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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单元划分

时间:2022-10-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结合故城县实际,根据每个自然村的耕地面积和作物类型进行布点,平均每个采样点代表面积80~100亩,全县共布点8007个。

(一)布点和采样原则

为使土壤调查所获取的信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和资金,在布点和采样时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布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兼顾均匀性;二是耕地地力调查与污染调查(面源污染与点源污染)相结合,适当加大污染源点位密度;三是尽可能在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剖面或农化样取样点上布点;四是采集的样品具有典型性,能代表其对应的评价单元最明显、最稳定、最典型的特征,避免各种非调查因素的影响;五是所调查农户有不在同一地点的多块耕地或同一地点种植不同作物时,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该点位基本条件,只有在符合条件要求的同一块地内取样。

(二)布点方法

1.大田土样布点方法

(1)按照《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结合故城县实际,根据每个自然村的耕地面积和作物类型进行布点,平均每个采样点代表面积80~100亩,全县共布点8007个。

(2)依据河北省第二次土壤普查土种归属表,把那些图斑过小的土种适当合并到母质类型相同、质体相近、土体构型相似的土种,修改编绘出新的土种图。

(3)将归并后的土种图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

(4)根据评价单元个数和相应面积,在样点总数的控制范围内,初步确定不同评价单元的采样点数。

(5)在评价单元中,根据图斑大小、种植制度、作物种类、产量水平等因素的不同,确定布点数量和点位,并在图上予以标注。

(6)不同评价单元的取样点数和点位确定后,按照土种、作物品种、产量水平等因素,分别统计其相应的取样数量,当某一因素点位数过少或过多时,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耕地质量调查土壤布点方法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地表水河渠地理位置分布布点,共布点35个。

3.水样布点方法根据故城县灌溉水源类型及灌溉面积确定各种水源的点位数,并与耕地环境质量及蔬菜地布点相结合,共采集水样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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