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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投入计划

时间:2022-10-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项目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材料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并按材料计划采购项目所需的物资。项目部材料员在每月25日前依据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所报送的下月所需物资计划,编制项目下月整个物资采购计划。如遇设计变更等情况而引起工程物资的变化,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可临时补充物资采购计划送材料组。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按照不同技术保管规程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1.材料计划

工程开工前,所需的各种材料按工程的进度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根据工程需要,分阶段提前组织运至现场。

工程所需各种材料按时供应至现场,做到不影响工期。所有材料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场,不出现窝工待料情况。

2.材料采购程序

项目部材料组依据工程预算进行材料计划编制,并按计划进行采购。

3.材料管理

(1)现场材料管理。

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项目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材料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并按材料计划采购项目所需的物资。

项目部技术组负责进场物资的检试验工作。项目部材料组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标识、储存和保护工作。

项目部材料员在每月25日前依据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所报送的下月所需物资计划,编制项目下月整个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材料组采购物资供应。如遇设计变更等情况而引起工程物资的变化,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可临时补充物资采购计划送材料组。

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采购验收标准,对外加工及特殊专用装饰材料的要求应符合技术部门的交底要求,应征求设计、建设单位、监理的意见。

(2)现场材料检测。

项目部技术组负责物资的检试验工作。钢材、水泥、砂、碎石、砖材、半成品、木材、管、线设备等检验和试验。应按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要求,取样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取样,填写“试化验委托单”,与监理见证一起送指定试验室,试验室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现场取样员应将检验报告报送监理,监理签署意见。不做试验的物资进场后,项目部材料员和质检员按物资采购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或设计图纸相关要求验收,并报监理复检、签字。

(3)现场材料标识。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时应分类堆放,并作“物资进货台账”记录该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级及生产单位。并对物资所处状态做准确的标识。注明“待检”“合格”“不合格”“报废”,对易混淆的物资进行封闭以防混用。

(4)现场材料存放。

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搭建满足储存材料需要的库房、料棚、场地,材料入库要做到凭证齐全、质量完好、数量准确、手续清楚。进场大宗露天存放的材料、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上盖下垫,挂有标牌。凡入库材料设备进库后保管,分类分品种、分规格、分型号堆放,不得混放,摆放整齐、井然有序。进场特殊物资,易燃、易爆及剧毒产品等必须单独存放。

材料仓管员建立收发台账,对材料、产品及时记录。对有时效性的物资如水泥按照先进先用的原则安排入库顺序,确保在有效期内投入使用。收发材料设备时材料仓管员要签“收发料单”,并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卡相符合。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按照不同技术保管规程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对易受潮变质的物质产品、电器、仪表、仪器等要下垫上盖;对有保密要求或贵重大型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等采取按有关说明书进行局部封闭。

4.材料保证措施

(1)材料质量过关是确保工期的重要条件之一,应做到坚持原则,严把材料关,认真检查、认真验收,避免工程上用了不合格材料返工带来的工期耽搁。组织多家货源,现场按进度表提前备足施工需要的材料,绝对不能出现停工待料的现象。

(2)配备足够数量的钢管、模板等施工辅料和周转材料,各种辅料如模板、架子需用量按能同时保证施工的模板、架子备料,各种材料确保供应,以利施工连续进行。

(3)凡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使用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产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试验计量中心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实验报告,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

(4)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

(5)材料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质量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到其使用或安装时通常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时间内,如果对材料等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恶化,如损伤、变质、损坏,甚至不能使用。因此,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实行监控。

(6)对于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应当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和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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