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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出度测定

时间:2022-11-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溶出度测定法是将某种固体制剂的一定量分别置于溶出度仪的转篮(或烧杯)中,在37℃±0.5℃恒温下,在规定的转速、溶剂中依法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定其溶出的量。取供试品6片(粒、袋),分别放入6个干燥的转篮内,将转篮降入溶剂中,并立即开始计时,除另有规定外,至45min时,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经滤膜滤过。续取滤液,照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算出每片(粒、袋)的溶出量。

第十节 溶出度测定

一、概念

系指药物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固体制剂中在规定的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

二、技术依据及原理

溶出度测定法是将某种固体制剂的一定量分别置于溶出度仪的转篮(或烧杯)中,在37℃±0.5℃恒温下,在规定的转速、溶剂中依法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定其溶出的量。

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三、注意事项

在达到该药品规定的溶出时间时,应在仪器开动的情况下取样。

在转篮降入溶剂后,立即开始计时。

水浴中的水应保持清洁,水浴液面应略高于圆底烧杯内溶剂的液面。

检查每个圆底烧杯内溶剂的温度应为37℃±0.5℃,各杯之间的温差最大不超过0.5℃。

溶剂须经脱气处理,气体的存在可产生干扰。

测定胶囊剂的溶出度时,应增加空胶囊的空白试验,以克服测定误差。

试验结束后,应将转篮、篮体或搅拌浆从电动机上取下,用纯化水冲洗,晾干后妥善保存。

四、仪器

溶出度仪。

五、检验步骤

取供试品6片(粒、袋),分别放入6个干燥的转篮内,将转篮降入溶剂中,并立即开始计时,除另有规定外,至45min时,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经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续取滤液,照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算出每片(粒、袋)的溶出量。

六、记录与计算

记录方法,溶剂及加入量,转速,温度,取样时间。

取样体积、滤材。

紫外分光光度法应记录测定波长与吸收度。

溶出量计算值6个、平均值1个。

计算溶出量以相当于标示量的百分数表示。

七、结果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为符合规定:

6片(粒、袋)中,每片(粒、袋)的溶出量按标示量计算,均不低于规定限度(Q)。

6片(粒、袋)中,如有1~2片(粒、袋)低于Q,但不低于Q%~1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

6片(粒,袋)中,有1~2片(粒、袋)低于Q,其中仅有1片(粒、袋)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时,应另取6片(粒、袋)复试;初、复试的12片(粒、袋)中有1~3片(粒、袋)低于Q,其中仅有1片(粒、袋)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

以上结果判定中所示的10%、20%是指相对于标示量的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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