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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措施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应。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进行建设,或单独编制的各类绿地及地块开发建设详细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相关要求。必须遵循本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若违反本规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园林城市建设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各级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的制度;并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园林城市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三十九条 法规性措施

本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应。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进行建设,或单独编制的各类绿地及地块开发建设详细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相关要求。必须遵循本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若违反本规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十条 行政性措施

园林城市建设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各级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的制度;并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园林城市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

第四十一条 技术性措施

根据个旧市园林城市特点和建设要求,综合应用各种科研成果,建立和办好一批不同类型的试验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镇(乡)。充分应用材料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大力推广各种实用先进技术,如清洁生产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生物农药和节水灌溉等技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四十二条 经济性措施

政府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同时鼓励多渠道、多方式参与园林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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