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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遗迹分类原则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地质遗迹的成因主要有内动力地质作用和外动力地质作用。地质遗迹分类涉及多学科的交叉、多方法的分歧、多个地质遗迹叠加,所以其命名重点考虑对形成有影响、最具科学意义的地质遗迹。把甘肃省地质遗迹分为大类、亚类,目的在于对地质遗迹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尽量避免不同类型地质遗迹的叠加和分类的不确定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充分考虑地质遗迹的亚类型的不断补充和完善。

地质遗迹是一种地质自然遗产,也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物质。其分类须能够基本涵盖国内地质遗迹的实际类型,尽量避免不同类型遗迹的叠加和分类不确定性,充分考虑到遗迹小类的不断补充与完善。

目前地质遗迹分类依据主要有形成原因、自然属性(形态特征、地层出露性)等。地质遗迹的成因主要有内动力地质作用和外动力地质作用。外动力地质作用是以水力、风力等外能,通过风化、剥蚀、搬运及沉积等作用塑造和改造地壳表层的一个过程,主要有水动力(流水的侵蚀、溶蚀、冲蚀、切割、堆积,海蚀等)形成的峡谷、河流、湖泊、海岸、瀑布、岩溶地貌等地质遗迹,风力(吹蚀、堆积等)作用形成的黄土、沙漠、雅丹等地质遗迹,冰川活动形成的古冰川遗迹、现代冰川,宇宙活动形成的陨石坑,水动力和重力等外动力形成的滑坡、山崩、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内动力作用主要由地球内部能量引起的,可以表现为强烈的构造运动、火山喷发、岩浆侵入、地震等,形成的地质遗迹主要有地质构造形迹,地层、岩石、古生物化石、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遗迹。

甘肃省地质遗迹的分类主要从利于保护和合理开发的角度出发,在保证地质遗迹完整和美学价值的前提下,以《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原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确定的地质遗迹保护内容和要求为理论指导,根据《甘肃省地质遗迹保护利用规划》调查的区域内地质遗迹基础材料,结合国内外各类地质遗迹保护的分类方法,综合考虑区域内地质遗迹的发育、成因、自然属性等因素进行分类。

本研究区分类原则主要如下:

(1)地质遗迹的分类首先按学科划分大类,再结合各类型的自然属性、物质组成、基本特征等因素进一步细分。地质遗迹分类涉及多学科的交叉、多方法的分歧、多个地质遗迹叠加,所以其命名重点考虑对形成有影响、最具科学意义的地质遗迹。

(2)主要依据不同地质作用的成因方式进行划分。如同一个地区地质遗迹出现类别叠加,形成一些地质遗迹群或组合,这样的地质遗迹在分类时要作为一个整体,突出一个主体以便于保护和开发。

(3)把甘肃省地质遗迹分为大类、亚类,目的在于对地质遗迹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尽量避免不同类型地质遗迹的叠加和分类的不确定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充分考虑地质遗迹的亚类型的不断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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