节,如振裘之絜其领;失势者,东率西曳,若举网而亡其纲。是又各就题款审祥布置,而不可以法论者也。然文有万变,不外一真,理真,脉真,气息[3]真,则万法皆真矣[4]

【校记】

[1]此处钤盖印章一枚。

[2]“者”,系补写插入语。

[3]此处原为“味”字,后涂改为“息”。

[4]“文有万变,不外一真”、“真”(相连的三个)、“矣”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九○条】

不读书不可以为文,而读书实非为为文也,文不外是耳。尝作一联云:读书观大意,养气在闲居。大意非大略之谓,谓书意之大处耳。虑其溺博嗜琐,而反失其大旨也。大旨者,自性而心,而身,而家,而国,而天下是也。古人语言,一字一句包含意蕴。思之体之,方与身心有益,所读之书,方不是只供口耳[1]悦人,以处家国天下之事。取之于怀,皆如素具正在开编,伊吾时先讨得分晓。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第九一条】

闲居谓无事之时,当事而能处于事外[1],非委其事而不任也。谓其闲暇有余,而后能尽其事之理,循其事之节,而不歉于其事之分也。曰:此则是心。何谓养气?曰:明理在心。前此矣,至见诸行事,则气之为也。理虽不谬,而急促迫狭,无以厌人之心,遂无以[2]慊己之志,则气不养之故也。何以在闲居无事而能养,则有事亦如无事,仍以读书明之。夫考文析义朝夕汲汲,当其时必不能贯通也,即贯通亦必不能融洽而无间也。其贯通融洽,乃在不读书时。盖读时必此书,不读时不必此书,而无非此书。睹记之功浅,涵泳之趣深也。以此求之,则养气之旨断可识矣。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第九二条】

凡今人于名利所系,不得则以为憾。旁之人或为之惜焉,或为之慰,是知得之为得,而不知不得之为得也。自处小,故视物为大;自待[1]轻,故见世为重。其实,在物原小,在世本轻也[2]。读书人须先辨得胸中所乐者何在,应超然于得失之间也。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待”。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第九三条】

问经权。曰经者,正体;权者,妙用也。境有夷险,事有常变。不守经不可以达权,不违权亦足以贼经也。权者,秤锤之名,谓衡其轻重,而施措之不失铢两,惟精义入神者能之。曰:常人不可以用权乎?曰:德有慧,术有智,皆可用也。但依经者谓之权,离经者谓之诈。今人好用其私智小数,目朴诚者为愚,侮老成者为迂。此则夫子所谓好智不好学,其蔽也荡。吾见其畔经日远,而莫知所底也。

【第九四条】

检身若不及者,大圣也;改过而吝者,愚人也;告以有过则喜者,大贤也;闻言其过者而怒者,狂夫也。世以读书为为学,乃自安于愚人狂夫而不悔,则读书何益!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且圣贤亦有过矣,独过而能改,不可及耳。然改过初非难事,昏懦骄矜二者则难。故恶莫大于遂非,学莫要于有耻。耻者愧与愤之根,明与决之主也。愧而愤,明而决,其于至圣贤也[1],何有护过饰过。此一无耻之人,溷迹于庸庸万辈之中,何足齿也!

【校记】

[1]“也”,系补写插入语。

【第九五条】

问何以知人?曰:理也,情也,时也,势也。以其言与事察之,无有外焉者矣。曰:料事有先见之明者何道?曰:亦不出此四者,惟练于事而彻于几者能之。然虽言矣以武侯之明而失之马谡,成败利钝不能逆观也。如吾所言,可十得四五耳。

【第九六条】

古人寄书千里如面谈者何也?谓能尽其情事之曲折也。然此须设身处地。面前无疑,方不启迷道之疑;自己无惑[1],自不生他人之惑。即如一缄,题而某人寄某处,交某或嘱转寄,皆具于此。即我明而人明,以其昭昭使人昭昭者也。自说自话,而读者不解,其何谓?谚语谓之,牛皮灯笼亦善喻矣。(有岁考文童为其父具呈告病者,无父名亦无县名,不可知其谁,何也?又尝接一书,外题父亲安泰者,亦不知谁所寄,而不敢启其子书也。可笑之事,多有类此者。)[2]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2]“有岁考文童为其父具呈告病者,无父名亦无县名,不可知其谁,何也?又尝接一书,外题父亲安泰者,亦不知谁所寄,而不敢启其子书也。可笑之事,多有类此者”等字用括号括之,字号小。

