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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造价管理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内容与投标报价相同,但计价的依据与计价结果不同。⑤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⑥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3 土石方工程造价管理

2.3.1 工程造价管理

1.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1)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又称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最高报价值,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标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控制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内容与投标报价相同,但计价的依据与计价结果不同。

提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没有市场指导价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取定。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报价。

(2)投标报价

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报价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价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工程造价潜力以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1)工程计量与支付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中抵扣。

②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③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节点)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及月度(节点)工程价款结算书,提供进度款申请并附上与进度款审批有关的支持材料,报基建部门,由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确认。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④发包人应对月度(节点)工程价款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审核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核定确认工程量;审核工程所套用定额或清单价是否与工程应执行定额或清单子目相符,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必须获得必要的签证,对暂定价款、综合单价调整、变更进度款要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审核时据实调整。

⑤对审核结果由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工程项目(节点)进度付款建议表。

⑥根据每月(节点)的实际付款填制工程款使用计划执行情况表,并建立台账。

⑦按规定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项目保修期满并经评审机构核定工程结算造价后支付和清算。

(2)工程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程变更是很难避免的。工程变更一般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技术规范与标准变更、施工次序变更、工程数量变更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有权对建设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计变更要求,任何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都必须提出书面设计变更申请,详细申述变更理由、原因、内容、工程量及预算造价等,并附详细图文资料。虽然建设各方都可以是设计变更提出人,但设计变更申报主体必须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3)工程价款调整

①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②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③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④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⑤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⑥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4)索赔与现场签证

1)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承包人的索赔程序如下。

①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②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④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有正当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时,予以受理。

⑤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⑥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再按第④、⑤款的程序进行。

2)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是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工程签证在工程施工及结算中具有重要地位,与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工程索赔及签证主要用到表3.2.21和表3.2.22。

表3.2.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img347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3.2.22 现场签证表

img348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3.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依据来编制。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②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计价规范第4.1.5条的规定计算。

③其他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a.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b.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c.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d.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e.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f.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④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3.2 土石方工程造价管理

土石方工程造价管理,应该在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三阶段做好造价的确定及控制工作。

1.招投标阶段

①做好现场踏勘工作,制定先进、经济合理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②做好工、料、机价格市场调研。

③认真分析招标文件,特别是投标须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④土石方清单项目报价应包括指定范围内的土石一次或多次运输、装卸以及基底夯实、修理边坡、清理现场等全部施工工序。

2.施工阶段

密切关注对工程结算造价有影响的工程变更或签证,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①正确确定土石比例。

②如遇排水施工,正确记录排水施工的抽水台班及用工量。

③如遇流砂、淤泥,应正确确定挖流砂、淤泥数量。

④人工挖孔桩施工,应正确确定各桩孔土层及不同岩层的深度。

⑤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土(石)方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与承包人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条件进行调整。

3.结算阶段

有关工程变更或签证,需要重新计算变更或签证的工程量,以便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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