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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公共关系的核心是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将政府当作一种特殊的“公众”来看待,是公共关系实践与理论的一大发展。我们将结合国外经验与国内实际,对政府作为公共关系的对象、与“主体”地位相背的这一特点,概括地作些阐述。由于政府与组织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组织对政府关系的四个基本特点与原则。是的,这正是搞好政府关系的要旨和诀窍。
政府关系_公共关系学

三、政府关系

政府不仅是公共关系的主体,而且无一例外的又是公共关系的对象。政府在公共关系中“主”、“客”角色互换,其公关行为也作相应的调整。

将政府当作一种特殊的“公众”来看待,是公共关系实践与理论的一大发展。国外公共关系已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我国则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用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今后我国这方面的工作将一定会开展得更广泛、深入。我们将结合国外经验与国内实际,对政府作为公共关系的对象、与“主体”地位相背的这一特点,概括地作些阐述。

这里所说的政府含有不同层次,从纵向说有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就横向看有承担各种不同职能的政府部门,有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还有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土地管理、司法管理部门等等。众所周知,政府是对社会进行统一管理的权力机构,没有它的有效管理,社会的整体运行就无法正常进行。组织是社会整体运行的一部分,当然免不了要与政府发生关系。由于政府与组织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组织对政府关系的四个基本特点与原则。

1.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和指导,恪守政府有关政策法令。组织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国家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关系,切实按有关规定上缴税利。

2.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与研究政府所颁发的有关政策、法令内容,注意按照其内容变化相应调整本组织的决策方向及实施计划。

3.主动给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尽管组织属政府管辖,但政府为管理社会而制定的政策皆根据所掌握的基层情况而定。组织如在提供信息方面主动做好沟通工作,那就能促使政府所订政策法令客观、合理,并有利于组织。

4.积极向政府部门就其政策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人员搞好公众服务、亲民施政,协助改善政府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美誉度。

从表面上看,上述四个基本特点和原则似乎都在说如何接受政府管理、如何帮助政府做好上下疏通的工作。是的,这正是搞好政府关系的要旨和诀窍。常言道,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一个组织能如此支持政府、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努力改善“政府关系”,政府能不善待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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