【第九七条】

《易》以阳刚为君子,阴柔为小人。盖阳,明也,故君子之心常坦夷;阴,暗也,故小人之心常阻险。明者刚,故君子常令人不悦;暗者柔,故小人常令人可喜。此其大较也,而时与势之所迫。君子守道,故知难而退;小人徇欲,故冒利而进。则兴衰治乱生焉,平陂往复成焉。然天地化育阴阳互根不可相无,惟阴常从阳,则有以施成物之功,而普生物之化。圣人在上,非屏小人而不用也,特能令小人从君子耳。其于大奸大恶,则诛殛放逐,不留余孽,正欲以君子制小人耳。唐虞三代,下逮汉唐宋元明,其事可观矣。

【第九八条】

凡人之修身,即所以教家也;为学,即所以修身也。然未可以为学即为修身,修身即为教家。其理在是,其事亦不外是,顾行之何如耳?家庭有家庭之仪,闺门有闺门之节。此欲以古礼行之,今必不能,然不可不时得其意。礼者,体也。存其大体,礼者履也。视其所履,如曲台之记《曲礼》《内则》《少仪》等篇具见。义理宜时加玩味,以类而充。盖礼者,天则虽微,古人亦自知之。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岂必拘之于仪节而无不合乎天则者,则为学修身教家一以贯之矣。记曰:礼胜则离,乐胜则流。不离不流之间真意存焉,是在善学。

【第九九条】

有跪[1]拜揖让必循其仪,其宪也皆成具文,吾见之矣。有喧诙笑敖(傲)[2]不守其度[3],其渐也流为都野,吾亦见之矣。忠信之人可以学礼信哉?不忠不信,真意已亡,礼于何设?徒忠徒信,放违自恣,礼又安行?圣人以礼教,中礼者,中道也,中则和矣。得礼之意,则礼虽亡无害也,乐虽亡无伤也,何也?古礼亦必不能行于今,古乐亦必不入今之耳也。然则教家如何是得礼意?曰:用其情毋不及,止其节毋或过也,好学者自知之。

【校记】

[1]此处原有一“让”字,后涂抹。

[2]此处原文为“敖”,据文义,今改为“傲”。

[3]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度”。

【第一○○条】

自来家之不和,多起于妇人,以其性多猜忌好记小嫌,又或偏私易感,臧获投间,又或意为爱憎,气欲凌人,种种不通难以理喻。故择婚不可不慎,必取诗礼之家。毋贪货财,毋贪祖望。然即诗礼之家亦或有禀性粗厉,居心妒嫉之女,尚不可恃也。故教家者,先教子弟,教子弟必以身先之。《大学》所云:孝弟慈者,家之道尽矣。孟子所云:其身正不令而行,教之法具矣。万物相感以诚,况其在一家耶。理之所在情生焉,情之所至而理达焉。明于理,洽于情,言忠信,行笃敬,蛮貊可行,况其在门内耶。勉之、勉之,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果教而成,门第之福也,数世之利也。

【第一○一条】

世俗谓女为他家人故多不教,此大惑也。惟其为他家人,尤不可不教,且视教子尤急焉。何也?彼家之翁姑及夫能教与否,盖未可知。设其无教,而或且偏私纵任,又或妯娌不和、伯叔不睦,能必吾女之通大体合众心乎?倘其恣纵之久,渐成悍戾,父母闻之能无恚乎?此时虽悔且怒而无及矣!子而失教当可补救于后,女而失教岂能追挽于前?此则父母不思,自贻之戚也。女之禀质亦复不同,有生而明爽者、和婉者,教之自易[1]。有生而愚暗者、刚急者,教之较难。然易者不可忽,难者尤可忧,是在为父母者时以为事,劝诫文施,总令其臻于通达和平而止。女近母,故母教为祥。然暱母而畏父,故父教又为母教之所不及。诗不云乎,“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匪手携之,言示之事”,此其法也。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易”。

