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 路基土石方调配
土石方调配的目的是为确定填方用土的来源、挖方填土的去向,以及计价土石方的数量和运量等。通过调配,合理地解决各路段土石方平衡和利用问题,使从路堑挖出的土石方,在经济合理的调运条件下移挖作填,达到填方有所“取”,挖方有所“用”,避免不必要的路外借土和弃土,以减少耕地占用,降低公路造价,减轻对环境的破坏。
土石方调配的方法有多种,如累计曲线法、调配图法及土石方计算表调配法等。目前生产上多采用土石方计算表调配法,该法不需绘制累计曲线图与调配图。可直接在土石方表上进行调配,其优点是方法简捷、调配清晰、精度符合要求。该表也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1)具体调配步骤
(1)土石方调配是在土石方数量计算与复核完毕的基础上进行的,调配前应将可能影响运输调配的桥涵位置、陡坡、大沟等注在表旁,供调配时参考。
(2)弄清各桩号间路基填挖方的情况并作横向平衡,明确利用、填挖与挖余数量。
(3)在作纵向调配前,应根据施工方法及可能采取的运输方式定出合理的经济运距,供土石方调配时参考。
(4)根据填缺挖余分布情况,结合路线纵坡和自然条件,本着技术经济和支农的原则具体拟定调配方案。方法是逐桩逐段地将毗邻路段的挖余就近纵向调运到填缺内加以利用,并把具体调运方向和数量用箭头标明在纵向利用调配栏中。
(5)经过纵向调配,如果仍有填缺或挖余,则应同当地政府协商确定借土或者弃土地点,然后将借土或弃土的数量和运距分别标注到借方或废方栏内。
(6)土石方调配后,应按下式进行复核检查:
横向调运+纵向调运+借方=填方
横向调运+纵向调运+弃方=挖方
挖方+借方=填方+弃方
以上检查一般是逐页进行复核的,如有跨页调配,需将其数量考虑在内,通过复核可以发现调配与计算过程有无错误。经核证无误后,即可分别计算计价土石方数量、运量和运距等,为编制施工预算提供土石方工程数量。
2)调配计算的几个问题
(1)经济运距
填方用土来源,一是路上纵向调运,二是就近路外借土。一般情况下调运路堑挖方来填筑距离较近的路堤还是比较经济的。但如调运的距离过长,以致运价超过了在填方附近借土所需的费用时,移挖作填就不如路堤附近就地借土经济。因此,采取“调”还是“借”,有个限度距离问题,这个限度距离问题即所谓的“经济运距”。其值:
式中 B——借土单价(元/m3);
T——远运运费单价(元/m3·km);
L免——免费运距(km)。
由上可知,经济运距是确定借土或调运的限界,当调运距离小于经济运距时,采取纵向调运是经济的,反之,则可考虑就近借土。
(2)平均运距
土方调运的运距,是指从挖方体积的重心到填方体积的重心之间的距离。在路线工程中为简化计算起见,这个距离可简单地按挖方断面间距中心至填方断面间距中心的距离计算,称平均运距。
(3)运量
土石方运量为平均运距与土石方调配数量的乘积。
在生产中,工程定额是平均运距每10m化为一个运输单位,称之为“级”,如20m为两个运输单位,成为二级,余类推。在土方计算表内可用符号①、②表示,不足10m时,仍按一级计算或四舍五入。于是:
总运量=调配(土石方)方数×n
式中 n——平均运距单位(级),n=(L-L免)/10;
L——平均运距(m);
L免——免费运距(m)。
在土石方调配中,所有挖方无论是“弃”或“调”,都应予以计价。但对于填方,要根据用土来源决定是否计价。如果是路外借土,那当然要计价,倘若是移挖作填调配利用,则不应再计价,否则形成双重计价。因此计价土石方必须通过土石方调配表来确定,其数量为
计价土石方数量=挖方数量+借方数量
一般工程上所说的土石总量,实际上指计价土石方数量。一条公路的土石方总量,一般包括路基工程、排水工程、临时工程、小桥涵工程等项目的土石方的数量。对于独立大、中桥梁、长隧道的土石方数量应另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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