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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施工照明污染

时间:2022-10-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光污染的危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危害人类的第五大污染。国际上一般把光污染分为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人为形成的大面积照亮光源导致的光污染即为人工白昼,各种灯具的灯光汇集是人工白昼的主要污染源。家装中普遍采用的照明灯,户外闪烁的各色霓虹灯,广告灯和娱乐场所的各种彩色光源,电视、电脑等带屏幕的家用电器是彩光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彩光污染会严重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光污染。光污染的危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危害人类的第五大污染。

光污染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适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光污染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包括危害人体健康、生态破坏、增加交通事故、妨碍天文观测、给人们生活带来麻烦、浪费能源等。

国际上一般把光污染分为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反射光线,引起白亮污染。人为形成的大面积照亮光源导致的光污染即为人工白昼,各种灯具的灯光汇集是人工白昼的主要污染源。由激光灯、采光灯构成的光污染称为光污染。家装中普遍采用的照明灯,户外闪烁的各色霓虹灯,广告灯和娱乐场所的各种彩色光源,电视、电脑等带屏幕的家用电器是彩光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彩光污染会严重影响人们的心理健康。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都有处理光污染案件的直接和间接法律依据。与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同的是,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则明确提及了光污染的防治,如《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但是,我国现在有关光污染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不足,尚无法充分维护侵害人的利益。在我国尚没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情况下,可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ICE)和发达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来防治光污染。光污染不能通过分解、转化、稀释来消除,只能加强预防。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就需要弄清形成光污染的原因和条件,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方法,并制定必要的法律和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照明污染也是光污染。为减少光污染,应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施工现场照明强度要求选用合理的灯具,“越亮越好”并不科学,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2)建筑工程施工中尽量采用高品质、遮光性能好的荧光灯。荧光灯的工作频率在20k Hz以上时,其闪烁度大幅度下降,改善了视觉环境,有利于人体健康。尽量少采用黑光灯、激光灯、探照灯、空中玫瑰灯等不利光源。

(3)施工现场应采取遮蔽措施,限制电焊炫光、夜间施工照明光、具有强反光性建筑材料的反射光等污染源外泄,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4)施工现场大型照明灯应采用俯视角,不应将直度光线射入空中;应利用挡光、遮光板,或利用减光方法将投光灯产生的溢散光和干扰降到最低的限度。

(5)对紫外线和红外线等看不见的辐射源,必须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电焊工要佩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光污染的防护镜有反射型防护镜,吸收型防护镜、反射·吸收型防护镜、光电型防护镜、变色微品玻璃型防护镜等,可依据防护对象选择相应的防护镜。

(6)对有红外线和紫外线污染以及应用激光的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卫生标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注意张贴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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