【第一○二条】

女欲其通达,何也?凡人所遭,或丰或啬、或顺或逆、或菀或枯、或常或变、或先后参差,始终不一,彼此相形。皆其在室所未闻未见,未亲历而身尝者。若非预为开示,一旦出于非意,则迂郁于中,或元激于外,溃败决裂将不可知。故欲其通达者,视拂意之事均属寻常,而或转以厉其志,以成其贤。此则教之不可不豫也。欲其和平,何也?和平者,德性也。处一家之人,则上安而下悦;处一身之事,则分得而境宽。谓之宜家宜室,无美不集者也;谓之厚德载物,无事不成者也。女在室则养其宽厚之源,女适人则砚其温舒之用。丰啬顺逆菀枯常变,随所遭而不改其恒度,不独善其一身,亦且[1]福及后嗣者也。此则教之不可不豫也。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且”。

【第一○三条】

《孝经图说》《劝诫图说》《感应篇》《阴骘文》等书,皆与人有益。子女幼时可令看,文意浅显易晓,小人易于解说。又当童稚虚灵之日,皆可助其劝惩,为养正之籍,且互谈故事,以为知识,尤跃之然喜也。

【第一○四条】

为人诚实不浮华,衣食自然朴素,不期俭而自俭;职业自然修举,不期勤而自勤;居家之善无过于此。鲜衣美食与人兢胜,朝酣暮乐恣意养安,盖奢与怠常相因,懒与贫恒相附也。无论读书上进必以为戒,即寻常度日生活离此二字不得。其离此者,吾亦见之矣。妻子冻馁向人乞怜之状,吾亦观之矣。反而求之,在有志气耳!死狗不扶上墙,则无如何耳!

【第一○五条】

世无论男子、妇人,皆以敦厚有常为贵。不独游闲惰懒者谓之无志,即动作无恒,朝欣暮厌者亦无志也。自读书治生,皆志帅气而为之。志气者,贯乎始终,常变而言之也。如水之出泉,曲折洄洑走沙穿石奔崖下谷,以必达于海为期,是之谓志,是之谓气。如此则何业不立,何功不成!凡人志气多由激发,不激发则志昏而气散。故曰[1]:贫贱忧戚,玉汝于成。然不由激发而能奋者,尤可贵也。若夫袭业蒙安,俯仰无求,随成颓废。与夫因循因阨,终无慷慨奋兴之一日者,其归一而已矣。

【校记】

[1]原文此处有二字,后涂改为“曰”。

【第一○六条】

学莫要于有耻,何也?曰:耻者,天真之所发动,不能自昧者也。法令之所不至,威刑之所不及,父母之所不能伺察,师友之所不能规诲,独此中耿耿不容自释,于是肝肠俱热,浃背汗流,则其存于心,见于事者,固有验矣。故耻者,非尺寸自矜之谓也。蕴于中不形于外,仁非此不生,义非此不断,礼非此不守,智非此不明,信非此不果。跌宕文史之间,雍容樽俎之地,未有可离此者。不离此,则起居言动皆中。有主者之所为离乎此,则随波逐流沉浮飘荡,不知其所属也。

【第一○七条】

人非其所素习,事非其所亲历,不可遽下断语。即亲历之事,亦尚有情形、今昔之殊。素习之人,亦尚有[1]心迹隐显之异。况欲以闭门无师之智区处天下哉?王荆公学问、文章炳然一代,而其为相也,乃任己意而乱天下。彼以新法为可行,新法者,初未尝试之而有效也?以吕惠卿为可任,惠卿者,初未尝识之而见其贤也?彼读书则无不信之书,接人则无不可用之人,夫安得不败。是谓信心而不任耳目,谠言正论若无闻也,情丧[2]势迕[3]若无见也。自以为[4]聪明无过我,而天下之视之也不啻瞽聋。世[5]有类是[6][7],箴之而不能入,谏之而不可回,而其后也,挽之而无所及,救之而不可复,遂成千古之大恨,可勿戒与!

