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质优价廉与方式灵活

质优价廉与方式灵活

时间:2022-04-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还有一些数据与平均水平差距极大,必须修正。如此低下的生产水平在管理良好、设施完备、全天开工的日资纱厂是完全不可能的。以准确数字表示,日资纱厂纱产量的众数平均为16966包,日资纱厂之中位为15417包,算术平均数为18292包。至于中位平均数或算术平均数,日资纱厂布产额之中位平均数为633333匹,算术平均数615777匹。日资纱厂布产量最多者为丰田纱厂840000匹、内外棉第九厂744070匹和上海纺第三厂728730匹。

在沪日资纱厂的棉纱产量统计则稍显复杂:除内外棉9厂与12厂缺乏统计外,上海纺4家纱厂、日华纺织3家纱厂、同兴与公大各2个厂的棉纱产量统计都是混合在公司的总数中,前者需要根据有纱产量统计之专营纺纱之厂(只有纱锭而无线锭)的每枚纱产量或每人年产纱量推算出来,后者可根据各该公司内各厂纱锭的比例来确定各纱厂的纱产量;日资纱厂中有纱产量统计之专营纺纱之厂(只有纱锭而无线锭)有13家,纱锭401078枚,产纱216051包,可知每枚纱锭年产纱0.54包,推算出内外棉9厂与12厂的产纱量分别为13333包和12381包;再从上述纱厂除去兼营织布之纱厂还有8家纱厂,有工人7788人,产纱115996包,人均年产纱14.89包,推算出内外棉12厂的产纱量为8354包。这里由每人年产纱推算的纱厂年产纱量与以每枚纱锭年产纱量所计算的纱厂年产纱量之差距太大,而且内外棉第9厂还有织机,所以无法用工人数量来推算出其年产纱量,故只采用以纱锭年产纱量所计算的结果,即内外棉9厂与12厂的产纱量分别为13333包和12381包。

另外还有一些数据与平均水平差距极大,必须修正。比如内外棉第8厂有纱锭20416枚,登记年产纱量为4698包,平均每枚纱锭年产纱0.23包,不到日资纱厂平均水平的一半;公大两个厂有纱锭84768枚,登记年产纱量为8500包,平均每枚纱锭年产纱0.10包,竟低至日资纱厂平均水平的1/5;同兴纱厂有纱锭69600枚,登记年产纱量为10370包,平均每枚纱锭年产纱0.15包,也不到日资纱厂平均水平的1/3。如此低下的生产水平在管理良好、设施完备、全天开工的日资纱厂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这三家工厂的年产纱量都需要按照平均水平予以修正。

表4—3显示日资纱厂之纱产额较低,多在10001—15000包间,有10家纱厂。以准确数字表示,日资纱厂纱产量的众数平均为16966包,日资纱厂之中位为15417包,算术平均数为18292包。日资纱厂产纱量最多的是大康纱厂和裕丰纱厂(前者43900包,后者42000包),产纱量最少的则是内外棉第14与第15两厂,都不到一万包(分别只有8356包和8682包)。

表4—3 1928年在沪日资纱厂按每厂纱产额之分类

日资纱厂装备织机者有12家,其中上海纺的四个工厂中第四厂是当年新添,所以这里只统计10家工厂的布产量。在10家应统计布产量的纱厂中,上海纺三个工厂的布产量是混合统计的,需要以各厂织机的数量比例来分配,日华公司浦东两家纱厂的混合统计则可简单地平分即可。日资纱厂的织布工作效率,以每台织机的工作效率论,当年日资纱厂装备织机8310台,扣除69台新装备之织机,则有8241台织机,生产棉布6157770匹,平均每台织机年产布747.21匹。

若计算以工人效率为准的织布效率,则需要先以日资纱厂的织机数与工人操作织机的效率来计算出从事织布的工人数,再以布产量与织布工人数量相除得到工人的织布效率。日资纱厂当年开工织机8241台,工人操作织机的效率是每人操作1.185台,可知需要织布工人6954人;由布产量6157770匹除之,可得日资纱厂工人织布效率为每人年产布885.45匹。

