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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

时间:2022-05-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是近代自由主义的发源地及获得最大成功的国度,这是因为英国资本主义在当时最为先进。自由主义者将社会生活的自由主义观点比作博弈。毫无疑问,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的社会政治思想主流。自由主义者赞同社会改良,但断然反对任何革命性的变革,其所致力的主要目标是巩固完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

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是同资本主义一同诞生的,布丹(Jean Bodin,1530—1596)被认为是表达了自由主义信念和原则的最早的欧洲思想家之一。但我们这里称之为自由主义的社会哲学,与保守主义一样,也是特别与法国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历史时代联系在一起的,在18世纪晚期与19世纪初期具有最典型的形式。

英国是近代自由主义的发源地及获得最大成功的国度,这是因为英国资本主义在当时最为先进。正如英国的政治革命是通过阶级妥协的“光荣革命”完成的一样,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的政治纲领也是温和的与改良的,与其说他们如法国雅各宾党那样煽动革命,不如说更关心通过渐进的改革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自由。无论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边沁的功利主义与穆勒父子(James Mill,1773—1836;John Stuart Mill,1806—1873)的道德与社会政治学说存在多少差异,但他们的研究工作都基于一些共同的假设,这就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明确区分;相信社会经济具有一种无限的自我调控能力。正是这些共同假设构成了自由竞争时代自由主义的基本分析架构

自由主义者把个人作为起点的分析单位,社会在他们看来只是一个“人造的躯体”,是原子个体在某种程度上的机械组合,它可以通过人的自觉活动而加以变更和改善。社会从个人的利益观点看纯为工具。如果不是在本体论上,那么至少在方法论上,优先权肯定属于个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是同旨在反对封建特权及专制集权的自由放任经济纲领密切相关的。

自由主义是理性主义的一种,边沁与斯密也是英国理性时代的杰出代表;法国自由主义可追溯到重农学派与孟德斯鸠。但在涉及个人自由权利的问题上,自由主义也是理性时代自然法思想与法国革命雅各宾主义的批评者与反对者。自由主义既反对专制权威,即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横统治,也反对雅各宾主义的激进民权论,即多数人压制少数人。自由主义者一般都认为,“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15)。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若说为了那人自己的好处,不论是物质上的或者是精神上的好处,都不成为充足的理由。斯图亚特·穆勒怀疑根据人民意志强迫少数人就范的正当性。在他看来,“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16)。他呼吁要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17)

通常都把功利主义与边沁的名字连在一起。事实上“功利主义”已是老演员,我们在洛克、爱尔维修、休谟等人那里,早已多次谈到功利主义的人性观和道德观。熊彼特甚至认为,功利主义是另一个或最后一个自然法体系。运用理性从非常稳定的、高度简化的人性中推出有关社会中的人的“法则”,不仅是自然法哲学家的行动纲领,而且也是功利主义者的行动纲领。但熊彼特又认为功利主义还是创作出了某种新东西。第一,边沁是第一个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最高原则、最终目的的人生哲学家,展示了一种有关“最终价值”的图式,把整个人类价值世界都归结为功利主义图式。第二,功利主义是一种具有强烈法律倾向的体系。它一方面是道德命令体系,另一方面是立法原则体系。边沁认为自己主要是道德家和立法家。在他看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一原则之所以具有头等重要意义,是因为它是衡量立法好坏的标准。最后,功利主义是采用统一分析方法的综合性社会科学体系(18)

功利主义与个人主义是孪生姐妹,确切地说,作为一种行为理论、政治纲领,功利主义是以狭义经验主义的人性论(原子主义)哲学为其根据的。根据这种高度简化的人性论,人的一切行为受两种动机的支配和指引,这就是趋利避害,其他种种动机皆可还原为这两种动机。这永久不变的人性特质与需要,既是一切社会知识的出发点,也是一切立法和政治制度必须考虑的头等重要的事实。个人的私利就是个人对快乐和痛苦的合理预期,而社会利益则是实现每个人的享乐主义的合理预期而给每个人带来的满足的总和。因此个人是唯一坚实的实体,不能归结为个人利益的任何超个人价值,按功利主义观点来看,皆为有害无益的虚构。

自由主义假设每个人的本性是大体相同的,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天生的性格,其基本点是利己的打算与合理的计算,如果我们让事物走自己的路,不加干预,我们就可以期望秩序与和谐从利益的冲突与分歧中自发地涌现出来。斯密对这一自由放任与自发秩序的思想作了经典的表述。

斯密是自然竞争的热烈的辩护人和赞美者,提议取消政府对社会生活的一切干预。但并非所有的自由主义者都像斯密一样走得那么远。边沁就认为,在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个目标上,政府不仅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必须有所作为,因为这是衡量政府之合法性正当性的最终依据。边沁进而认为法律控制的主要目的不是自由而是平等与安全;他的立法理论就为国家干预与社会改革打开了方便之门。但无论如何,政治制度是外在于并服务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某种东西,在这一点上边沁和其他自由主义者没有两样。自由主义者将社会生活的自由主义观点比作博弈。立法者可以想象,他能像在棋盘上摆弄棋子那样轻而易举地摆弄社会中的不同的成员。但他并不认为除了他走出的棋局外,棋子便无别的走法。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的走法亦不是立法者的规则所能预先决定的。

毫无疑问,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的社会政治思想主流。自由主义者赞同社会改良,但断然反对任何革命性的变革,其所致力的主要目标是巩固完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功利主义“变成了替现存事物的单纯的辩护,变成了这种说教:在目前条件下,人们彼此之间的现有的关系是最有益的、最有公益的关系”(19)

但我们仍然有社会学的理由来重视自由主义。第一,自由主义加强了人们对自发社会秩序的信念,它的起源与功能与政治的权威没有关系,从而为后来的社会学家深入开展社会秩序的研究铺平了道路。第二,自由主义留下了两个在社会思想中有持续活力的分析范式。一个被帕森斯称为“功利人”概念,他认为这个概念直到19世纪末才被放弃。另一个被伯纳德(J. Bernard)名为“资本主义范式”,它把人类共同体比作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个人按照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原则行事,而这些利己的行为同时却保证了集体利益的增长。萨基认为这后一个范式比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流传更久,直到今天还为许多社会学理论公开地或未明言地所采纳,成为其基本假设之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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