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律事务

律师办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律事务

时间:2022-04-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所述创业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创投企业可以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也可以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

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也可以在创投企业合同中约定在非法人制创投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时由“必备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采用公司制组织形式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创投企业承担责任。

“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2)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在必备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情形下,本条业绩要求为: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

(3)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所谓“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 所谓“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

(5)必备投资者及其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司法机关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或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6)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1%,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30%。

1.申请条件:

(1)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人以下;且应至少有一个投资者具有必备投资者的条件;

(2)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除必备投资者外,其他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设立的创业企业的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2.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投资者签署的设立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

(3)必备投资者书面声明(声明内容应当包括: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投资者将严格遵循《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必备投资者合法存在及上述声明已获得有效授权和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5)投资者的创业投资业务说明,申请前三年其管理资本的说明,其已投资资本的说明,及其拥有的创业投资专业管理人员简历;

(6)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7)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材料;

(8)拟设企业的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名称登记机关出具的创投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企业办公场所购置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产权证复印件);

(11)如果必备投资者的关联实体符合条件,则还应报送其符合条件的关联实体的相关材料;

(12)设立非法人制创投企业,还应提交境外必备投资者的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投资者关联实体符合必备投资者条件的,还应提交关联实体为其出具的承担出资连带责任的担保函;

(1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署文件的委托授权书;

(14)基层外经贸主管部门转报文。

3.基本程序:

地方商务部门初审后上报商务部审批。

4.应注意适用的规定:

原外经贸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管局〔2003〕第2号令《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1月30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