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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场与集镇

时间:2022-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赶场”就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时机,“集镇”则为人们的各种活动提供了空间。“赶场”在成都平原农民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十分热闹的一天。关于“赶场”和“集镇”,这些学者有具体的描述和独到的见解。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杨树因认为“赶场”是农村社区经济自给自足的体现。场上也有中间人促成更大宗的交易,也促成各种服务和契约的形成。
赶场与集镇_近代长江上游农民生活状况研究: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考察

传统社会中国农民的活动半径有多大?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是由村庄还是市场区域决定的?这是施坚雅研究基层市场区域时所提出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在不同环境、不同气候、不同居住模式的区域有着完全不同的答案。四川的农家民居都分散在田中,就是有聚集一起的也仅三五家而已,称为“院子”。耕种者的田地即围绕在住处周围。这种院落式的居住模式与华北平原乡村的集中居住不同,人们之间的交往和互动需要一定的空间和媒介。而“赶场”就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时机,“集镇”则为人们的各种活动提供了空间。

“赶场”在成都平原农民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十分热闹的一天。每个月的一、四、七,三、六、九或二、五、八这些日子,是不同的集镇赶场的日子。关于川西坝子赶场的热闹场面,很多文学作品都有非常详尽而生动的描述:“赶场是货物的流动,钱的流动,同时也是声音的流动。”[9]赶场天的集镇,不仅是商品流通的场所,更是乡村人口汇集的空间,人流、物流、财流的聚集与发散,打破了乡村的宁静。

关于“赶场”和“集镇”,这些学者有具体的描述和独到的见解。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杨树因认为“赶场”是农村社区经济自给自足的体现。“赶场是人类经济生活——原始交易中为市的遗留。在农业社会中,地域的分工是不存在的,同时商业也不发达,于是造成小社区经济自足的现象。社区中的人民有着简陋的分工,他们之间没有商人做交易的媒介,而自己不能随时随地的做买卖。于是便有了定期与定地的交易机构,那就是赶场制度。在这里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地从事交易的活动,场的势力范围是在以12里为半径的社区范围以内,因为12里的往返正相当于一日内的行程。”[11]

场设在街上,那里平时开着商店,工商业的影响正在伸入这些小小的农业社区。但是社区经济的自足依然没被破坏,每逢场期,社区的人口便向场上集中。街上的铺户清早就在门前陈设起货摊,接着年轻的汉子,龙钟的老太婆,村俗的大姑娘,拖着鼻涕的孩子,陆陆续续地来到。他们有的挑着筐子,有的背着竹篮,里面藏着自己的产品,带来出售,得到钱买些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回家去。少数的贩子和流动的商人同时参加着活动。

十点到下午两点是齐场的时间,短短的街上霎时成了一条人流,货品有些是按着类别固定在一个地点出售,像米市菜市杂粮市等,其他货摊成为三列摆在街两旁人家的阶前与街的中央,这里有熟食、有肉类、有柴米油盐有布有文具有工艺品有烟有酒,有烧水化蛋的巫婆,有游走江湖卖药的郎中,大家或是用钱换货,或是用货调钱,更有人用交易的手段不要本钱的从中取利。[12]

白锦娟通过对洞子口场镇的调查,认为“场是一切活动及交易的中心”,逢场的日子,四面八方的人来此交易。

逢场即开市之日,与商店是不同的,商店地点固定须纳营业税及所得税,是每天开门营业,市的售卖者虽依习惯将货品放在一个固定地点,但实际上可任意摊摆,市中只纳佣金,无以上所取之税,市是规定的逢场日才交易的。

市已经传统下来成最普遍的市场制度,在中国各乡村莫不如此,洞子口之市分两种,即大市及小市。大市是大量的米麦菜油等的交易,进行交易时不用将货陈列出来,买卖双方商讨价格时,有时有经纪人从中拉拢,出价还价多用摸手指表示;小市转为本地的消费者及小本贩卖者之交易,货品多为日常泛用的分类货物,交易皆现钱现货,商讨价格时,双方直接用语言磋商。[13]

洞子口位于当时成都的西北郊,这里商业繁茂,除了具有传统的农副产品交易以外,还从事大宗粮食产品的收集和批发,兼具施坚雅所定义的“基层市场”和“中间市场”的二元特色。

脱鲁岱则对中和场的集市做了详细的调查,分析了集期(四川称“场制”),统计了赶集(四川称“赶场”)的人数以及交易品种。根据脱鲁岱的调查,中和场每个月有九个赶场天,赶一、四、七,一、十一和二十一是大场天,其余三个“四”和三个“七”是小场天。赶场天乡下的农民天不亮就起床了,沿着乡村通向集镇的小路,带上自己要出售的农产品来到集市上,大约上午9点左右开市,下午4点左右结束。但中和场很少有人有时钟,所以经常早半个小时或晚一两个小时。赶场天人很多,有的挑着竹筐,有的背着背篼,还有的妇女背上背着孩子。脱鲁岱考察了一个大场天和一个小场天赶集的人数。大场天是1944年农历九月二十一日,小场天是三天以后的九月二十四。大场天来赶场的人大约12026人,其中男人约9116人,女人2999人,看上去12岁以下的小孩913人[14];小场天来赶场的人约有10677人,男人6822人,女人3143人,小孩712人。作者认为如果这两个调查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那么可以分析出赶场人口的结构,来赶场的2/3是男人,1/4是女人,而且是成年妇女,12岁以下的孩子比较少。交易的品种有粮食、蔬菜、水果、禽蛋、鸡鸭猪崽、木柴等。他们购买食盐、灯油及其他日用品。场上也有中间人促成更大宗的交易,也促成各种服务和契约的形成。脱鲁岱还分析了集镇赶场的季节性特征,收获季节赶场比较早,主要交易的是稻米和米糠,以及各种杂粮、棉花、红薯、蔬菜、水果等。而三四月农忙季节,赶集的人少一些,粮食交易量少一些。[15]

脱鲁岱对中和场的分析与施坚雅对高店子的调查有很多相同之处,都非常关注集镇的经济活动与农民生产活动的关系。只是施坚雅的集期分析和基层市场社区理论更为概括更具理论性,而脱鲁岱则更注重考察市场中的“人”,以及市场对他们的改变。二者侧重点不同,但同样强调了集市在农民生活中的重要关系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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