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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的纠纷与矛盾

时间:2023-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殷实粮户杨映宽一家与社仓经首的矛盾进一步加剧。至此,长达三个月的社仓经首报换事件才得以解决。此案透露出以下信息:其一,在这场社仓经首报换的纠纷当中,殷实粮民杨江与经首李国友各执一词,相互指责推诿,双方矛盾激烈。当经首与殷实粮民产生矛盾时,地方团保可查明情况,且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在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起到了裁决的作用。
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的纠纷与矛盾_近代长江上游农民生活状况研究: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考察

社仓经首,作为社仓的管理者,最初通过社仓的运营,与其他乡村基层组织与势力,诸如地方政府、团保等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并且有效地加强了他们在基层的权利。但是,随着清末社仓经营的困难,以及各方势力对社仓经营的干预,社仓的官方性质愈发浓厚,使得愿意担任社仓经首这一职位的人大大减少,“老成之首士,不愿承办”[43]。由此各个基层势力之间的矛盾加深,并在社仓经首们交接时,表现得尤为明显。

案例一 社仓经首与殷实粮户之间的矛盾

根据之前对社仓经首选任标准与更换过程的描述,至清末时期,社仓经首的重要选拔对象是殷实粮户,由前任经首推荐,经过公举同意,报予知县批准后,进行交接与任职。但是由于社仓经首这一职务对于殷实粮户来说,已缺乏吸引力,从而殷实粮户都“不愿承办”。因此,在社仓经首的更替中,殷实粮户便纷纷推诿,继而使得殷实粮户与社仓经首之间的矛盾加深。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月,新津县三乡社济仓经首陈南山、蒋发金、李国友任期已满,投明总保后,向县知事禀举三乡殷实粮户杨一清、古芝顺、杨映宽接充,并且经过县知事的批准,要求“该粮户杨一清、古芝顺、杨映宽即便遵照接充长乐、太平、兴义乡社济仓首,札到速即来案,会同具认,务将各仓谷石还,风盘接管,妥为经理”[44]。但是,这三位被推荐的殷实粮户却不愿意接手这“烫手山芋”,纷纷向县知事言明不能担任该职务并说明原因,从而引出了一系列复杂的接充过程。

当知县的札到令之后,粮户杨映宽立即作出了回应。他的儿子杨江替父亲向知县说明,“生父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年三月赶集张家场,路经西河板桥,哭遭贼匪拉搕,将生父推入水中,左膝被石摧伤,右脚筋亦被折损,垂年届七旬,行动需人扶腋,以衰老残废之人”,所以不能充担社仓经首一职。并且,家中没有成年男子,自己本人“又现当先主寺蒙养学堂教员,每逢星期,始得归家省视一次。虽子弟有服劳之文,而学务、仓储均是重要,顾于此终必失于彼,只得禀恳恩廉俯念生父不能从公于迈,生亦力难兼顾,仍饬前经首李国友等另举殷富妥人承充,以专责成,而重公款。伏乞”[45]。从而希望知县令前经首另举殷实粮户担任。当知县了解此事之后,则令前经首李国友查明,若杨映宽老病属实,则令其另举殷实粮户接充;否之,则令杨映宽接充。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月十九日,兴义乡李国友又回禀知县,强调“伊等均是殷实大粮,堪充此任,杨映宽下有二子,力能充当”[46]。知县随即令差役前去,“即饬杨一清、杨映宽迅即遵答赴案具来以览,交权而重报”[47]。由此,殷实粮户杨映宽一家与社仓经首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一月初三,杨江禀明知县,直指经首李国友违抗知县命令与报换不公。杨江指出,在上一次已经禀明知县,“生因父老迈残废不便当公。生现充蒙养学堂教员,力难兼顾”这一情况,知县已经令李国友查明“该生之父是否年迈残废不能从公,如果属实,刻即另举殷实粮民接管”。但是,李国友并没有“遵批另举”,反而“以违札抗缴具禀”。杨江强调自己所言属实,可传人证证明,即“复传询保甲,生果否家无成丁,虚实不难立辨”。同时,他指责前经首李国友既执着于社仓经首报一不报二之说,且于报换时,“毫不慎选,并不问其人之堪当与否,是率天下之人皆可从公也”。遂要求知县令李国友复充,以儆效尤。[48]

接到此呈文后,知县令该管支团保进行查明。“如果杨映宽实是年老残废,家言次子仅小,该生一人先充教,负不能经管社仓属实,即是李国友原举不慎,应即责令复充以儆充报,如杨映宽并无老疾,家有次子可以代劳公事,即札原举不慎,何饬杨映宽?札充当以符原举,该生不得一再亲渎此请。”[49]

最后,该支保陈文典、团保刘长坤查明禀覆:“查得杨映宽原有二子,除次子杨鸿藻前往湖南湘潭县右堂何桂芬厅署探亲未家,其长子杨江西安充先主祠初等小学堂教员,映宽年届七旬,两足残废属实。”[50]本来此事应当就此结束。但是,此时正当新津县县衙换人之际,因此,知县则将此事又交予新任知县核夺。在新任知县上任之后,李国友与杨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交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李国友指责“杨映宽违签不遵,私窃支团保陈文典等名朦禀,实有抗公地步,况杨映宽下有二子,虽一师范外有一子,力能经理”[51]。而杨江则反驳李国友“捏情续禀”,表明杨映宽实是年老残废,家中并无次子,仅有该生一人,且现充教员。并向新知县讲明,自己现在担任师范教员,难以兼顾社仓,要求县知事饬李国友复充。[52]

最终,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十四日,知县裁决,“社仓经首杨映宽,查验实有腿疾,候饬另即报换”,经首李国友又复充了一年[53]。至此,长达三个月的社仓经首报换事件才得以解决。

