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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体评价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本次收集的洪湖41个点位的监测数据,以监测数据的特点和评价目的拟定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个具有代表性的水质参数,选择单因子指数评价法进行水质综合评价。依据实测数据,并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为参照,对洪湖的各项监测项目进行水质级别评价,经过对各项监测项目的水质级别评价进行总结,可得到洪湖水体综合级别评价结果。

依据本次收集的洪湖41个点位的监测数据,以监测数据的特点和评价目的拟定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个具有代表性的水质参数,选择单因子指数评价法进行水质综合评价。该方法是现行国家水质标准(GB3838—2002)中已确定的评价方法,即以水质最差的单项指标所属类别来确定水体综合水质类别。依据实测数据,并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为参照,对洪湖的各项监测项目进行水质级别评价,经过对各项监测项目的水质级别评价进行总结,可得到洪湖水体综合级别评价结果(表5-8、表5-9)。

表5-8 洪湖春季单个污染因子水质数量和类别

由表5-9可以看出,在41个监测点中,进行单因子指数评价法确定的水质类别达到地表水Ⅲ类的监测点18个,占总量的43.9%;Ⅳ类的监测点有21个,占总量的51.22%;达到地表水Ⅴ类的监测点有2个,占总量的4.88%(图5-29),Ⅲ类区域水体主要分布于南部和北部湖体开阔区,Ⅳ类水质区域主要分布于北部区域,极少数区域为地表水Ⅴ类,4月份总体上南部区域水质优于北部区域(图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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