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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溢价的核算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资本溢价的核算资本溢价是指在合资经营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在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会获得一定数量的利润。

一、资本溢价的核算

资本溢价是指在合资经营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因为在这类企业中,投资者依其缴付的资本金对企业经营决策享有表决权,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在企业创立时,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比例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全部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但在企业重组前加入新的投资者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对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并不一定全部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这是因为:

(1)原有投资者的资本金在质量上已有了变化。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即使与原有投资者的数量相同,但其获利能力并不一致。企业在创立以后,要经过筹建、开拓经营过程,从投入资金到取得投资回报,要经历一定期间,并承担投资风险。这段时期的资本金利润率一般较低。企业在进入正常开发经营以后,资本金利润率一般要高于企业初创时期。而这高于初创时期的资本金利润率是与初创时投入的资本金有关,企业原有投资者为此付出了代价。所以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的不同,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也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益也应有所区别。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2)原有投资者的投资在数量上已有了变化。在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会获得一定数量的利润。实现利润的一部分,可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留存企业。而盈余公积金,也属于投资者的权益,但其未转入实收资本,新投资者如与原有投资者共享这部分盈余公积金,也要求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新投资者要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投资比例的权益,其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要超出其作为资本金的数额。新投资者的出资额只能将其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作为其投入的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应作为资本公积金,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例12-4 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甲、乙、丙、丁投资者各缴付资本金250万元,经营2年以后,该企业共提取了盈余公积金100万元,这时有新投资者有意参加该企业共同开发经营,并表示愿意出资300万元而仅取得该企业20%的权益,则在会计上,应将新投资者投入的250万元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50万元(300万元-25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作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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