【校记】

[1]“有”,系补写插入语。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丧”。

[3]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迕”。

[4]“为”,系补写插入语。

[5]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世”。

[6]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是”。

[7]此处原有五字,后涂抹。

【第一○八条】

古人不问家人生产,谓其所志者大,所见者远,不屑之于此也。此外自有所务者在,或志在圣贤,或器成公辅。养德裕学,正自刻不遑,处如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朱子注谓,志有在而不暇及者,此则不问可也。又少年上有父兄经理家事,正当屏弃一切力追上游,盖恐用志琐屑或妨远大,亦不问可也。若中材以下,又任一家之责,上以养亲,下以育子,经理得宜则贫亦有余,用度失当则富且不足。此则不得不问,又不可以屏弃为高也。圣人无往而非学问,即家人生产中亦自有人情物理在,耕问奴,织问婢,用处亦复不少。问家人生产,岂遂与田舍翁等哉?且生产家人为之,问者特加检挕,尔教家之道亦在其中矣。何也?斟酌文质之间,剂量丰俭之际,均物力,协人情,有精思焉,有大用焉,是又中人以上者之所为,不得以屏弃为高者也。

【第一○九条】

士莫重于孝,孝莫重于养老。古者妇职惟酒食是议何也?为养老故也。昔士之家俱有庖人,宾客之事足以供之,祭祀虽必自为,但非常举,且品[1]物亦不与生人同,故知议酒食之专为养老计也。阅历既久精力自[2][3],天趣渐衰,食性亦变,不止需甘旨而已也。家常殽蓛或淡或浓,各有宜适,朝夕温凉,春秋多寡,时复不同,惟家之人知之,故能随宜节宣。议之无素,岂能遽合。有对案歌息顾影,自伤而不欲明言者矣。孝子之所怆惕而刻不敢安者,孰过于此。是以家之妇必令亲之、习之,而在室之女亦必令视之、学之,以为职在中馈,理当尔也。有虞三代皆养老,盖以风示天下,文王之政,导其妻子使养其老,是以康乐和亲而风俗大淳。其要正在闺门切近錡釜觞豆之间,可或忽与?

【校记】

[1]此处原文为“祭”,后涂改为“品”。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自”。

[3]此处原有四字,后涂抹。

【第一一○条】

凡功皆可以让人,凡名皆可以让人,以至一切聪明才辩光耀一时者,无不可以让人。此其所存者大矣,而其所期[1]者远矣。人之遇之,若光风之浩荡,霁月之空明,叩之[2]以言,质之以事,浑浑浩浩,不可测其涯际者。吾闻其语,未见其人。不以得失动心,不以宠辱易念,不以荣落改现[3],不以夷险变志[4],其品可慕,其节可钦也。见贤知奋,见不肖知儆。耳目心思之用无非是者[5],其诸[6]君子人与,其诸好学人与?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期”。

[2]“之”,系补写插入语。

[3]此处原有四字,后涂改为“荣落改现”。

[4]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变志”。

[5]此处原有四字,后涂抹。

[6]“诸”,系补写插入语。

【第一一一条】

饮食宜素,衣服宜朴,不独取俭而已也。肠胃无膏脂之塞则清虚自来,身体无华美之文则真诚益积。欲读书上进,未有不如此者。餍膏粱者易生昏怠,饰文绣者易长浮靡。昏怠、浮靡则志气与骨力皆无有矣,虽策之以严亲,督之以良师,犹无与也。况俭则易足,略加筹计,而已无衣食之忧,所得不已多乎?