表4—4表明,就布产量而论,日资纱厂之最普通者,其布产多在600001—700000匹和700001—800000匹两组。以确实数字而论,日资纱厂布产量之众数平均为661973匹和731707匹,后者为130292匹和552559匹。至于中位平均数或算术平均数,日资纱厂布产额之中位平均数为633333匹,算术平均数615777匹。日资纱厂布产量最多者为丰田纱厂840000匹、内外棉第九厂744070匹和上海纺第三厂728730匹。布产量最少者为日华浦东工厂,两个工厂合计产布314400匹。平均每个纱厂只有15.7万匹。

表4—4 1928年在沪日资纱厂按每厂布产额之分类(疋)

表4—5显示日资纱厂生产的棉布以市场需要最多的原色市布与浅色粗布为主,合计占总产量的半数以上;而在价值较高的色丁布与细斜纹方面,前者只有上海纺与丰田两厂生产,后者有同兴、公大与内外棉生产,两种布的产量合计占总产量的20%。总体上看,日资纱厂兼顾了低端与高端两个市场,棉布品种比较均衡。

表4—5 1931年上海日资纱厂棉布生产品种

根据在华日本纺织同业会的统计,1924年上海日资纱厂的生产条件如下:

上海纺织:纱锭主要来自Asa Lees、Howard、Donbson和Platt等厂制造。职工8000人,劳动效率一般,工人每天工资为0.45元,每天工作是两班交换、每班11小时、每周工作6天,主要生产10、16、20支纱。

大日本纺(即公大纱厂):纱锭主要来自Brooks、Dickison、Hawarden(ホワイテン)、Barlow等厂;职工人数4000人,劳动效率为日本纱厂的70%,每天工作11小时、休息1小时,每周休息天为星期日。

同兴纺:纱锭主要来自Platt(32,000枚)、Debora(ダブラ,18760枚),丰田织机厂(8000枚)。职工人数3000人,制造32支和42支棉纱。

丰田纺织:纺锭主要由Platt、Hawarden(ホワイテン)制造。职工人数3000人,生产10、16和20支纱。

东华纺:纱锭主要由Hethertington厂制造。职工人数2993人(内男889人、女2104人),每天工作时间11个小时,午饭时间40分钟、休憩20分钟,每周日休息一天,生产的棉纱为10、16和20支纱。

内外棉:纱锭由Platt、Dobson、Howard(ハウィード)和Saco-Lowell诸厂制造。劳动效率中等,工资每月15万元上下(应该是全厂工人工资总数),每天工作2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主要生产粗纱。[18]

从1924年上海日资纱厂的简单说明可以看到,日资纱厂也有相当部分的10支、16支粗纱与20支中纱的制造,这是因为中国市场上需求量最大的是20支以下的粗纱,虽然生产这一部分产品的利润并不算高,但为了占领中国市场,日资纱厂还是投入了很大的力量从事粗纱生产。从表4—6可以了解到,日资纱厂16支粗和20支中纱生产占其总产量达64.7%,而20支以上的中细纱生产只占其总产量的7.1%;但在中国市场上,中资纱厂在最低端的8—14支粗纱的生产上是占了绝对优势,市场占有率高达82.7%;在16支粗纱生产上占相对优势,达57.4%,比日资纱厂高出17个百分点;而在市场容量最大的20支中纱方面,则是日资纱厂占了优势,比中资纱厂市场占有率高出11个百分点。而在价值较高的40支以上细纱的市场占有率上日资纱厂占有的优质恰如中资纱厂在价值最低的8—14支粗纱的优势。可以说,日资纱厂垄断了中国20支以上中细纱市场,中资纱厂在这个中高端价值市场上完全没有发言权。

表4—6 上海中外纱厂棉纱产量(按支数分类)