此案透露出以下信息:其一,在这场社仓经首报换的纠纷当中,殷实粮民杨江与经首李国友各执一词,相互指责推诿,双方矛盾激烈。其二,地方团保对社仓经首有着查明监督的作用。当经首与殷实粮民产生矛盾时,地方团保可查明情况,且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其三,社济仓经首职务确实是一拖累,以至于当粮民与经首矛盾加剧,杨江指责李国友违抗札令与报换不公时,提出的惩罚竟是让李国友复充一年,以儆效尤。由此可见,在当地粮户杨江心中,担任社仓经首已是一种惩罚。其四,知县虽然对社仓经首的任用人员没有决定的权利,但是,对社仓经首的任用与任期等仍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起到了裁决的作用。

案例二 新旧经首之间的矛盾

社仓经首报换时所产生的矛盾,并不仅限于经首与殷实粮户之间,在新任经首接任之后,与前任经首仍然会产生诸多纠葛。

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长二支监生王子才呈请知县,前任经首陈子冰推迟报换时间,“迟至去腊始行报生,致使各佃租谷均悬未收”。指责其“任意玩公”,并“祈恩廉或饬子冰复充,或饬伊将去岁租谷收好归仓”。[54]但知县并没有批准,令王子才自己查明确数,认真接管,不要借故推卸。

之后,宣统二年(1910年)六月十四日,三乡社仓经首杨惠廷、王子才、姜绍明向知县言明接任与盘交谷石的情况。“前经首陈子冰等去岁秋前不报换,秋后收新谷三十余石”,而后又于腊月自行报换,今年开市后,首等催促前任经首交仓盘,又屡遭推延,至五月十三日,现任经首杨惠廷等人和仓夫才开始盘查,且结果不符。二十二日封仓,实收义斗谷1013石,且包括了新谷30余石在内。但是据仓夫禀上宪案,“除支给外,应实存仓义斗谷1500余石”,要求前任经首应该将去岁租谷收清。[55]同年七月,现任经首又呈请,指出前任经首更换时,未将佃户租簿转交,使得收租困难,要求知县饬令前任经首陈子冰等人收清去岁租谷,且转交租簿。

随后,前任经首陈子冰、余心田、萧瑞生禀明知县,言王子才等人说述之事是纯属诬告,并逐一进行反驳。首先,在经首移交之时,陈子冰等人已经将收支盘清,与新经首交接清楚,有案存查。声称:“首等充当光绪三十四年分社济仓经首,接得前经首移交谷789石5斗4升,连收是年额租327石8斗,共成谷1147石3斗4升,除变卖照章支应暨填给前首事移交银两外,实存谷1029石3斗8升8角。今5月内首等协同旧新两届经首仓房吏书仓夫等在场,任凭新经首等乘得炎天,将谷翻晒风盘,首等实交得仓谷1029石3斗8升8角,与新经首王子才等收楚,内有尾数不敷,系折银补足所有。首等本届实收实支实存移交各情理合分别另缮简明清单粘鉴,以清界限,为此粘禀报销备案存查。”其次,否认新任经首指责其越收宣统元年租谷30余石之说,且认为是王子才等人将收租挪用,捏词塞责。最后,针对租簿的问题作出回应。强调“社济仓务,历来无簿移交。原新津仓务在昔滥至极点,光绪初年蒙孙主整顿,通详各宪,遂将田亩丈清,并坐落与各佃姓名租数,一一勒石竖碑四通照办。以后佃有更换第书约具,禀发存仓房。由是有仓夫以守谷催租,有佃户以运谷上仓,有仓房以管案存约计数,每届经首无甚繁难,法良意美”。并且指责新任经首王子才等人“今伊等欲朦索簿实图创簿,非欲揽权踞蚀,究欲何为”。[56]

两方争执不下,直至宣统二年(1910年)十月,经县城总保张光沛、何德懋、杨朝梁、尹谧、高寿元以仓厂收租为重,从中说合,消嫌释怨。最后知县令后届王子才等经首于十冬两月内,迅速催旧租缴仓。

此案例比较复杂,涉及诸多问题。首先,是经首报换的时间问题。根据此案例中的说法,社仓经首应该是五六月报换,七八两月盘交。同时,由于报换与盘交时间的推延,加之佃户乘机逃租,加深了新任经首工作的困难,新任经首同前任经首的矛盾也愈发激烈。其次,前任经首在盘查清楚,交接完成之后,并不能完全抛开社仓经首的责任。如有问题,仍然有可能进行追究。

以上这两个案例,只是四川新津县社仓经首报换纠纷中的一小部分。它们分别反映出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其一,社仓经首这一职务在殷实粮户心中的地位下降。殷实粮户已经不再心甘情愿地担任此职务,纷纷进行推诿。由此,殷实富户之间,或是乡绅之间为了逃避担任此职务,从而矛盾加剧。其二,对于社仓经首报换事宜,团保虽然只有“公议之责”,但是在实际处理社仓经首的事务中,团保的权利却不仅限于如此,对于社仓经首矛盾的调解,团保有时比知县更加有效。在社仓管理的权力网络中,乡绅与知县的势力此消彼长,乡绅在有意退却,而团保和知县则加深了他们对于社仓的控制力。

这种现象,与王国斌先生所提到的“江南模式”显然不吻合,王先生认为:“19世纪仓储情况所显示的是:一种精英活跃的江南模式,可能已经变得更为普遍。对于社仓,官方很少加以领导,更不进行系统监督。”[57]在四川地区,所谓的社会精英似乎对参与社仓管理的积极性并不高,官府仍然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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