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怎么办

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怎么办

时间:2022-09-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或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则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与未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一般不侵犯商标专用权

取得商标专用权需依法进行商标注册,未注册的商标不享有专用权。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则并不会构成商标侵权。在此情况下,为保证自身对商标的持续使用,建议尽快将相应的商标进行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但是,《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若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2)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或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此,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则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此情况下,行为人若对该商标有在先使用的,可以以在先使用为由继续在原范围内使用该商标,并收集和保留好相关在先使用的证据;若没有在先使用的证据,但认为商标注册权利人获得该商标不合法的,可以依法提出商标异议或商标撤销申请;否则行为人应当停止对商标的使用,并另行选择商标使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