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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红利用途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云南农村集体经济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差距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暂时现象。据统计,2014年全省由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有12 226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90.5%,仅有1 290个村成立了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
存在的主要问题_2015~2016云南农村发展报告

云南农村集体经济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发展水平整体偏低

1.整体收益水平较低

目前,国家尚未直接统计村组集体经济的收益情况,但可以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情况间接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的收益状况。从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布情况表可以看出,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两多一少”的特征,即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多、经营收益薄弱的村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收入水平较低。2014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当年无经营收入的村有7 785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55.6%;收入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有2 699个,占当年有经营收益村的47.2%,其中1万元以下的村有1 309个,占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总数的48.5%,接近一半(详见表3)。此外,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平均经营收入仅有7.25万元,村组集体经营收入仅占全省农村经济总收入的8.9%,整体收益水平较低。

表3 2014年云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布情况表

2.基础薄弱

云南尽管具有物种多样、气候类型丰富等优势,但受到“山区多、坝区少”的地形地貌条件限制、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等因素的制约,全省多数村庄,尤其是集体经济薄弱村所处地理位置偏僻,远离中心城市和中心市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技术落后,可开发利用资源较少、开发成本高,加之缺乏支柱产业、资金运作、农业科技等支撑,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陷入“束手无策”和“无从下手”的困境。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整体上还比较薄弱。

3.收益重积累轻分配,影响长远发展

囿于现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比较重视集体经济的积累,在分配收益方面思考不多,这既不利于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也不利于集体经济收益的增值。2014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68.29亿元的可分配收益,除去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应付福利费及分给外来者的投资分利,农户分配仅有11.46亿元,占可分配收益的16.8%;还有39.8亿元未分配收益,占可分配收益的58.3%;与此同时,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仅有3 881.3万元,仅占当年总支出的0.4%(如表4所示)。

表4 2014年云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情况表

(二)两极分化严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发展严重不平衡

从表3还可以看出,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发展的两极分化现象很严重,经营收益在50万元以上的村委会有616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4.8%,其中,经营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委会有363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2.7%;而经营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村委会还有1 309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9.7%,经营收益差距至少在50倍以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差距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暂时现象。

2.全省各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

从全省16个州(市)来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也存在差异,且分化较大。从有收益村委会占建制村的比例来看,临沧市、德宏州、楚雄州等地方有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的村的比例超过60%,而昭通市的比例还不足15%。从村组集体资金情况来看,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等州(市)村组集体资金均超过了10亿元以上,而迪庆州仅有830.6万元。从有土地股份合作的集体经济来看,昭通、普洱、昆明、迪庆、文山、红河等地区发展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加快,而临沧和德宏尚未出现此种类型的集体经济。从开展信用合作的集体经济来看,曲靖、文山、怒江等州(市)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经济的速度较快,而昆明、昭通、德宏等州(市)尚未出现此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详见表5)。仔细观察信用合作社的平均资金规模,玉溪市平均资金规模达到了1 806.6万元,而文山州仅有0.83万元,二者差距达到了2 000多倍。

表5 2014年云南各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表

(三)实现方式单一

1.农村集体经济专业主体比例小

目前,全省村级集体中存在着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三种主要的组织形式,其中,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是党领导和组织农民发展经济的重要力量。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农村集体经济仍然由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形成了农村集体经济“政社合一”的管理结构。据统计,2014年全省由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有12 226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90.5%,仅有1 290个村成立了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村委会服务功能纷繁复杂,很多村委会负责人几乎没有时间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思考,这也造成许多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进而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党支部战斗力的发挥。

2.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比重低

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补助收入和发包及上交收入,由于缺乏多渠道、大数额、稳定性的收入来源,经营性收入普遍偏低。201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为119.96亿元,其中,补助收入37.95亿元,占总收入的31.6%;发包及上交收入16.97亿元,占总收入的14.1%;经营收入仅有9.80亿元,占总收入的8.2%;投资收益仅有3 235.5万元,不足总收入的1%(如表6所示),而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才真正反映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实力和发展潜力。全省经营性收入比重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经营性资产不多,且质量低。全省农村集体资产中大部分属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村办学校、医疗卫生、农业基础设施等,投入到经营性的固定资产数量屈指可数,2014年全省经营性固定资产原值仅占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总额的2.1%。二是集体资金用来投资的可能性较小。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金多数由乡镇代管,村、组使用集体资金有着严格的程序,基本不存在将集体资金直接用于投资理财、资金入股的可能性,紧紧存在将土地、房屋等通过入股分红获取收益的可能性,也就造成了投资收益比例严重偏低的结果。

表6 2014年云南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构成情况表

(四)弱化集体经济的观念普遍存在

1.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许多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普遍认为实行家庭承包就是单干,没有必要保留公共积累,对过去的集体资产分得越彻底越好;而对“双层经营”又领导不力,忽视对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导致集体经济发展失去了物质基础。

2.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的意识观念淡薄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长期影响下,全省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削弱,很少也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如何培育和壮大集体经济力量、让全体村民或者居民获益不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更多的时候,相当一部分农民关心的是种好自己的承包地,只要自己富裕了,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

3.乡镇农经机构职能严重削弱

在全省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原有的农经站、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水务站、林业站等涉农机构合并组成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压缩了相应编制,随后又将畜牧兽医站、水务站等恢复,而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经机构仍然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之中。在围绕中心工作的背景下,乡镇所有中心和站所均全力开展乡镇中心工作,甚至出现无人抓农经工作的现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职能被“改革”弱化。

(五)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1.人才缺乏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近年来,通过“两推一选”选配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直选村委会主任,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但村组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发展观念滞后、发展经济本领不强等状况没有得到显著改善,与全省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此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社一体”的背景下,很多村干部整日忙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在发展农村经济、指导农民群众致富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考不多,精力投入不够,也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加之,近几年全省农村劳务输出较多,农村优秀人才严重外流,导致农村人才资源匮乏,同样影响了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虽然全省成立了千余家专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绝大多数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缺少专业的经济管理与运营团队,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经营并获得收益。同时,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重缺乏懂市场、会经营、素质高的管理型和技能型人才。在“城市化”的吸引下,很多从农村走出去的大学生,甚至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培养的科技和管理人才也纷纷外流,这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伍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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