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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优质属性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和谐是生态文明的核心价值特征,互动发展是生态文明的发展手段。实现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互动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落脚点。环境危机和生态困局并非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在全球化背景下,政治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系更加紧密。因此,大规模的生态环境问题既影响国际关系,也影响国内政治稳定。

(一) 生态文明是和谐互动发展的文明形态

和谐是生态文明的核心价值特征,互动发展是生态文明的发展手段。先是互动发展,最终达到和谐共生的目的。生态文明内涵中涵盖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之间的相辅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潘岳在《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文中,从文化价值观的角度指出,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为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王如松把和谐的生态内涵概括为四层: 一是人和自然环境的自然生态因子、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生态和谐; 二是人与社会生产、流通、消费和调控等物质生产环境的经济生态和谐; 三是人与人之间竞争、合作、集群、分异关系的社会生态和谐; 四是人类社会的技术、体制、文化在时、空、量、构、序管理层面的系统生态和谐。刘湘溶教授认为,生态文明以人与自然、人与人 (社会) 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及和睦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要内涵,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及天人和谐、人际和谐型社会为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把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科技和人口等要素协调发展,城市与乡村、东中西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等领域的利益实现协调整合。生态文明建设杜绝发达地区将资源消耗大和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或部门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不仅抵制生态危机的时间转移,更抵制异地转移或空间尺度上的转移。

互动发展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定位,生态文明作为21世纪的文明形态,理所当然地以互动发展作为其自身所倡导的驱动动力。生态文明建设提倡改变以人类为中心的思维模式、线性生产方式、过度浪费的消费模式和非绿色非低碳的生活方式,其宗旨在于促进全人类的互动式发展。实现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互动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落脚点。王玉平教授以社会文明系统的组成结构为视角,认为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协调持续发展为准则,以“较高的环保意识,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全民自觉的保护和消费行动以及公正合理的制度保障”为基本特征。姜春雨立足于哲学的整体论视角,指出生态文明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审视的整体性、调控的综合性、物质的循环性、发展的知识性和永恒的持续性。

(二) 生态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

生态文明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求通过关注生产和生活的源头,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走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生产方式上,生态文明要求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跳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要求将人们的经济行为纳入“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轨道,努力提高生产与消费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济增长方式要实现从又快又好走向又好又快的方式,要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人口数量的控制与素质的提高等一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坚持走“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中心”的生态产业之路,坚持不损害环境承载力的循环经济模式,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提高和协调发展。在生活方式上,生态文明要求改变对物质财富过度追求和享受的思维方式,反对“物质主义、经济主义、享乐主义”的生活模式,鼓励人们过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生活,提倡简朴生活和低碳生活的新的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在全社会倡导新型消费观,鼓励适度消费,反对浪费,在消费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再利用。

生态文明所提倡的可持续发展观强调代内和代际公平问题。代内公平是指同一世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是指同一代人,不论国籍、种族、性别、经济水平和文化差异,在利用自然资源和获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换句话说,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同时,代内公平既包括当代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等在自然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和清洁良好环境获得上的公平,也包括一国或地区或城市内部当代人之间在自然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和清洁良好环境获得上的公平。代际公平,即“世代间公平”,其含义为当代人与后代人在生存所依赖的生态环境和继续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和能源等方面,拥有着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满足当代人的无限需求而侵占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资源,损害后代人的利益。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应该把当代人与后代人视作一个有机整体,赋予他们共同拥有地球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共同享有适宜生存环境的权利。在特定的时期,当代人既是未来世代地球环境的管理人或受托人,同时也是以前世代遗留资源与成果的受益人; 它赋予了当代人保护地球的义务,同时也给予当代人合理享用地球资源与环境的权利。生态文明要求当代人应扮演好这一角色,当代人应该为后代留下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并且保证相应的质量,使后代拥有接触和使用的权利,不得限制后代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影响后代人的生存、生产和生活质量。

(三) 生态文明是事关政治法治的文明形态

环境危机和生态困局并非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在全球化背景下,政治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系更加紧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全球的扩张,各个资本家、垄断集团对资源展开自发的无序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环境利益分配的不公。因此,大规模的生态环境问题既影响国际关系,也影响国内政治稳定。在国际上,围绕着对资源尤其是稀缺性战略资源而展开的争夺,将是国际纠纷的深层原因。在民族国家中,围绕着作为生产资料的自然财富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而展开的争夺,使国家内部矛盾加剧。在当代,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政府的自觉行为,特别是国家参与环境管理,设置环境保护的国家机构,行使管理环境的国家职能,既推动了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也推动了政治文明的发展;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也不自觉地促进了公众的政治参与,这将对政府决策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成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反映,它将改变传统的“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的消极观念。公众通过政治选举、投票及环保宣传等方式影响政府的决策,有助于实现对政府的监督,从而促进政府公共决策朝着更为科学、民主的方向迈进。世界环保事业的最初推动力量就来自公众,没有公众的积极参与,就没有环境保护运动,方兴未艾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和非政府组织正在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力量,也推动着政治文明的发展。

生态文明必将是一种法治文明。将生态治理和环境治理引入法治轨道是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之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实际上这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法治建设。这要求法治系统必须体现生态文明和生态伦理的价值诉求,对工业文明时期的法律进行生态化改革,最重要的是将生态理性纳入法治系统,建立整体主义法律观,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形成良性运行的生态法治秩序。生态理性体现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认识。以这种价值观为基础的法治体系,必然超越个人的、眼前的、局部的经济利益,将人类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纳入法律的范畴。其表现形式是整体主义思维,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理念,以可持续发展、公共利益保护、社会责任为原则的生态法治秩序。在可持续发展观下建立的法治系统,人的生物性生存与社会性生存方式应受到同等重视,自然为人类所提供的生存条件也应得到同等保护,法律上的“人”应是既会计算经济利益又知道不保护环境等于自杀的“理性人”。法律不再是简单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而是将“人—自然—人”的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畴的社会规范与自然规范的结合。法治文明所保护的对象也不再仅仅是个人的、单一的经济行为及其所带来的利益,而将是以生态系统思维、整体主义立场、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代际公平保障为特性的规范化体系,其本身既是对过去文明时代法治的优胜劣汰,更是对过去文明时代法治的理性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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