【第一一二条】

凡妇人性健爽者,其子女多和平,性柔缓者,其子女多刚急,非必在禀赋也。其生而无知,惟母是视,母健爽故可畏,柔缓故可玩。朝夕笑言色貌之间,有因之而化,不知其然而然者也。然妇人不读书,不知韦之当佩,是又在男子,因其所偏而矫之。和平是也,亦恐流于优柔;刚急非也,亦或长于果断。然而取和平不取刚急者,以易至暴戾故也。总之,教家仍在为学,道在身,理在心,无为而不成,无施

而不可。父母键爽者子多成,柔缓者子多败。键爽近英明,故有防微杜渐之思;柔缓近庸猥,故有获过饰非之事;此其故也。然亦有健爽而败,柔缓而成者,则又用心与不用心之殊,自见与不自见之异[1]

【校记】

[1]“父母键爽者子多成,柔缓者子多败。键爽近英明,故有防微杜渐之思;柔缓近庸猥,故有获过饰非之事;此其故也。然亦有健爽而败,柔缓而成者,则又用心与不用心之殊,自见与不自见之异”等字,字号小。

【第一一三条】

余昔读史,最慕陶侃之为人。以其勤然惜阴,合乎君子日[1]乾乾夕惕若之旨。又其运甓习劳,综理精密,竹头木屑皆得其用。盖其性情心思无一刻不勤,无一处不到,此真得实济,非空言欺世者也。凡为学者皆当效之,凡居官居乡及教家治生皆当效之。以此督率子弟,庶无窳惰自甘者乎?不必真及陶公,而受益已多矣。

【校记】

[1]此处原文有一字,后涂改为“日”。

【第一一四条】

医卜二者,世多学之。然卜不如医,此亦不作无益害有益盖之一端也。医之精者,固非旦夕所能至。然大概不可不知,即前所云《汪氏医方集解》《本草备要》二书,篇帙不多,言皆明白简易,时加审阅于辨症用药易于识别。凡读书居家时时须用,不但为事亲者言也。此外,凡经验简便良方亦宜时置案头,以便检查。有可配制不费力者,竟造贮备尤佳。并不妨与妇子常言之,如胎产及小儿诸病皆令了了,自是有益。又药有猝难得真者,暇时购之藏以待用。胎生如《达生编》之类,须令家人晓畅其理[1]

【校记】

[1]“胎生如《达生编》之类,须令家人晓畅其理”等字,字号小。

【第一一五条】

凡医无不先知药性者,只须常常检查,自然知之。然查时即须心知其意,而非徒记其寒热温凉而已也,此与读书正同。又每药下有单味或三两味之便方,亦须记之,为有用也。又医家用药知其性,并知其力。同一性而力有大小、刚柔之不同。犹之人同一病,而禀有强弱坚脆之异,则同用此药而多寡轻重亦殊矣,斟酌合宜,非可泥执[1]。东垣之书尤为得医之意,不可不观。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第一一六条】

古人游艺,皆所以收放心,畅天趣,而情生趣也。今之艺惟琴与弈,读书人尚为之琴德最[1]优,而琴心亦远,最为易学。然精于是者[2],极难遇,或遇而又非旦夕所能工也。此外则惟弈尚不失雅道,或同志常聚居多闲暇,不妨略及,但不可以为正事耳。少年人尤不可溺,玩物丧志,则所损实多,以为戒焉可也。

【校记】

[1]“最”,系补写插入语。

[2]“者”,系补写插入语。

【第一一七条】

写字、作诗、学画,文人皆可为之。然必须能见[1]古人之意,以自适其性情,若徒为应酬之具,则不必也。何也?我自有正事,方且虑应酬之烦,而反自生一应酬之事,是益之烦[2]也,于陶写性灵何有哉!故此等各项非不为也,为己则为之,为人则勿为可也。

【校记】

[1]“见”,系补写插入语。

[2]“烦”,系补写插入语。

【第一一八条】

藏弆书画,文人雅事,然不必癖,不必聚也。世间名迹我见之,固足以快目;我学之,亦足以悦心。但我快目悦心之事不一,古今之书,古今之文,以至山川之殊态,风云之异状,花木鸟兽之应节,春秋寒暑之别候,各有境界各有怀思,不必尽在于是。且名迹无多,终归散灭。若自我收之,自我亡之,反不如听其流行于天地之间也。祖宗以来或有遗留,固当谨守勿失,此外则勿庸购索,聚之多则守之难,并岁时检点亦不易。政恐滋败,簏之朽蠹,误[1]愚仆之焚,汙揆之于心转增懊恨。昔人著录,题以云烟过眼,盖有慨焉,然亦可云[2]达观矣。

