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链接一:我国各省份名称的由来及沿革_冷历史

链接一:我国各省份名称的由来及沿革_冷历史

时间:2022-04-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清分吉林将军治所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

链接一:我国各省份名称的由来及沿革_冷历史

山东:以在太行山之东而得名。唐朝时辖地大部分属河南道;宋设京东路,后分京东东、西路;金更名山东东、西路,为山东得名的开始;元设山东东、西道;明置山东省,后改山东布政使司;清改山东省。

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朝时辖地大部分属河东道;宋设河东路;金分河东北、南路;元设山西河东道,为山西得名的开始;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

河南:以在黄河之南而得名。西汉即有河南郡,为河南得名的开始;唐朝时辖地大部分属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设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设河南江北省;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

河北:以在黄河之北而得名。唐朝时辖地大部分属河北道,为河北得名之始;宋设河北路,后分河北东、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设燕南赵北道;明设北平省,后废省,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直隶省;1928年民国改称河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以今日辖地置湖南省。(www.guayunfan.com)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属江南东道、淮南道和山南东道;宋置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设江南湖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

广东: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以旧广州辖地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为广东得名的开始;元设海北广东道;明置广东省,后改广东布政使司;清改广东省。

广西: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为广西得名的开始;元设广西两江道;明置广西省,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改广西省,民国仍延续此称呼;1958年设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名广西壮族自治区。

黑龙江:以黑龙江流经该省而得名。清分吉林将军治所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

辽宁:以处于辽河流域并寓永久安宁得名。唐属河北道;辽、金时置东京路;元置辽阳行省;明为辽东都司;清设辽东将军,后改奉天将军,再改盛京将军,清末改奉天省;1929年民国时改辽宁省,为辽宁得名的开始;伪满复改奉天省,1945年光复后仍改辽宁省;1949年分辽东省和辽西省,后再次合并恢复辽宁省。

吉林: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满语意为“沿江”。唐属东北少数民族聚居之地;辽属东京路;金属上京路;元属辽阳行省;明属奴儿干都司;清设吉林将军,清末改吉林省。

浙江:以浙江(即钱塘江)得名。唐属江南东道,设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宋置两浙路,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元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设浙江省,为浙江得名的开始,后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

安徽: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和淮南西路;元属江东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安徽省,为安徽得名的开始;民国延续前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分设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后合并恢复安徽省。

江苏: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东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两浙西路和淮南东路;元属江东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东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江苏省,为江苏得名的开始,至民国未变;建国初分设苏北行署和苏南行署,后合并恢复江苏省。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称福建省。

甘肃: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关内道和陇右道;宋时东部属宋秦凤路,西部属西夏;金分秦凤路为秦凤、临洮、庆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不久即改甘州路),为甘肃得名的开始,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明为陕西行都司;清分陕西省重新恢复甘肃省。

江西: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后设江西观察使,为江西得名的开始;宋置江南西路,简称江西路;元设江西行省及江西湖东道;明置江西省,后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

云南:以在云岭之南得名。汉即设云南县,为云南得名的开始;唐为六诏,后为南诏;宋为大理国;元置云南行省及云南诸路道;明置云南省,后改云南布政使司;清改云南省。

贵州: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

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属剑南道和山南东、西道;宋设川峡路,后分设西川路和峡西路,再分西川路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峡西路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称四川,其间设四川制置使,为四川得名的开始,后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为利州东、西路;元置四川省、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新中国成立后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属吐蕃;元其土地属宣政院管辖;明属朵甘都司等;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民国初设青海办事长官,后属甘边宁海镇守使,之后建青海省。

陕西:以陕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属京畿道和关内道;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以军事鄜延、邠宁、环庆、秦凤、熙河五路设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

宁夏:以西夏安宁得名。唐属关内道;宋时属西夏;元灭西夏后以旧地设西夏行省,不久改宁夏行省,治所为宁夏路,为宁夏得名的开始,后改行省为甘肃行省,迁甘州路;明属陕西省,改宁夏路为宁夏卫;清改宁夏府,属甘肃省,并设宁夏将军;民国初设甘边宁夏护军使,后置宁夏省;新中国成立后撤销并入甘肃省,后设宁夏回族自治区。

海南: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明属广东省;清初设琼崖道;民初袭清制,后设琼崖行政区,属广东省;1984年设海南行政区,仍属广东省,1988年升海南省。

台湾:以台湾府得名。唐宋均为化外地;元在澎湖设巡检司,兼管台湾渔民;明为荷兰所占,明末郑成功收复,设东宁省及承天府;清郑氏设台湾府及台厦道,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并正式称台湾岛,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清末设台湾省,后为日占,仍称台湾;民国收复,恢复台湾省。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当时习惯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叫法称为“乌思藏”“卫藏”,后来又由“卫藏”一词演变为“西藏”;新中国成立后于1965年正式建立西藏自治区。

内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为突厥地;宋时出现蒙古部落;后建元朝,其地直属中书省及岭北行省;明分靼鞑及瓦剌;清统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内地称内蒙古,漠北蒙古居边外称外蒙古,并属理藩院;民国初分属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后均改省;1947年以今内蒙古东部设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唐宋为西域;元明为察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地;清统一其地,其北部称回部、南部称准部,合称回疆,设伊犁将军,又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其时贵州新辟疆土亦称新疆),清未设新疆省,是为新疆得名的开始;民国延续清制;新中国成立后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香港:得名有三种说法,一是由制造贩卖香料得名,二是因香江得名,三是因一位传奇女子“香姑”得名。香港自秦朝起即划归我国版图,属南海郡番禺县管辖;汉朝则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至隋朝时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在其治下;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迁至香港,使当地经济文化得到发展;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香港岛自明神宗万历起,一直到清宣宗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为止,该地区一直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成为特别行政区。

澳门:古称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称为“澳”,得名“澳门”。秦始皇一统中国之时,澳门被正式纳入中国境域,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晋元熙二年(420年),澳门属新会郡封乐县地;隋开皇十年(590年),废新会郡,改属宝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年),废宝安县,改为东莞县辖;自南宋开始,澳门属广东省香山县;1887年澳门被葡萄牙人强租,至1999年始收回,成为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