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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关系与合作关系区别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1-1维持一种社会共生关系,必须资源能够相应稳定存在。一种共生关系,体现一种秩序。要维持一种共生关系,共生双方之间的斗争和妥协,不可超越这种秩序的边界。例如,强大的奴隶主与弱小的奴隶之间的共生关系,力量强大的专制者与无组织的民众之间的共生关系。当甲方试图超越共生秩序的边界谋求更大利益时,乙方维护自己利益进行斗争,甲方权衡利弊认为保持共生关系更好,于是妥协,因此,共生关系得以维护。
社会共生关系之维持_社会共生论(第二版)

21-1

维持一种社会共生关系,必须资源能够相应稳定存在。无论资源交换型的共生关系,还是资源分享型的共生关系,以及资源竞争型的共生关系,资源都是社会共生的主要纽带,如果资源不存在,主体之间怎样共生?例如,如果买方没有货币,如果卖方没有商品,买卖共生关系如何维持?如果公共绿地消失了,围绕这块绿地的共生关系如何维持?如果大力神杯不复存在,哪有关于大力神杯竞争的共生关系?

21-2

要维持一种社会共生关系,必须约束条件能够有效地发挥约束作用。一旦约束条件失效,共生双方的行为不遵守相应的规范,共生关系如何维持?一种共生关系,体现一种秩序。要维持一种共生关系,共生双方之间的斗争和妥协,不可超越这种秩序的边界。两类共生关系比较稳定:(1)平等的主体之间的经过利益博弈,在纳什均衡点处所形成的共生关系。例如,合理的劳资关系,规范的民主政治关系。(2)力量处在绝对优势的一方主导着共生关系,并且不愿改变现状。例如,强大的奴隶主与弱小的奴隶之间的共生关系,力量强大的专制者与无组织的民众之间的共生关系。当然,第二类共生关系的所谓稳定,乃是建立在社会“火山”之上的虚假稳定,不会长久。万物皆有时序。时间一到,“地火”喷发,崩溃瓦解,人类历史不是反复演绎这样惊天动地的故事么?

21-3

在资源和约束条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社会主体之间的斗争和妥协是维护现存共生关系的机制。假设甲方(主体1)和乙方(主体2)处在某种共生关系之中。当甲方试图超越共生秩序的边界谋求更大利益时,乙方维护自己利益进行斗争,甲方权衡利弊认为保持共生关系更好,于是妥协,因此,共生关系得以维护。反之亦然。图示如下:

21-4

多主体间共生关系之维持,是多主体间斗争和妥协的结果。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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