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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低保资金

时间:2022-1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自2016年起,每年9月30日前,各市要将下一年度所需低保资金数额上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测算资金需求,足额纳入年度预算。省市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各地落实“两线合一”工作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省、设区市财政分级负担,以省为主。自2016年起,每年9月30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将下一年度所需低保资金数额上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测算资金需求,足额纳入年度预算。省市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因管理不力、玩忽职守造成资金挪用、占用,以及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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