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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君威依法断案的戴胄

时间:2022-05-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不畏君威依法断案的戴胄19.不畏君威依法断案的戴胄戴冑(?唐太宗批准了这一判决。唐太宗不得已,免去了监门官的死刑。有一个人没有自首,后来被审查出来,戴胄按法律规定,将此人判了流放罪,奏上朝廷。终于向戴胄让步了。戴胄执法不阿,不愧为社稷之臣。◆戴胄的故事,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不畏君威依法断案的戴胄

19.不畏君威依法断案的戴胄

戴冑(?-633),字玄胤,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封道国公,谥号忠,唐朝初年大臣,唐太宗时期的宰相。为人诚实有才干,年轻时钻研律法,是个出色的文簿。

戴胄为人刚直。曾任大理少卿(法官),执法不阿。

大臣长孙无忌一次被唐太宗急召入宫,进阁门时忘记解下佩剑,监门官也没有及时发觉;等监门官发觉时,长孙无忌已经接近大殿。按当时法律,长孙无忌和监门官都应处死。但是长孙无忌是皇后之兄,因此尚书右仆射(相当于宰相)论罪时,认为监门官失职,当处死,而长孙无忌误带刀入宫,只当判营役两年,可以用二十斤铜抵罪。唐太宗批准了这一判决。

这时大理少卿戴胄出来说:“监门官没有及时察觉,与长孙带刀入宫,同样都是失误。准律中规定:‘向皇帝侍奉汤药、饮食、舟船,失误而不合规矩的,一律死刑。’陛下如果记录功绩,那不是司法部门可以干预的;如果按法律论罪,那么对长孙无忌只用二十斤铜抵罪,不能说是合理的。”

唐太宗说:“法律不是朕一人的法律,乃是天下人的法律,怎么能因为长孙无忌是皇亲就扰乱法律呢?”下令另行论罪。

封德彝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唐太宗便又想就此结案,可是戴胄继续争辩说:“监门官是由长孙无忌连带致罪的,按法律应当轻判;如果按失误的性质,那是一样的。然而判决却是一生一死,如此悬殊,怎么能服人?请再商议。”唐太宗不得已,免去了监门官的死刑。

唐初广泛选拔人才,充实各级部门。于是有人就伪造资历,混入官府做了官。唐太宗知道这种情况后,便下令入选的人如果有此类情况,马上自首,否则论死罪。有一个人没有自首,后来被审查出来,戴胄按法律规定,将此人判了流放罪,奏上朝廷。唐太宗很不高兴,对戴胄说,“朕当初已下令,不自首的论死罪,可是今天判了流放罪,这不是向天下人表示我说话不算数吗?”

戴胄说:“陛下如果当初一发现就杀了他,为臣就不能说什么了;既然交给司法部门处理,为臣就不敢违背法律行事了。”

唐太宗说:“卿只管自己守法,就让朕失信吗?”

戴胄说:“法律是国家颁布而让天下人信守的,而一言一语只是随一时喜怒而发的。陛下发一时之忿要论人死罪,又觉得这样不合适,后来将这案子交给了司法部门,这是忍小忿而存大信的英明做法。臣私下认为,陛下对此案还应该慎重考虑。”唐太宗听他这么一说,只好说:“朕在法律问题上有失误,卿能加以纠正,还有什么考虑的呢?”终于向戴胄让步了。

戴胄执法不阿,不愧为社稷之臣。

◆戴胄的故事,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法律至高无上,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依法治国,就要维护法律的崇高威望,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保证法律的普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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