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

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农业摆脱人民公社体制仅仅三十余年,但不少人似乎已经淡忘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农业农村农民所处的实际状态、我国农业为什么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实行这一制度以后带来的巨大变化。人民公社体制之所以难以为继,就是因为违背了农业的发展规律,剥夺了农民自己直接生产、自己直接获得收益的权利。在销售市场稳定的情况下,经济作物的效益往往高于粮食生产。在集中土地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不少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
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我国农业摆脱人民公社体制仅仅三十余年,但不少人似乎已经淡忘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农业农村农民所处的实际状态、我国农业为什么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实行这一制度以后带来的巨大变化。为追求规模效应的跳跃式提高,近年来,由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工商企业的现象在快速蔓延。这样做确实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经营规模,农民也可以获得租金,部分农民还可以进入企业就业。但其负面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让农民种自己的地,这是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农村改革发展的精髓。人民公社体制之所以难以为继,就是因为违背了农业的发展规律,剥夺了农民自己直接生产、自己直接获得收益的权利。工商企业直接组织大田农业生产,会导致监督成本增加、经营效益不高。二是粮地非粮化的现象明显。在销售市场稳定的情况下,经济作物的效益往往高于粮食生产。工商企业获得土地以后,事实上很少从事粮食生产,往往会转向经营高价值作物,大量基本农田变为园地。在集中土地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不少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简单将农业现代化理解为“农业欧美化”,走大规模集中土地、扩大单个经营主体土地经营规模的路子,极有可能会犯历史性的错误,造成严重的经济社会矛盾并制约整个现代化的实现。一些地方简单兼并农户、更换农户经营主体地位的做法,已经产生了一些矛盾,留下了不少隐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