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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事劳动局开展劳动合同制度试点工作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6~2003年,共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1018名,其中安置退伍军人159名、退休职工子女顶替35名。1996年,县人事劳动局设立劳动监察与仲裁股,负责县内劳动监察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是年在国有企业和部分城镇集体企业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至1997年底县属28家国有企业全部实行合同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825份,占应签合同数的89%。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受理劳动纠纷案件3起,处理来信来访18起。
劳动管理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二节 劳动管理

一、工人招收录用

1985年以前,在劳动用工管理上实行“统包统配”固定工制度,由劳资部门统一招收录用固定工,企业根据需要自行招收计划外临时工。1986年起逐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至1993年,经州劳动人事局审批,共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476名,其中安置退伍军人28名、残疾军人4名、征地户子女76名、老职工子女顶替24名、从社会招考和招收录用327名、从水电系统招收水保员8名、从广播系统招工9名。1994年和1995年未招收录用。1996~2003年,共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1018名,其中安置退伍军人159名、退休职工子女顶替35名。2004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共有工人1645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982人,县属国有企业工人663人。200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共有工人1507人,其中固定工729人、劳动合同制工人778人,女工602人,少数民族工人829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428人、中专259人、高中519人、初中及以下301人,年龄25岁以下128人、26~35岁452人、36~45岁738人、46~50岁177人、51岁及以上12人。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工人995名,其中普工225人、学徒工29人、初级工344人、中级工398人、高级工199人。县属国有企业共有工人512人,其中四级工15人、五级工56人、六级工116人、七级工172人、八级及以上153人。

二、工人退休退职

工人退休退职由劳动部门管理。1987年,全县推行养老保险制度,职工每年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金,退休后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享受养老保险金。1986后,每年均有一批工人退休退职,至1995年退休退职228名,其中退休213名、退职15名。期间1989年退数最多,计104名。1996~2003年,累计退休、退职、调出、亡故549名,其中享受优惠政策提前退休31名、病退215名。2004~2005年,退休172人。

三、劳动监察与仲裁

1986~2005年,县人事劳动部门组织企业学习《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调整劳动关系。1989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当年签订劳动合同23人。1994年,县人事劳动局对全县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纠正部分企业用工方面的违规现象。1995年,在部分企业中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试点工作。1996年,县人事劳动局设立劳动监察与仲裁股,负责县内劳动监察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是年在国有企业和部分城镇集体企业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至1997年底县属28家国有企业全部实行合同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825份,占应签合同数的89%。是年,合同化管理延伸到非国有企业,14家非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232份。1998年,根据《甘肃省劳动年检办法》,开始对企业进行劳动年检。年检涉及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履行,未成年工、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和福利发放,社会保险费收缴等10多项内容。至2003年,通过劳动年检,逐步完善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查处取缔无效合同327份,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补发拖欠职工工资16.7万元,督促补缴“两金”5.68万元。根据日常劳动管理和劳动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县人事劳动部门与县人大法工委、县总工会、县妇联等进行劳动专项检查。2003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宣传和专项检查,检查各类用工单位52户,涉及劳动者6566人,清退童工3名,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3万元。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受理劳动纠纷案件3起,处理来信来访18起。2004~2005年,继续开展农民工用工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不断加强私营企业的劳动管理。检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企业7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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