【校记】

[1]“误”,系补写插入语。

[2]此处原为“谓”字,后涂改为“云”。

【第一一九条】

人之一生惟读书为急务,亦惟此为乐事也。无论出仕及家居,心思不可不清,神识不可不远。“清远”两字,惟读书者可致之耳。经义有前贤发明,宜多识以待贯通。虽老年人心力已减,亦当日加玩味,不限篇数,但默熟之,每有新得,自觉快意。史书繁,每苦目力短,然亦取适与,不必在多。至论古,特识又在识古人之意,而不泥于其迩[1],“而不必沾沾于考据也”。后人往往自出己见,按之古人行事全不相投,最为大病。圣人犹信而好古,今人乃疑而不好古。岂见出圣人上哉?圣人之心公,今人之心私,于古人行事亦皆以私心测之。至有同醉妄梦幻之语,而俨然笔之于书,抑何无耻之甚耶!故读史必[2]胸中先存一圣人之心,而后是非不谬。既不谬于是非矣,而后参以时势,乃得古人不言之意,亦足以为大乐也。孟子所谓“以意逆志”,即读经之法;所谓“知人论世”,即读史之法。如此即笔之于书,亦足以兴前儒,后贤相质证,不似世之醉妄梦幻徒,令见者嗤鄙也。

【校记】

[1]“而不泥于其迩”,系补写插入语。

[2]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必”。

【第一二○条】

幼时嬉戏,无非天机。风中引蔓,雨里栽花,观冻鸟于枯枝,听秋虫于败叶,种种情景如在目前。故知读书人于此等偶尔留心,自无妨碍,且多有所触发,不必尽不窥园圃乃为勤学也。但学人无往非学,不学人则但成嬉戏耳。从游舞雩而所思,乃在崇德修慝辨惑,是在人耳。鸢飞鱼跃活泼流行,山峙水流感通发露。学固无死法,死法亦非学也。极怪乡曲塾师盲吟瞎诵,只须数载便了一生,子弟之中材者,未必不可成就,由此竟为废物,可恨哉!为父兄者遂以子弟[1]付之伪师,坐荒有用之岁月,以成不治之疢疾,何为也耶!

【校记】

[1]“弟”,系补写插入语。

【第一二一条】

子弟高明者患不沉潜,沉潜者患不高明。二者皆偏,所借于师资者,在乎因材而施,尤在于各矫其偏,以益其所不能,勉其所未至。幼时,堂上既严,而为师亦峻。近年以来,则不见此学规,亦不见此家法矣。然子弟之好逸游,或放轶而为非者,乃父兄之忧。不可不及其天性未漓,而早为之计,虽夏楚不能恤也。谚语云:棒头出孝儿,此之谓也。

【第一二二条】

学诗固各有天资所近,然读古则不可拘。如少陵,如太白,方是大家,犹文章之太史公也,岂能不读,岂可不识?其意所谓开拓万古之心胸,推到一世之豪杰,终古无出其上者。然少陵视太白,又自不同。太白仙才,其纵横变化无迹可寻,而天然处特不可及。少陵则如小雅诗人,三闾逐客,至性所发,挥洒淋漓,所谓万斛泉源,不择地涌出,嵚崎历落,不知其为情为文也。诗之境界至此,而尽无以复加。学者胸中岂可无此?无此则三河少年与乡曲小儿正复无异,终身坐井中,不复知天之大也。

【第一二三条】

每怪今人作诗有云学杜者,非其时,非其遇,无其胸襟,无其才,无其力,无其学与识,如何可学?如何能学?不顾见者齿冷耶!偶有沉著之语,排奡之句,谓略得其似则可,尚未及万分之一,岂得云学。至摘其句中一二字,以为杜律之髓,尤大方家所笑,益不足云矣。黄河落天走东海,岂零波碎澜旁支小[1]汊,可得其概者耶。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小”。

