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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性认识的基本特点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评价性认识的基本特点是把主体及其需要的尺度引进认识当中,它立足于主体的利益、主体的价值需求来评判客体。就其仍然是主体通过观念来把握客体而言,评价性认识仍然属于观念性的认识活动。通过对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以及认识活动中的事实性认识和评价性认识的探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人类的历史活动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为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

评价性认识的基本特点是把主体及其需要的尺度引进认识当中,它立足于主体的利益、主体的价值需求来评判客体。这种评判不是辨别对象“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而是判明客体对主体是有害还是有利,是好还是坏,有价值还是无价值,以及价值是大还是小。就其仍然是主体通过观念来把握客体而言,评价性认识仍然属于观念性的认识活动。但它又不同对客体本身属性、结构、本质、规律的认识,即不同于一般的事实性的认识。如果说在事实性认识中,主体的追求是获得对客体的“本来如此”的认识,那么,在评价性认识中,主体的追求则是要获得对客体“应当如此”的认识。一个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价、价值认识,必须符合两项基本要求:一是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对客体实际状况的正确认识,是形成科学的价值评价的基础和前提。对主体本身实际需要的正确认识,是形成科学的价值评价的必要条件。主体为了形成合理的科学的价值评价,在认识对象的同时也需要把自己作为客体,正确理解和认识自身的实际需要。只有那些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对个人或群体有意义的需要,才是真正符合主体利益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需要。

通过对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以及认识活动中的事实性认识和评价性认识的探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人类的历史活动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为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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