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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障制度的整合意愿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意调查中主要涉及就业歧视判断、就业服务期望和失业保险制度等三个方面。表8 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农民工提供的就业帮助表8表明,在农民工的就业援助上,公众对基本就业帮助的认同度高于创业援助的认同度。加强无业或待业城镇居民的就业援助,是我国就业保障整合的一项重要任务。表11 对公务员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态度进一步分析发现,四个地区的公众意见存在一定差异。
就业保障制度的整合意愿_挑战·创新·超越: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文集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既是创造福利的途径,也是获得福利的前提。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能力,提供就业保障,是民生福利保障的根本。民意调查中主要涉及就业歧视判断、就业服务期望和失业保险制度等三个方面。

(一)对就业歧视现象的判断

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就业公平,是促进就业统筹和就业整合的重要任务。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您认为我国目前存在着哪些就业歧视现象?”时,有69.0%的调查对象认为存在“学历歧视”,46.1%的人认为存在“性别歧视”,45.9%的人认为存在“户籍歧视”(见表6)。

表6 公众眼中的就业歧视现象

从表6中可以看出,公众认为在我国就业市场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历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和民族歧视现象,其中最突出的是学历歧视。在四个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和平均受教育年限最低的红河州民众对学历歧视的“感受”最深,对民族歧视也有更高的认同率。

(二)对政府和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期望

1.对失地农民就业援助的期望

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面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双重转型,失业农民的职业转换和再就业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实现“人的城镇化”。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您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失地农民提供哪些就业帮助?”时,调查对象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其中认同程度最高的是“提供技能培训”,占调查对象的82.5%,其他援助形式依次是“提供工作岗位”(69.2%)、“提供就业信息”(68.3%)、“提供创业机会”(63.3%)和“提供创业补助”(53.4%)(见表7)。

表7 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失地农民提供的就业帮助

表7表明,公众希望政府和社会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综合发挥各种援助形式的作用。同时,公众把“提供技能培训”排在就业援助的首位,这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理念完全一致,在就业援助中要对其给予高度重视。

2.对农民工就业援助的期望

《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6894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610万人。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和就业流动性等因素,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援助非常必要。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您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农民工提供哪些就业帮助?”时,公众认为社会应该为农民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其中认同程度最高的是“提供技能培训”,占调查对象的82.5%,其他援助形式依次是“提供就业信息”(70.8%)、“提供工作岗位”(67.7%)、“提供创业机会”(61.1%)和“提供创业补助”(48.7%)(见表8)。

表8 政府和社会应该为农民工提供的就业帮助

表8表明,在农民工的就业援助上,公众对基本就业帮助的认同度高于创业援助的认同度。就地区差异而言,红河州的调查对象对创业平台搭建(创业机会和创业补助)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地区。

3.对失业企业职工就业援助的期望

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对于失业的城镇企业职工,您认为最重要的就业帮助方式是什么?”时,42.8%的被访者选择“提供新的工作岗位”,34.4%的人选择“提供免费技能培训”(见表9)。

表9 失业城镇企业职工最重要的就业帮助方式

续表

4.对无业城镇居民的就业援助

在中国的社会福利保障语境中,“城镇居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群,一般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和固定收入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加强无业或待业城镇居民的就业援助,是我国就业保障整合的一项重要任务。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对于待业或无业城镇居民,您认为最重要的就业帮助方式是什么?”时,排在首位的是“提供新的工作岗位”,占调查对象总数的41.1%,排在第二位的是“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有35.5%的人选择此项(见表10)。

表10 待业或无业城镇居民最重要的就业帮助方式

从表10中可以看出,对于这个问题,四个地区的公众意见有较大差异。厦门和苏州两地,在“提供新的工作岗位”和“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两个选项上,公众的意见比较接近,尤其厦门地区,都在37%左右。在重庆地区,选择“提供新的工作岗位”的公众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为50.2%。红河地区情况比较特殊,其最高比重为“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为41.4%,选择“提供新的工作岗位”的比例略低,为38.6%。

(三)对公务员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意见

在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设计中,公务员不缴纳失业保险金,但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职工却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这种制度设计是否公平合理?公众如何看待这一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您认为公务员有必要缴纳失业保险金吗?”时,有55.3%的调查对象认为,公务员缴纳失业保险金是非常必要或必要的;26.3%的调查对象认为,公务员缴纳失业保险金是不必要的;还有18.4%的公众对这一问题表示“不清楚”(见表11)。

表11 对公务员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态度

进一步分析发现,四个地区的公众意见存在一定差异。厦门地区的公众意见具有“一低两高”的鲜明特点,认为公务员有必要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比例最低(41.1%),选择“不必要”的比例(34.6%)和选择“不清楚”的比例(24.3%)最高,其中认为非常必要的为16.2%,认为必要的为24.9%。苏州地区的公众意见具有“一高一低”的特征,选择“有必要”的比例最高(62.8%),选择“不必要”的比例最低(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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