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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量与支付

时间:2022-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每月月末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月付款申请单时,应同时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其计量周期可视具体工程和财务报表制度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商定,一般可定在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施工附加量均不单独计量,而应包括在有关钢筋、钢材和预应力钢材等各自的单价中。

(一)工程量计量

1.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照《合同范本》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每月月末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月付款申请单时,应同时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其计量周期可视具体工程和财务报表制度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商定,一般可定在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若工程项目较多,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后也可以先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经监理人核实同意后,返回承包人,再由承包人据此提交月付款申请单。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如有疑问,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了《合同范本》中《工程量清单》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2.工程量计量方法

1)说明

(1)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各章的规定,承包人应自供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并保证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2)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

(3)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应由承包人应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量或计算,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

2)质量计量的计算

(1)凡以质量计量的材料,应由承包人合格的称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称量器,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称量。

(2)钢材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净值计量。钢筋应按监理人批准的钢筋下料表,以直径和长度计算,不计入钢筋损耗和架设定位的附加钢筋量;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钢筋和预应力钢丝的工程量,按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计算重量;钢板和型钢钢材按制成件的成型净尺寸和使用钢材规格的标准单位重量计算其工程量,不计其下料损耗量和施工安装等所需的附加钢材用量。施工附加量均不单独计量,而应包括在有关钢筋、钢材和预应力钢材等各自的单价中。

3.面积计量的计算

结构面积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结构物尺寸线或监理人指示在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线进行计算。

4.体积计量的计算

(1)结构物体积计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线进行计算。经监理人批准,大体积混凝土中所设体积小于0.1 m3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工程量不予扣除,按施工图纸和指示要求对临时孔洞进行回填的工程量不重复计量。

(2)混凝土工程量的计量,应按监理人签认的已完工程的净尺寸计算;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应按完工验收时实测的工程量进行最终计量。

5.长度计量的计算

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应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

(二)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一种无息贷款,主要供承包人为添置本合同工程施工设备以及承包人需要预先垫支的部分费用。按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需在以后的进度付款中扣还。

(2)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合同范本》工程。

(3)第一次预付款在协议书签订后21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予以支付。工程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担保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4)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 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14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5)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公式(4-4)计算:

(4-4)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2.工程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一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合同范本》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上述材料不宜大宗采购后在工地仓库存放过久,应尽快用于工程,以免材料变质和锈蚀。由于形成工程后,承包人即可从发包人处得到工程付款,故本款按材料使用的大致周期规定该预付款从付款月后6个月内扣清。

如若工程合同中包含有价值较高、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时,发包人还应支付工程设备预付款,此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做补充规定。

(三)工程进度付款

1.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附有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用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6)扣除按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他金额。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工期较长,为了使承包人能及时得到工程价款,解决其资金周转的困难,一般均采用按月结算支付工程价款的办法。结合月进度付款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控制是监理人监理工程实施的一项有效措施。

上述第(5)和(8)项所指的其他金额指的是包括变更及以往付款中的差错和质量复查不合格的等原因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

2.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和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后,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形象、项目、质量、数量以及各项价款的计算进行核查,若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最后应按监理人的核查结果出具付款证书,提出应到期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3.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人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也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过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予以支付或扣除。

4.支付时间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人。

5.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批准后的分解表作为合同支付依据。该分解表列出了总价承包项目的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其他项目一起在月进度付款中分次支付,是承包人能及时得到工程价款。

(四)保留金

保留金主要用于承包人履行属于其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补,为监理人有效监督承包人圆满完成缺陷修补工作提供资金保证。保留金总额一般可为合同价格的2.5%~5%,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扣留5%~10%,直至扣款总额达到规定的保留金总额为止。

(1)监理人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3)在单位工程验收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4)监理人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人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五)完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应清理支付账目,包括已完工程尚未支付的价款、保留金的清退以及其他按合同规定需结算的账目。

1.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书(一式4份),并附有下面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为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它的追加金额和其他金额。

2.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按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六)最终结清

1.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书(一式四份),该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人认为应付的其他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充分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 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2.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规定的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最终付款取得一致意见,且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监理人应将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对于未取得一致的付款内容,合同双方仍可继续进行协商,也可提交争议调解组调解解决。发包人不能因双方尚有不一致的付款内容而搁置已取得同意部分的支付。若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付款,承包人也应将已取得同意的部分付还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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