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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选配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音乐是最具有情感表现力的艺术形式,虽然它是抽象而非视觉的,但可以与各种各样的情感状态相通相容,并妥帖地加以体现;同时也是得益于音乐的非视觉性,它可以方便地与各种视觉画面相配合,对所表现的画面内容及其主题加以衬托、渲染,这是在后期制作时,增加原先拍摄的镜头中所没有的音乐的情况,因此称为主观音乐。

音乐是最具有情感表现力的艺术形式,虽然它是抽象而非视觉的,但可以与各种各样的情感状态相通相容,并妥帖地加以体现;同时也是得益于音乐的非视觉性,它可以方便地与各种视觉画面相配合,对所表现的画面内容及其主题加以衬托、渲染,这是在后期制作时,增加原先拍摄的镜头中所没有的音乐的情况,因此称为主观音乐。

对纪录片来说,如果所配的音乐就是在拍摄现场所录制的各种现实的曲调或歌唱,以及各种大众媒介所播放到公共或私人空间中的音乐和歌曲,则这种音乐就既是所记录的对象的一部分特征,同时又是一种独特的现场声,可以非常贴切地渲染对象的特点和烘托影片的主题,因此它们被称为客观音乐。在现场拍摄中,如果有机会录制这样的原生态声音——现场音乐,一定不要错过。

解说词类似,音乐也是纪录片的一种辅助表意形式,它们与画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部完整的纪录片作品,因此音乐在作品中也不能过于凸显,乃至喧宾夺主,而要客随主便,尽力完成自己的配合、衬托的作用。

1.音乐的选配要合乎主题表现的需要,与内容的实质和格调相和谐。避免随意抓取,任意搭配的倾向;也不要把音乐作为万能的填充物,以适用性较强的中性音乐到处搭配,虽然没什么大错,但也令人感觉麻痹。其实每个对象或事件都有其文化的时代性和地域性,每个人也有其生活、教育、阅历、职业等的不同背景所养成的个性,因此对表现这些不同对象的纪录片的配乐,就要有针对性地加以选择,如此才能使整个纪录片的内容、主题和风格等要素和谐一致,给人流畅自然的观影感受。

2.如果有客观音乐的录制,要尽量发挥其独特的表现力,使之与主观音乐配合起来,增加对影片的衬托功能,而不要从头到尾用主观音乐,以避免单调。

3.选配的音乐要有一个统一的风格,不要在影片的不同段落使用格调完全不同的音乐,避免造成各段音乐各自为政,互不相关的割裂局面。

4.音乐选配要与解说词、音响之间相互协调。要根据影片叙事和主题表达的特定需要,在三者之间决定何者为主,何者为从,要相互协调,而不是各自为战,甚至各自“抢镜”。

在需要的时候,音乐似乎油然而生,不招自来,贴切地将此时此地的情感表现和烘托得恰到好处,而在不需要的时候,则似乎淡淡地或有若无,乃至消隐无踪,这应该是音乐选配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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