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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能源战略合作框架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海峡两岸合作开发东海、南海油气资源时不我待。面对东海、南海周围其他国家攫取油气资源的各种行为,搁置争议、一致对外不仅是海峡两岸共同维护中国领海主权的历史责任,也是海峡两岸确保各自油气稳定来源乃至石油安全的现实需要。投资分摊、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应是两岸合作开发东海、南海油气资源所应坚持的原则。

1)搁置争议、一致对外、投资分摊、风险共担、成果共享

海峡两岸合作开发东海、南海油气资源时不我待。面对东海、南海周围其他国家攫取油气资源的各种行为,搁置争议、一致对外不仅是海峡两岸共同维护中国领海主权的历史责任,也是海峡两岸确保各自油气稳定来源乃至石油安全的现实需要。投资分摊、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应是两岸合作开发东海、南海油气资源所应坚持的原则。

2)在中国传统海疆线以内进行合作勘探开发

为避免由于同周围其他国家的主权争议而影响合作勘探开发进程,确保海上油气稳定供给,两岸海上油气勘探合作开发应首先选择在中国传统海疆线以内进行。东海大陆架的石油储量至少在100亿t以上、南海传统海疆线以内油气储量至少在275亿t以上,油气勘探合作开发的前景十分广阔。

3)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推进两岸能源在贸易、投资、运输、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两岸能源合作需要建立长期合作共赢的目标,而贸易、投资、运输、开发、能源安全、新能源创新等各个领域的合作都必须遵循先易后难及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考量两岸能源合作的现存障碍,有的放矢地筹划合作的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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