【第一二四条】

大率学者于李杜诗各宜选录一本,时讽咏之,自见得诗旨。盖是古书中之一种,不可不读者。亦如《离骚》《南华》自开此一户牗,与韩柳之文各擅千古者也,若他家则只是词人之事,不可为比。

【第一二五条】

学书有能有不能,各种法帖具在,不患无师,但须祥看而视其结体运笔之意。自汉魏以来,源流递变离合不常,以能力返古人为贵。观其笔而指与腕可知也,大字则臂亦可知也。至其点画使转形质性情,以及临他利弊,孙过庭《书谱》祥哉言之。又书,心画也。虽纸数寸,有自然之字在其落纸上者,迹尔妙诀则意在笔先尽之矣。其不能者,虽语之不悟也。然子弟即不能工,亦不可不令遵循规矩,以求端楷。执笔要正,作画方不偏枯,指实则画中有力,掌虚则纵送自如,此皆必不可易之法。佳砚、佳墨、佳笔、佳纸俱当宝贵,收藏与家世之遗留之法书一例珍惜,盖此等皆非一朝一夕所能有。每有窭贫之士本无此种,欲购之则无其力,因而不复留意。至于满纸涂鸦,不堪入目,虽诗文可称,而已为累矣。年岁已过,手硬指僵,悔之则无及也。

【第一二六条】

凡先世训诫之著,皆家庭授受,历有源流。又多亲身更历,心得之语,宜时观省,毋或遗忘。旧家后裔所以异于乡闾鄙野与崛起通籍者,盖其生而性习者在此,非矜夸门第,依恃余之荫之谓也。先人著作以及笔墨手迹,皆宜装潢收藏,得所推之。以至书籍皆清俸陆续所收,宜时检阅,勿致损失。又大小器物并一切服御玩好,皆经先人抚摩顾盼,宜简而藏之,岁时展阅,如见声容也。学不敢不力,身不敢不修,家不敢不教,子孙不敢不培养。以为皆先人之绪所係以不亡,先人之灵所恃以永托也。行述志传宜手抄一帙,永久藏弆。其儿孙等皆令[1]识之,知祖父之居心行事,遵守者为孝,忽忘者为悖。夙夜孳孳力求所以不愧者,其兴可必也,是更先人之所欣慰也。

【校记】

[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第一二七条】

守拙守默无地不宜,而功名兢进之会为尤要。凡人处此,尺寸不肯让,人当其时,亦自觉得意。而同其类者亦相与符和之,谓才调莫与俦也哉。欲人人皆以为然,而不容有异词,不知其口应之而心不许者多矣。时势既移,同声渐寡,而非之者乃数倍于曩之、和之也,当此之时虽欲自反为拙且默不可得也。而向之守拙守默者[1],至此终不变而其美益彰。孰谓人心竟可以毁誉[2],夺功名竟可以智力取哉?故曰:学求为已,独喻而不求众喻,自知而不必人知。

【校记】

[1]“者”,系补写插入语。

[2]此处原文有二字,后涂改为“毁誉”。

【第一二八条】

居家勤俭为要固已,凡事皆加意思维,凡物皆留心[1]检点,凡人皆随时查察。内外皆须整洁,《抑戒》所云:“夙兴夜寐,洒扫庭内是也。”门户灯火,每晚宴息以前必亲自看视,明日应为之事夜则思之,此皆勤之类也。饮食衣服但尚朴素,不得见他人之华美而羡之。男女婚嫁称力取足,不得艳他家之丰腴而效之。所蓄无弃材,所余无废物,量入为出毋逾其分,补敝成新[2]毋溢其量,此皆俭之类也。可以练才,可以明德,可以不戾于时,可以永垂于后,世家旧族厥有令名。不至[3]降为皂隶,夷于村甿者以此。