从1933年中资与日资纱厂按棉纱支数分类的生产比例可以进一步发现中日纱厂间在生产粗纱与细纱方面差距有所缩小:在20支以下粗纱生产上,中资纱厂从62.5%降到55.8%;20支中纱比率略有降低,从29%下降到26.9%;而在21支中纱生产上,中资纱厂有了较大进步,从很小的8.4%大幅上升到17.3%。然而与日资纱厂对比,则发现日资纱厂的结构更加向中细纱的生产方面调整,其20支以下的粗纱比率从24.2%大幅下降了10个百分点;20支中纱则小有上升,从44.1%上升到48.1%;在21支以上中细纱的比率则大幅上升,从8.1%上升到37.8%,其进步之快速尚在中资纱厂之上。

日华纱厂的纱布主要销往中国内地的华中、长江流域和华南[19]。比如日华纱厂1932年6月产量的七成三销往长江流域、广东和以天津为中心的华北,其他销往东北的有四成,余下的二成二分强销往印度,1931年春夏之间起以20支纱为主的棉纱多数向日本输出。在长江流域和广东方面,以20支纱销量最多,32支纱次之;特别在四川省,20支纱的市场一向是日华纱厂处于独占地位,比其他公司一向占有优势。日华纱厂的蓝凤牌20支纱经过多年努力,在中国各地已经成为销售行情很好的名牌,在日军侵略上海的“一·二八”事变之前,占上海日资纱厂每年20支中纱生产总量的1/3(7.5万包)尚感供给不足。[20]另外一家最重要的日资纱厂内外棉最知名的品牌——水月牌纱布(以16支和20支为主)的销售区域远远超过了它在上海和青岛的纱厂的范围:北方以天津为中心到达绥远和内外蒙古;南方以到达广东和以梧州为中心到达云南;长江流域以重庆为中心到达贵州,基本覆盖了整个中国。[21]

表4—7 日资纱厂纱布的品牌

至于棉布的销售,日华纱厂生产的棉布大部分供应上海周边地区,另外还有部分在广东和天津销售。其他日资纱厂的布匹主要供应长江流域,上海纺的16支纱织成的粗布专门销往东北,丰田纺的棉布多在当地的商号出售,同兴纺的细斜纹布在广东市场的供应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各公司纱布的销售渠道大同小异,以上只是某些很小的差别。

20世纪30年代初期因汇率有利,日华纱厂新开辟了日本市场,开始时输出蓝凤20支纱,现以输出32支与42支细纱为主;另外40支纱在印度也小有斩获。后来日本禁止黄金输出导致日元汇率大降,向日本输出产品就很困难了。截至1931年,日华棉纱生产构成为:20支纱6700包(每包420磅),40支纱236包(每包400磅)、42支1475包(每包400磅)、42支纱线1980包(每包400磅)、32支纱线190包(每包400磅),合计10481包。其中20支纱占了六成以上。[22]

表4—8 1930—1931年日华纱厂棉纱销售情况

无论何种产品,都必须能够以多数消费者愿意且能够接受的价格满足他们的消费需要。纱布为人类日常生活必需,近代中国由于经济落后,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世界上也处于最低之列,故而他们对纱布产品的首要要求就是结实耐用、价格低廉,日资纱厂恰能准确把握中国纱布市场的这一特点,而且日资纱厂由于条约权利及工厂管理优越、劳工成本低廉等,也能够以较低成本生产出质量较佳之纱布。

表4—9 1935年中日纱厂20支棉纱生产费

从表4—9所列可知中资纱厂比日资纱厂成本高了一倍有余,而其中又以工资支出与租税利息两项差别最大,合计占到总差额的72.6%。这就说明,首先是日资纱厂的生产效率高,生产同样数量的纱布需要更少的工人,工人费用只有中资纱厂的半数;其次是日资纱厂资金实力雄厚,又有日本银行的金融支持,因而在利息上负担极小。而日资纱厂的修理费用与消耗品费用也只有中资纱厂的半数,这就说明日资纱厂纺织设备比较新,而中资纱厂很多设备陈旧,需要更多的修理费用。