【校记】

[1]“心”,系补写插入语。

[2]“补敝成新”,系补写插入语。

[3]此处原有一字,被涂抹。

【第一二九条】

家有贫富丰啬之不同,有兴败盛衰之各异。仆人不能不用,而不可不择,凡质朴者、诚实者、小心者、本分者皆可用。至其才有长短,能有大小,要在各得其用;又有可教者,教之亦得其用。总以有良心识规矩为要,忠谨之谓也。果忠谨者,虽无才能亦勿弃之。此等愚鲁者多,若愚鲁而尚且欺诈,尚且分外不畏主人,不听管束者,亟去之不足惜也。至居官与家居又不同,官内与官外又不同,任繁要与任僻简又不同。大约才能智巧者,宜详察其心术而后任之,又审于任之之事,而酌量其大小缓急轻重,不可执一。盖用人者我,我自有用人之才。用人之学,其要不在人,而在我。我既能知而又能断,而又能收发进退之密运,其神于驱策左右之外,非若等所知也,然大要则先取忠谨矣。有暂用之人,有常用之人,有偶任之人,有久任之人。长且久,非忠谨不可。

【第一三○条】

“泛爱众而亲仁”,一泛一亲,大旨极明。弟子年幼分卑,于人不可分别厚薄,虑其妄生谿刻也。故于众则皆爱之,惟其所亲则仁耳。仁不仁何以辨?其心正而品端,可为师法者是也。然圣人非独为弟子言也,弟子其始教年,始教如此,终身以之。今人家子弟岁未及冠,学才小,了辄不邂长老,雌黄信口,喜憎任情。见者,知其父兄之无教,其不败者幸耳。然即此已为乡党所恶,父老所嫌,后非痛自惩艾不能改也,岂非父兄悮之耶!“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之言,淑身善世备之矣。均是宇也,至圣贤而独宽,均是路也,至圣贤而独平,其用心异也。奈何不师圣贤,而甘处侧身窘步之地也耶!

【第一三一条】

【校记】

[1]“实”,系补写插入语。

[2]此处原有四字,后涂改为“赠公太夫人相继逝世”。

[3]此处原为“七”字,后涂改为“九”。

[4]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寒”。

[5]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身”。

[6]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7]“及身所经历可资警后”,系补写插入语。

[8]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困”。

[9]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焉”。

[10]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抹。

[11]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焉知”。

[12]“有”,系补写插入语。

[13]“鸡鸣旦,风雨寂寥,有炯然心自间者,伊何人哉”等字右侧有强调符号。

【第一三二条】

祖宗之心,何心?戒慎恐惧之心也。祖宗之事,何事[1]?孝弟、忠信之事也。存是心,行是事,为圣、为贤亦基于此。夫不忘祖宗,仁孝之思也。圣贤[2]纵未可遽期,安有为人而可外[3]仁孝者[4]哉!人之陷溺[5]至于不耻、不仁、不畏、不义,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其所由来者渐矣。祖宗之训具在也,父不以之语子,兄不以之语弟,自其少而习焉以为常谈,长而安焉以为无甚高论也。其于若祖若宗泛泛焉不知为何许之人也,尚安望其严惮于中祗恭于外乎!夫为子弟者,皆当为父兄,奚待他日,而其子弟可知也。言无择也[6],唯其口所欲出;行无定也,唯其意所欲为。父兄至此,乃始大悔之矣,而无如何以矣。人之所恃者,天性耳、学问耳。天性漓而不觉,学问失而不知,无由至于正人君子之前,比匪之伤,其能免乎?世家子孙为狂、为愚、为顽、为傲,以此而丧身、灭家、覆宗、绝祀者,目睹耳闻[7],盖比比也。能[8]毋惧乎?惧之如何?祖宗之训备矣[9],念兹在兹而已矣,释兹在兹而已矣。

【校记】

[1]此处上方有楣注“此条在‘绪语语也’一条之后,俱低一格写”,字号小。

[2]“夫不忘祖宗,仁孝之思也。圣贤”,系补写插入语。

[3]此处原有八字,后涂改为“安有为人而可外”。

[4]“者”,系写插入语。

[5]此处原有二字,后涂改为“陷溺”。

[6]此处原有一字,后涂改为“也”。

[7]“目睹耳闻”,系补写插入语。

[8]此处原文为“可”,后涂改为“能”。

[9]此处原有三字,后涂改为“备矣”。

(初稿整理者:杜同柱,复校者:杜立晖,本文系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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