日本商人销售方法很是灵活,并由此产生某些优势:(1)日本商人在中国各大商埠均备有存货,交货时间规定较灵活。日商虽因日本邻近中国,在各大商埠,不必常备存货。然实际日商在必需情形之下,多不采用定期交易制度经营大宗贸易。据艾陵久氏(Ellinger)于1927年之调查,“凡向日本出口商订货,须由入口商预付货价10%—15%为保证费;但在入口商方面,则深恐此订货期间,市况转佳,货价涨高,而该宗货物不能立即送到,故多不愿定期购买。盖凡入口商在4月向某处订货,规定在5、6两月内交货,依英美习惯,多系五月内交一半,六月内再交一半;但日本情形不然,日商得任意规定在5月或6月交货,因此当市况转佳之时,入口商须在6月底始得收货;如市况下降,出口商得允许入口商付与现价与原价之差额而撤销前约;反之,如果市况升腾,出口商得代入口商将原货售与他人,而付与原定货物之入口商以现价与原价之差额为撤销前约之条件。”[23]此种具有投机性质的交易,颇能迎合中国商人心理,成为日本商人成功销售其纱布(当然还有其他产品)原因。(2)中国商人与日本商人一般都直接交涉,不像英美商人需要通过买办作为中介。(3)日本的主要商号在上海及他埠均设有分支机构,此项支部之设置,还有逐渐增加之趋势。他们对于缺乏信用的商人详细调查,列为“黑籍表”(Blacklist)[24],并相互交换市场信息,故其办事之缜密,较之一般中国及英国商人实胜一筹。(4)日本纱布与中英美等国所出产纱布比较,除廉价外,脱销迅速,获利亦大,故中国商人多愿承销。此种现象,尤以上海最为显著。

再者日商对于华商付款条件,较有伸缩性。据1913年阿氏(Ralph M. Odell)之调查,则云确有其事。依该项调查,在中国北部及东三省之日本商家,对于中国之主要批发商,用尽方法,还可延长还款期限,或以土产如大豆之类作交换纱布之货品,使华商乐于推销。日商在沈阳、牛庄、哈尔滨、天津及其他诸埠实行交易之际,其价格经常是出栈价格,而一切运费、税厘、手续费、汇兑等问题皆由日商负责。日商经营棉纱生意,颇似街头之杂货商店制度,对于有信用之顾客,还可赊卖。此种方法,特别受到中国商人欢迎,一般中国商人常以此办法向日商购货,约定于30天、60天或90天后还款,而于此期间快速出售,以所得盈余投资于他处,或以高利贷出,尚可谋意外之利益也。

另外,日本在东北三省的纱布贸易,还根据条约而享有种种特殊利益。日商自日本运货至东三省,铁路与轮船方面,均有减费之规定;东三省之银行、铁路与邮政,多操之于日人,复有多数日本居民驻在东三省,运到之货物可经他们推销于各地,日本货物均于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卸下,且多于区内销售,故可免纳中国之地方税;然当其输出铁路区域而行销内地时,则须交纳中国政府规定之税额,但中国商人精于逃税,故日货输入于中国,实多未纳税也。自1913年6月以来,凡经安东(今丹东)输入中国之货物,其应纳之关税,得较寻常税则减少1/3。此项优益权利,为各国所共同享受,但实际上英美货物运往东北三省,如先经上海或天津,则其最短及最便宜的路程,即至牛庄或大连;如经日本或朝鲜而赴东三省,即由朝鲜以铁路运输道经安东,其中所增加之运费,适与减税之利益相抵,故关税降低之权益,只有日本能够实际享受。

日本纱布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能够大幅领先,固然是精密设计与积极推销及两国地理人文相近使然,但适合中国人民需要及价格低廉,亦为一主要原因。日资纱厂生产或从日本进口的棉纱,皆事先根据中国市场需求而作调整,其价格不仅按货物之实际成本,还参考市况决定。当物价增高、货物流转不能自如之时,日商则将其货价略为减低以广招徕,使其营业不致停滞。中国自身市场广大,有很强的纱布购买力,且有其特殊情形与特点(以粗纱与粗布为主),日本商人早鉴及此,能够调节使用各种销售方法以适应市场变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